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亂語吧,戀人(下)
2007/09/18 16:43:02瀏覽995|回應1|推薦7

還好,我及時收回那顆胡亂舞動的心臟,當然,我也不會亂栽贓;被羞辱的扯謊留言,警察同仁們還了我公道。

第二天起,不需要我點名,他天天報到,我徘徊在愛與喜歡的邊境,帶著簽證快樂的踏入芬芳的花園,他推著我去摘下最愛的香水百合。逢中秋佳節他必須返回南部,沒有不捨,幾天的相膩,是該小別勝新婚了,喜歡自由的我,不會拴住任何一個人,而,我的手機响的次數以及電話中的親密話語,膩的叫我頭發昏;簡訊一封接一封;電子信件還有十年前的舊紀錄,這….這叫我如何再去面對一份,一份打亂我生活的愛情?

「等一下我就到台北了,直接去看妳,想我嗎?」,「請你不要過來吧,這幾天我想了很久,你的愛太盈滿,我感覺已經打擾到我的生活,就分手吧。」我講完話直接掛上電話,他還是打過來了:「為什麼?我們不是愛的很好嗎?現在是因為我還在等工作,以後我不可能再天天找妳了呀。」,「不管你能不能來找我,你的電話、簡訊、mail都讓我很害怕,這幾天的相戀就忘了吧,當作是無聊的邂逅。」我略略不高興的語氣,他感覺的到,告訴我一句:「好吧,我不會騷擾妳,記得一件事,十年前的Bishop就已經偷偷愛上Penny了。Bye-Bye」,我離開愛的國度,繼續享受單身的快樂,頓時,放下了很多負擔,那幾天的愛,是激情吧,我反省的結果。恢復單身了幾天,在我的網站來了一位不速之客,無端端地罵起我來,而且放下狠話:「只要妳的部落格與網站存在,我會定時的來拜訪,說出妳虛偽的一面。」我怕嗎?會刪去他的留言嗎?這不是我會做的事,因為我並不虛偽、假冒為善,他繼續的留言,我繼續的不理睬,直到網友建議查他的ip, 我找了父親的老部下,他介紹了一位電腦犯罪科的同仁先生,「小姐,妳是公眾人物,他已經構成告訴乃論罪,依法妳絕對可以告他,除非他拿的出證據,否則他一定敗訴。」,「謝謝你,我想就先公佈他的isp即可,至於提出告訴,我等他下一步動作。」我道謝著說,一邊回想分手時他說的「十年前的Bishop就已經偷偷愛上Penny了」,多大場面的話,私底下卻做出這樣的動作,罵我虛偽、說謊、上節目為的是通告費,這些話攤在留言板讓所有人看到,比起「胸部平的可以、32A罩杯、暴牙嘴」,絕對過之且無不及。就在我公佈isp之後,他消失的無影無蹤,不是曾經囂張嗎?「你們要查我的ip? 我怕就不會來了,去查啊,快查啊。」他的囂張與沒風度哪裡去了?

亂語吧,戀人,不管曾經多久的愛,分手一定要失去風度嗎?該有的情義一定要被心態不平給取代嗎?呵呵,如果一定如此的話,那就亂語吧,戀人。可是,且慢,十年前的”Penny”當時已開著BMW,十年後的現在,但願不是趁著我洗澡時,在我的電腦房看見我的外幣存款對帳單,而愛上一樣愛賺錢的我。我就當它是一場無聊中帶點零亂愛的邂逅,可你呢?投入太深,騷擾到別人,也找不回自己。這個城市裡有著許多人,臉上敷的是同一款面膜,但,膚質不同,他們不以為意地使用著,不知道惡化了自己的臉,面膜中含有侵蝕智慧與快樂的邪惡因子,早已腐敗了他們的靈魂,所以,屢見不鮮的「亂語戀人」。

 

 

(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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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經病粉多
2007/09/19 00:22

偶一直都粉支持妮

這個世界上有粉多神經病,不要跟他們計較,他們速

口憐達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