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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评《给党中央的万言书》
2006/04/04 19:20:17瀏覽369|回應0|推薦0

《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一篇乖儿子扑在党妈怀里撒娇吃奶的文章

编者按:
偶然在网络上找到这篇几年前的文章,都是那些妄图急于通过写这些狗屁文章圆满去骗给佛来的人写的。给大家欣赏下,从中大家可以领略下当年中共在它们心目中是多么崇高多么正统多么合法。从其对中共肉麻的吹捧中,可以想见它们的目的就是希望中共下个行政命令,强行逼迫它人“修炼”,原来“修炼”在它们眼里不是自觉自愿的,需要行政手段强迫的。今天摘录其中的八、九、十部分做一些评注,请大家看看这些东西和今天的九评是不是在自扇耳光?红色字体是我的评论,其余的以后陆续再登。




致党中央万言书

(08/04/99修订版)
尊敬的江泽民总书记、朱榕基总理并其它党中央领导同志: (评论:原来后来被它们称作蛤蟆的江某某以前在它们心目中地位那么崇高,就不知道它们见到掏粪的老头是否也叫声“尊敬的”,也不知道它们是尊江会玩小梳子呢?还是敬江会出卖国土?只能让中国的古话来形容,就是: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

您们好!

7月22日中央电视台播发公告,要在全国取缔“法轮功”。我们深感困惑和不解。当前,台湾出现台独趋势,国内洪水似乎要卷土重来,亚洲金融危机余音未绝,国内经济改革正处在关键阶段,城市职工下岗,社会公众的民怨增加……国内外政务繁多,本来应该更加以经济建设为中心,齐心协力打好改革攻坚战,没想到中央却对处处要求人做好人的“法轮功”采取一系列压制措施,并要取缔。这实在令国人难以理解。

党中央、国务院是全国人民赋予的最高权力及决策机构,你们的任何一个举措都牵动着全中国12亿人民的利益和安危、牵动整个中华民族的幸福和未来,因此不可不慎重啊!请原谅我们的直率,但是忠言逆耳,古往今来,历史上的经验教训太多了。唐太宗鼓励魏征进谏直言,开创了“大唐盛世”;宋高宗听信秦桧谗言佞语,导致忠良陷害,宋朝衰崩……古人云:“以史为镜,可以使人明智”;古人亦云:“兼听则明”,我们亿万法轮功修炼者诚恳地请党中央听听我们的心声!! (评论:原来那么想做中共的忠臣啊?!这忠心真是惊天地泣鬼神哟!)

我们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谈自己的体会。

……………………………………

一、为什么法轮功不会干涉政治?


法轮功的著作中在不同地方多次明确提到决不干涉政治。《法轮佛法(精
进要旨)》(香港法轮佛法出版社,1997.4)中在“修炼不是政治”一节中强调:“有一些学员对社会、对政治不满,抱着这种强烈的执著心不放,从而也学了我们的大法,甚至妄想利用我们大法参与政治,这是亵渎佛、亵渎法的肮脏心理行为。如果不去掉此心,绝不会圆满。”;“我们大法修炼的形式……不投靠任何国内国外的政治势力。……弟子们,你们要记住我们是真修的!是放下常人的名、利、情的,社会的制度怎么样与你们修炼有什么关系?修得执著无一漏才能圆满哪!一个修炼者,除干好本职工作外,不会对政治、政权感兴趣,否则绝不是我的弟子。”;在“大法金刚永纯”一节中强调:“在历史的将来,任何时期都绝不能为任何政治所利用……永远不参与政治、不干涉国事,真修向善”。 (我的评论:看待事物不能只看语言表面,要看实际怎么做的.。)

