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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地拆遷,政府只有維權才能維穩
2010/06/14 13:51:31瀏覽198|回應0|推薦0

       該管的不管,不該管的蠻幹! 公費啊公費!

河北省邯鄲市廣平縣是一個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 2009年全縣財政收入只有1.3億元,然而,2010年年初縣委縣政府提出了拆遷10萬平方米推進十條主幹道建設、新增綠化面積100萬平方米,打造六大景觀節點,建設八大精品工程,並於3月18日開始用十天時間完成33萬多平方米的拆遷任務,伴隨著任務的完成,一千多戶群眾的房屋被拆,土地被徵用,但是群眾反映當地是在違法拆遷。“到了路口,他停下來看拆卸隊的工作。巨大的金屬球擺動到牆上,輕易地穿透了磚面,進入房間,懶洋洋地瀏覽著廚房和客廳。它碰到什麼,什麼就散了架,落了一地。白色的煙塵悄然而起。快到傍晚了,垃圾在不斷擴大的拆毀區域裡燃燒了起來。油漆像香一樣冒煙。舊地板欣然地燃燒著———這是精疲力盡的物件的葬禮。”

“精疲力盡的物件的葬禮”,這是多麼精準的描述;但在中國一些地方,不僅僅是“物件的葬禮”,甚而是“人的葬禮”,悲劇一次次上演。

河北省廣平縣是貧困縣,要投20億建形象工程,10天強拆千戶民房,而這些拆遷都是在沒簽訂補償協議、沒對群眾進行妥善安置情況下進行的(2010年5月25日《都市快報》)。

近日,國務院辦公廳下發緊急通知,要求進一步嚴格徵地拆遷管理,以“維護群眾合法權益”。 若因工作不力,引發徵地拆遷惡性事件,有關領導和直接責任人要被追究責任,可見高層堅決糾正侵害人民群眾利益的問題,切實維護社會穩定的決心和力度。 

我為這個通知擊掌。 儘管它是緊急性質、臨時性質、過渡性質的。 我尤其讚賞“維護群眾合法權益”的提法,這句話的簡稱不就是“維權”嗎?有多少地方,維的是開發商的“權”,哪裡把群眾百姓的權益放在眼裡的。 這個通知顯然是發給地方政府的,“工作不力”、“引發徵地拆遷惡性事件”,主要責任在地方政府,地方政府與開發商穿連襠褲,不跟百姓坐在同一條凳子上,所以導致了種種暴力拆遷,引發了源源不斷的上訪。看到問題的關鍵所在,這很重要。 

拆遷應先補償、補償不低於市價、禁止斷水電斷氣、非因公共利益需要應堅持自願、程式不合法補償不到位不得強拆……這些都是再基本不過的道理。政府要直面拆遷矛盾,就不應該“睜一隻眼閉一隻眼”,迴避這些問題。 我的地被徵、我的房被拆,我的根本利益受到損失,那麼我就應該得到應有補償,如果你極其狠心,賺了地產開發的大錢,卻不給我應有的補償,這能不引發不滿與矛盾嗎? 

這一緊急通知再一次讓我們看到:只有維權才能維穩。 老百姓上訪之類,根本的目的是維護自己的權益利益。 利益問題解決好了,世界基本也就太平了。維權做不到、做不好,維穩必然是空話。 開發商的最大利益是長期穩定預期的可持續發展,理性的開發商並不希望房價的暴漲———侵佔消費者的利益,也不希望通過暴力拆遷鬧出大事———剝奪老百姓的利益。 

當下,我們要特別當心“維穩越維越不穩”的狀況。 造成這一狀況的根本原因,是“維穩”進入了誤區,治標不治本。 不久前,清華大學社會學系曾舉行了首屆“清華社會發展論壇”,社會發展研究課題組發布了《以利益表達製度化實現社會的長治久安》的報告,認為要解決一些地方“越維穩越不穩”的惡性循環,必須讓利益表達製度化。從百姓這頭看,利益需要“表達”,表達需要“制度化”;從政府這頭看,利益離不開制度規則,必須約束政府與開發商追逐利益甚至暴利的衝動。 

在徵地拆遷上,沒有維權,必將無法維穩。 徵地拆遷的維權做好了,維穩百分之八十的任務就基本完成了。 



( 時事評論國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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