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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14 07:55:32瀏覽143|回應0|推薦6 | |
廢死聯盟與其浪費時間在強迫社會大多數的民意,不如就照你們的意見,請你們好好實踐你們的理論,去做好剖析犯罪者及整個事件的原因,了解這樣的罪犯是怎麼一步步走向犯罪後,是不是能夠改善和預防殺人的犯罪行為後,再來要求政府廢死!
如果你們都做不去做,也做不到,卻硬逼政府廢死,別用政府應該如何如何做藉口,談一個現實生活做不到的廢死理想,根本就是放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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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捷隨機殺人犯鄭捷閃電伏法,或許對主張廢死的人是個挫折,不過在此之前,鄭捷已至少摧毀4個以上的家庭(他造成4死22傷),以及社會無數家庭的恐懼,在顧念鄭捷人權的同時,沒有理由忽略社會付出的巨大成本。畢竟人們除了關注加害者的正義,也不能忽略被害者的正義,一旦只是片面地談論人權正義,其實正是最不人權、最沒有正義的,因為這種想法暗示了某些人應該擁有人權正義,而另外一些人卻沒有。
小燈泡的母親認為,在槍決前,國家應好好剖析犯罪者及整個事件的原因,了解這樣的罪犯是怎麼一步步走向犯罪後,才能有機會談改善和預防。這觀點沒錯,但失之高調。
台灣社會當然必須針對無差別殺人事件進行研究,然而,人性曲折難懂,特別是「隨機殺人」、「無差別殺人」這類新興的犯罪手法,即使是日本,相關研究到現在也都還只是在「進行中」,試問:要研究與了解到什麼程度才算可以宣稱已「可以好好剖析原因」了呢?難道在此之前,政府對這種類型的犯罪都不能、不應、不必處理嗎?這樣的觀點是否符合社會大多數的民意走向?
再說,鄭捷從犯案到伏法,經過近2年的時間,耗費許多社會成本,政府早已做了一定程度的功課,並非在什麼都不清楚的狀態下做了槍決的決定;正如法務部部長羅瑩雪所說的,小燈泡的母親可能是不了解情況才會這麼說,而這麼說,對執法人員顯然不公平。
小燈泡的母親可以對殺害她女兒的凶手存有深刻的同情,但社會沒有立場強迫其他受害家庭要接受這樣的觀點。思考鄭捷之死,台灣社會不必囿於小燈泡母親主觀的看法─同情、研究、理解犯罪和罪犯,與殺人者為自己的行為負責,是兩回事,一碼歸一碼。(作者為資深媒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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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