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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5/26 11:25:46瀏覽296|回應0|推薦7 | |
馬可福音十四~32—42節:「求你把這苦杯移去;可是,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你的旨意。」這是耶穌在客西馬尼園(Gethsemane)禱詞。這禱詞常是基督徒在重大決定時默禱的話詞,是怕所做的決定是出於自己的需要,而忽略了上帝的旨意,因此向上帝祈求,總希望上帝的旨意能夠顯明出來。 而這段禱詞也啟發了安德烈.洛依.韋伯,在創作萬世巨星(Superstar Jesus Christ)時,將這段短短的經文~「求你把這苦杯移去」發展出長達六分鐘的歌曲,也就是這首Gethsemane。 最近有個念頭,到底「信仰」與「偏執」間有何不同。似乎兩者都是對某種道理執著,而能堅信不移。但我總是無法對某些人對某種道理的執著,把他美化成「信仰」。這種執著,造成許多人的痛苦,似乎只有執著的人自己,因為自己的執著而沾沾自喜。這樣的執著,能稱為「信仰」嗎?或許只能稱上「偏執」而已! 那到底「信仰」會是什麼? 馬可福音十四章中的:「求你把這苦杯移去;可是,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你的旨意。」給我一些觸動。或許「信仰」會是帶有痛苦與懷疑的,所以需要堅定,而為何會有痛苦與懷疑呢?我想是因為真正稱的上「信仰」的,都包含著全心的「利他」。 「利他」不但是要用「他」的方式,而且還會受到「他」的傷害。耶穌被「他」出賣了,而那個「他」,就是耶穌曾「利」的「他」。這麼一來,沒有痛苦、沒有懷疑自己做的一切所謂何來,那是絕不可能的事。 Gethsemane這曲子,不是針對耶穌對於「信仰」懷疑而大作文章。或許,真正的「信仰」就是會有所痛苦,也有所懷疑。如果沒有,那恐怕只是「利己」的「偏執」罷了。 所以,當心中有著「求你把這苦杯移去;可是,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你的旨意。」的心念產生時,在「信仰」的道路上,我們又多進了一步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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