法轮功不干涉政治是由其根本的修炼目标决定的。法轮功是一种往高层次上修炼功法。而所谓修炼就是修佛修道了(修佛修道并不是什么“迷信”,本文将在第6节详细论述)。法轮功教导修炼者时时刻刻做好人,以“真、善、忍”等修炼者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做一个好人,一个更好的人,最后做一个无私无我的人,净化身心,返本归真,功成圆满。过去的佛教、道教在寺院、道观中修炼,而法轮功的修炼形式是在常人生活中修炼。虽然修炼形式不同,但目标都是要修炼得道,功成圆满。古代修炼讲“四大皆空”,“遁入空门”;法轮功修炼讲不脱离常人社会环境,物质上不真正失去什么,关键是心灵的空,即失去在常人中的各种欲望和执著。而常人中政治往往是很复杂的,干涉政治和修炼者的目标、原则是根本不相容的。《法轮佛法(精进要旨)》中在“修炼不是政治”一节中强调:“常人社会形式,不管它是什么样的社会与政治,都是有定数的,是天定的。修炼的人无须管人间的闲事,更不要参与政治斗争。”我们修炼者认为,干涉政治是一种很强的执著,至于想要用政治手段达到个人目的,满足个人私欲,则想法更坏。我们讲“空”,这种对权力的执著正好是法轮功修炼者在修炼过程中要舍去的,怎么会去干涉什么政治呢?说白了,名利、权力生带不来,死带不走,是非恩怨、功名荣辱,就如过眼烟云,转头成空,我们法轮功修炼者追求的不是这些东西。我们追求的是生带的来,死带的走的东西,是功德,修德修心,返本归真,最后功成圆满。作为法轮功真修弟子谁会看重手中的权力
呢?! (我的评论:你空了吗?那么执着在国内能在中共制下有个名分能注册,算是空了吗?只能在香港、美国注册而不能在中共制下注册,人就不能炼了吗?)

同时法轮功修炼者也不会被当权者、政治势力所利用。因为只有被利用者思想境界在利用者的同一高度才可能被利用,被利用者有所求才会被利用,而修炼人的心性不知要高出他们多少倍,怎么可能被利用呢?为什么总是用那种肮脏的世俗偏见衡量修炼人?为什么总是把人想得那么坏?当看到法轮功修炼者所表现出来的崇高的道德品质,在三番五次遭到不公正待遇时,所表现出来的忍让、宽容,以及他们在各种环境下高尚的行为为什么就不动心呢?真的请你们了解我们修炼者,我们不求常人追求的名利,我们是要修炼,求的是功德,是层次的提高,最后功成圆满。我们所要求的不多,只是有一个自由的炼功环境。 (我的评论:把自己说得太高了吧,请问你今天是不是在竭力宣传九评鼓动别的政党的人退出自己的信仰了呢?)

法轮功不干涉政治也是由其形式特点决定的。法轮功走了一条“大道无形”的路。其广泛传播主要是靠亲戚朋友之间互相推荐,人传人,心传心。没有戒律,一切来去自由,没有花名册,没有任何宗教仪式、规章、制度,没有严格意义上的组织,没有办公地点,不存钱,不存物。法轮功没有任何组织形式,与政治无缘。 (我的评论:既然是人传人,心传心。没有戒律,一切来去自由,没有花名册,还那么盼望注册干什么呢?既然已经有一亿弟子了,还怕不能传播吗?一个人传十个人不就全国都传遍了吗?不就是想让江得法,让江下个主席令强迫不愿意修炼的人来“修炼”吗?让江做下“全宇宙最伟大的事业”吗?)

另外,还有人谣传法轮功有国际背景,这纯粹是无稽之谈。李洪志老师在7月22日的《给中央及政府领导的一封信》中明确回答了这个问题:“一再有谣言说我和法轮功有国际背景及政治目的,如果是那样,我为什么要被利用哪?为了钱吗?我只要说一声大家给我一块钱,一亿多人每人给我一块钱,我马上可以成为亿万之富;为了权力吗?作为我及我们修炼的人是绝无此心的,历史上当皇帝当王子的都放下权力而修炼的也不少;那么为了仇恨吗?我的祖辈上都没有和共产党过不去的,而我本人又是生长在新中国,和政府从来没有过矛盾,请不要听信谣传,我希望政府能和我直接沟通,解决矛盾。” (我的评论:这一亿的数字值得商榷。我相信当时与台湾当局没什么关系,但想请问现在和台湾当局背地里有没有关系,是什么样关系?

