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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遊戲言論就可以免責嗎?
2009/05/11 22:18:54瀏覽827|回應2|推薦3

網路遊戲言論應該免責嗎?


這是一個很值得思考的問題,一個虛擬的世界裡,唯一的法則就是管理的公司


但是既然是真實的人在玩,為何一樣的辱罵卻要分受不同的法律待遇?


玩楓之谷這遊戲經歷遊戲橘子這麼多的管理不善,與部分玩家低劣的行為後


我打算踏出法律行動的第一步,針對遊戲中遇到的外掛,出口成髒的行為進行控告


這篇後續將會是訴訟過程點滴的紀錄:


 


事由經過


2009/05/05 23:18,我正在遊戲中打怪收集經驗物,遇到一個外掛嘂狂暴海賊嘂


用吸怪、無敵、上下層瞬移方式打怪,對付外掛當然沒甚麼好說的,就是阻斷他打到怪


以我目前等級 (134 暗影神偷) ,瞬步連擊技能滿的情況下


要把火焰半人馬攔截下來當然不是大問題


這時,人在電腦前的外掛顯然不爽了,開出另一隻 燚狂暴法師燚 角色


企圖施放天怒來展現他掛出來的有多強


但是這又如何? 天怒攻擊範圍再廣還是有時間延遲,不可能完全打到所有怪


為了表示對外掛使用者不思與其他玩家互信互重,嚴重影響他人玩遊戲權益的行為,以為以職業攻擊強勢,就可以欺凌其他玩家的思想


嘆言一句:『可憐啊』


沒想到這位惱羞成怒的傢伙,出口就是:『可你娘78』(應該不用我解釋這句 78 的意思吧)


然後我婆一句只會嘴砲而已,再度讓這位沒甚麼修養的傢伙


連出:『我還幹你娘』『幹你娘還挑時間喔


當然在楓之谷系統中,『幹你』是會被消音成『**


就這樣,持續和外掛鬥了一個小時多,在他浪費大半時間打不到幾隻怪的情況下


顯然想夾著尾巴逃掉,就留了一句『2各87我要睡覺去明天再來』等等的檯面話跑了


(這句裡的87應該也不用我多解釋吧)




至此,我決定給他一個警惕,也給橘子一個警惕


不是每個玩家都會漠視他的權益


長期將遊戲橘子只想賺錢,不想負企業社會責任的墮落行為看在眼裡


在一款小朋友眾多的遊戲,連管制玩家不雅言論的行為也無所做為


口口聲聲對於玩家厭惡外掛的心情感同身受


卻沒有任何積極防堵、取締、封鎖外掛的行為和能力


所以,遊戲橘子~~~~


別想我會再貢獻你一分一毫


如果找的到可以治你的法條,我絕對不會吝於對你提出告訴


WarpSpace 寫於 2009/05/05


 


2009/05/06 20:00


工作回來吃完晚飯,小憩片刻時,老婆再度呼叫我


原來這位沒修養的外掛,開了一堆分身扣她名聲


啊哈!只會來這招啊!那我就讓他看看我反擊的招數吧!


快速將昨天抓取下來的對話紀錄印出,前往住家附近的永和警分局報案


控告他公然侮辱


針對虛擬遊戲世界言行控告,我恐怕是首例


一開始受理報案的員警覺得成功機率很低,希望我再想想


不過這沒甚麼好想的,虛擬世界你無法得知不熟識者對方身分


除了控告外,你別無糾舉他出來的方法


就這樣,開始進行筆錄等等程序,大約 22:30 左右完成報案程序


 


2009/05/11 17:15


永和警分局偵查隊通知要再進行筆錄,看來e化報案系統已將案件分派下去


負責偵查的員警,在補充詢問相關問題後,下一個步驟要向遊戲橘子調閱被告角色身分


但是,我是有點話想說


虛擬世界言行侮辱成不成案,在於檢察官調查後的心證結論


偵查員警對於對話證據中不清楚的,可以詢問


但是以頗具嘲諷意味的『問遍辦公室也沒人知道『2各87』的意思是啥』


而嘲笑我提出告訴的行為,老實說,我也是可以告你的


除了對偵查員警不用心態度,網路慣用語完全不上網查證外


而更讓我心寒的是,我國的執法單位執法人員


對於社會道德正義不思維護,卻對捍衛自身權益的受害者,諸多嘲諷


顯然社會道德的低落,早已深植在社會的每個角落


連應該捍衛國家法律標準的執法人員都尚且如此,如何寄望未來好轉


深自為心態敗壞的執法人員悲哀中
( 不分類不分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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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johnwong71&aid=2939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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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聊
無聊
2011/02/12 15:04

國家資源不是拿來浪費在這種無關痛癢的事上的

請你好好思考

JohnWong(johnwong71) 於 2011-05-13 13:01 回覆:
縱容是社會風氣敗壞的助力之一
國家資源如果可以導正這樣的風氣
由根治起,則更大的弊病將會銷聲匿跡
你才該好好思考自己是不是在助紂為虐吧

jeff
不以為意
2009/10/14 01:27

台灣環境不就是這樣子嗎?就連美國的警察都出口成髒了

軍中也一樣,你媽來你媽去的,這不是很正常嗎

我覺得少數人因為受不了言語刺激而造成員警的負擔

我覺得這種行為會浪費社會資源!!

JohnWong(johnwong71) 於 2011-05-13 13:09 回覆:
個人修養是個問題,但不代表你修養不好我就應該任你辱罵
員警領國家人民薪水,做這些事是義務,並不叫浪費社會資源
若能因此矯正某些人錯誤的行為,那資源的運用就有益處
姑息只會養奸,還是你希望沒事走在路上卻常常被幹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