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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31 16:40:41瀏覽1792|回應0|推薦0 | |
第九章 殯葬與宗教的臨終關懷 殯葬與宗教的臨終關懷:(第一節) P.187~193 一、傳統的「壽終正寢」觀 P.187~189 自然權:人的生命存在是一種自然的權利。 自然權是每個人所具有的,以自己所希望的方式或使用自己的權利,以保存自己天性的自由,即保存自己生命的自由。 ☆傳統殯葬與宗教如何推動臨終關懷: 傳統的殯葬與宗教的臨終關懷是建立在「壽終正寢」的禮儀上。 「壽終」是一種自然死亡的觀念,肯定人的生存的責任,不是死於非命,可以安然自在的面對死亡。除了「壽終」的理念外,更重視「正寢」的禮儀安頓,不僅要死得其時,還要死得其所,強調「慎終」的觀念,重視生命止息的最後剎那間。壽終正寢的禮儀是以生死自然的觀點來開導臨終者,以坦然的心胸來面對生命的變化,超脫出對死亡的恐懼,領悟到「以死為息」的存有之理。 ☆傳統社會「壽終正寢」的臨終禮: 「壽終正寢」可以視為是傳統社會的臨終禮,將人的死亡視為自然的「壽終」,肯定人們安享天年的權利,認知生命是有限性的存在,肯定人活過六十歲就已經算是盡了生存的責任,可以安然自在的面對死亡,以「壽終」來安詳寧靜般圓滿生命的結束。「正寢」是殯葬禮儀相當重要的一部分,要在其所熟悉與喜歡的環境中來結束生命,傳統習俗中,當臨終者進入彌留狀態的時刻,家人為其穿好壽衣,從寢室移到正廳,來嚥下最後一口氣 (此儀式稱為「搬舖」或「徙舖」),「正寢」就是大廳,象徵生命是從祖先的血源傳承而來,最後還是要回歸,成為後代子孫的祖先。 ✽根據《黃帝內經》的說法,五十歲才有祝壽禮儀,五十歲以前稱為「賀生」或「過生日」,五十歲以後才稱為「做壽」,逢十要舉行祝壽禮儀稱為「大壽」。 ✽台灣傳承漢人的風俗,五十歲以前只做「內祝」,五十歲才稱「壽」,以後每十年稱「大生日」,六十歲稱「下壽」,七十歲稱「中壽」,八十歲稱「上壽」,九十歲稱「耆壽」,百歲稱「期頤」。在這樣的生命禮儀下,活過六十歲以後死亡都可以稱為「壽終」,五十歲以前死亡則稱為「夭壽」。 ✽傳統殯葬與宗教的主要目的,在於教導民眾坦然面對壽終的時刻,人的存在是要善生也要善死,「壽終正寢」是最佳的選擇,這種生命教育教導的是「死而不絕」的生命觀。 二、臨終的人性照顧 P.189~191 ✽傳統殯葬與宗教的基本內涵,就是建立在心性關懷的人性論上,重視人與天地交感下宇宙生命的存在法則,從自己具體生命中開闢內在的人格世界,儒家與道家都是從「天命」的宇宙根源處,以作為人生安頓之地,確立出人性論,把人之所以為人的本質,放在宇宙的根源處所。 ☆傳統宗教在人性的生命開發上的基本模式: 第一種是修行的模式,強調生命自我潛能的修持與鍛鍊,重視自身生命力與潛意識的自我體驗,以精神的無限性來化解身體消亡的有限性。 第二種是靈感的模式,相信人可以交感到超自然的神聖力量,經由巫師或儀式來獲得精神上的充實與圓滿,以信仰的終極安頓來引導生命的歸宿。 ✽所謂「修行」,是一種較高層次的生命體驗,認為人可以經由內在心性的自我調整,就能達到與天地鬼神合一的境界,在體內可以留住超越性的能量,成就「與道合一」的生命工夫。 ✽所謂「靈感」,是一種較原始層次的生命體驗,是從古老社會延續下來的思維模式,相信人與天地鬼神是一體相應的,結合成命運的共同體,可以經由神話、巫術、儀式等文化的操作系統,在神聖的交感下獲得平安與幸福的保佑。這種生命體驗是把「靈性」與「人性」混合為一,保留著原始「薩滿信仰」的靈感經驗,肯定人性與靈性是可以相互交通,在靈性的護持下提高生活的品質。 三、臨終的終極關懷 P.192~193 ☆殯葬禮儀的臨終關懷,是人性的生命自覺而來的行為系統,主要是依循著傳統社會原有的「文化性的理論體系」與「宗教性的理論體系」。 殯葬禮儀的臨終關懷,是文化與宗教等理論體系的集大成,其核心主題在於對人的生命存有進行全面性與系統性的禮儀實踐。 ✽所謂「文化性的理論體系」,是純從人性關懷的立場,肯定生命自我承擔的人文價值,建構出對人性尊重與肯定的生命文化體系,此一體系可以與宗教相互滲透,但是其根本精神在於生命主體的價值安頓,直接從人性處就可以確立自我存在。 ✽所謂「宗教性的理論體系」,是偏重在人與天地鬼神貫通的靈性關懷上,顯示殯葬禮儀的臨終關懷,其背後是帶有著傳統宗教的信仰色彩,是深入到佛教、道教、新興宗教、民間信仰等宗教文化體系,將人性擴充到宗教的靈性信仰之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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