只要了解法轮功的本质是修炼,就不难理解为什么法轮功不会干涉政治,更不会去反对政府了。法轮功是修炼,过去没有、现在没有、将来也不会干涉政治。我们过去没有反对政府,现在不会反对政府,将来也永远不会反对政府。 (我的评论:过去没有、现在没有。但你又有什么资格保证以后呢?恐怕您是根本想不到今天的九评和退党吧。)

二、为什么法轮功学员会去中南海、电视台?

可能有些人对为什么法轮功学员会去中南海、电视台感到不解,说你们说不干涉政治,那么为什么要去中南海呢?甚至有人说法轮功霸道、蛮横和无理。这是由于只看到事物表面,而没有看到事情的来龙去脉的缘故。

首先应该说明的是,法轮功弟子前往中南海,并不是为了何院士的文章,而是为了天津公安局抓了四十五名法轮功弟子一事。如果说天津事件是个导火索,那么近三年来中国政府的一些部门对法轮功的没有理由的打击和压制,才是整个事件的真正原因。 [我的评论:原来是借何某某的事情去达到别的目的啊?我还第一次听说。具体事情我不知道,我只知道身边发生的,我们那里有好几个练功点,99年7月22日前从未见有政府方面来人骚扰,每晚自动去炼功学法,老太太们居多,从没见任何人也没有干涉,确实有群众不理解有的老太在街上打坐,曾有人低声骂“神经病‘,但这决不象政府派来的人。99年4月底,报纸上登有FLG练习者去了中南海,我们感到很奇怪,问一个当时积极炼FLG的中学教师,她一口咬定这是那些人的“个人行为”,说大法弟子绝不会做那种事情。直到后来她看了录像,知道这种事情都是“圆满的机会“后才不说什么了,甚至后来变得支持这种做法了。可见当时普通修炼弟子的真实心理状况。]

1996年6月17日,《光明日报》发表署名文章,指责《转法轮》是伪科学,宣扬迷信,说修炼法轮功的群众是傻子。众所周知,《光明日报》是国务院的喉舌,署名评论文章,大概也代表了政府中一些人的意思。

1996年7月24日,中国新闻出版署向全国各地发出《关于立即收缴封存中国法轮功等五种书的通知》,动用行政手段对法轮功进行封杀。 随后的一段时间,《齐鲁晚报》、《健康文摘报》、《中国青年报》、《南方周末》、内蒙古《家庭世界》杂志、《石家庄日报》、《燕赵晚报》、《河北工商报》、《河北政法报》、《河北工人报》、《沧州晚报》、《沧洲日报》和《钱塘晚报》等等报刊都先后发表过批判和指责法轮功的文章,舆论导向十分明显。

1997年初,中国公安部一局以法轮功进行非法宗教活动为名,布置全国公安部门进行调查。由于法轮功根本不存在所谓非法宗教活动,调查最后不了了之。 [我的评论:公安部门对类似气功组织进行调查,本来就是例行公事,他们就是吃这行饭的,别的气功他们不了解,也是要调查的,并不是专门和大法过不去。]

1998年7月21日公安部一局发出公政[1998]第555号《关于对法轮功开展调查的通知》。《通知》中认定李洪志先生传播谣言邪说及一些骨干利用法轮功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但通知中紧接着又提出:要掌握活动内幕情况,发现其利用法轮功违法犯罪的证据,各地公安政保部门要深入开展调查。由此可见,《通知》在未认真调查、掌握确凿证据之前,即给公民戴上了违法犯罪的帽子,这种先定罪、后调查,甚至早己将法轮功列为内控邪教,是完全违反法律规定的。

公安部的《通知》下发后,江苏盐城市、辽宁朝阳市、辽阳市、凌源市及山东、河北邢台、新疆、黑龙江、福建等一些地方公安局,宣布炼法轮功的群众是非法集会,强行驱散;并且查抄炼法轮功群众的私有财产;对炼法轮功群众非法拘禁、关押、打骂、罚款。

如辽宁省朝阳市公安局,下令对法轮功立即予以取缔。辅导员被数次罚款,累计金额达4000多元。辽阳市一个辅导员被辽化公安处传讯说:你们在一起学法炼功是非法集会,要么判刑二到三年,要么罚款10,000元,如果不要收据只罚6000元。

河北省邢台任县公安局取缔了炼功点,查封了炼功点的书刊、资料和录音带等物品,法轮功学员被定为参加非法组织进行罚款,法轮功弟子李广路被罚款1000元,并被非法拘禁;聂改荣被七次传讯并罚款2000元;任县霍桂兰被关押5天并罚款2260元;王文志被关押同时罚款2260元。以上等等事实,只是中国法轮功的弟子所遭受压迫的极小部分而已。 [我的评论:以上事实是不是真的,我们不知情者无法评论,但大家可以对身边是否有类似事情发生做个评论,反正我们那里是根本没有的。]

所以,一系列某些国家职能部门一再违反国家关于健身气功的管理政策,出现对法轮功严重失实的歪曲性宣传,甚至发展到严重干扰学员炼功的事件,学员多次通过正常渠道向上反映,但都是没有结果。正是在这种迫不得已的情况下,四月二十五日,数万法轮功弟子前往中南海,是为了能够有一个自由安定的修炼环境而已。

其次,按照中国的法律和中国共产党的规定,法轮功弟子四月二十五日之举是否有所违反呢?《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第七条规定:国家公务员有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领导人员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中国共产党章程》第四条规定:党员享有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的权利。《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要求共产党员无论何时何地、对人对己都要尊重事实,按照事物的本来面貌如实地向党反映情况。而中国的《信访条例》第十条规定,信访人的信访事项应当向依法有权做出处理决定的有关行政机关或者其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 [我的评论:现在看来这作者当时对“恶党”的章程真的是当回事的,不知道现在看了九评后悔没有?]

在天津公安局四月二十三日抓人之后,法轮功弟子二十四日到天津市政府信访办,当日天津公安局再抓了近四十名法轮功弟子,那么二十五日,法轮功弟子前往天津市政府的上级行政机关反应情况,当然也就没有“越级上访”的问题。法轮功弟子没有在北京大街上乱逛,所以不能说是上街游行,没有口号标语,所以也不能算是示威。 越级上访是寄希望于上级政府,为了反映法律应该解决却未予妥善解决的问题。在中国,上访不需要向公安局申请。而每个法轮功弟子,只是代表其个人,反映其个人和亲朋好友所受到的不合理对待,如此,法轮功弟子们违反了哪一条法律规定? [我的评论:看来这作者真服从旧势力的安排,真把向中共制下政府的上访当回事了,不知道今天后悔了吗?]

事件发生期间,法轮功弟子们始终保持着祥和善心和井然的秩序,完全听从并主动配合有关部门的安排和指挥,按信访部门和交警指定的地点站立等待接待。整个过程中,没有口号、标语,没有妨碍交通,甚至法轮功学员还自觉把地上的纸屑拣得一干二净。所有这一切海外媒介多有报导。

有人认为法轮功霸道、蛮横和无理,说法轮功不能容忍被公开议论和置疑,更不能提出任何形式的批评。然而四月二十五日事件之后,海外中外传媒对法轮功的报导铺天盖地,其恶劣者尤甚於国内官方传媒,却并无一家被法轮功的海外弟子包围。其原因十分简单,只要给法轮功弟子说话的机会,而不是堵着别人的嘴去骂人,大家当然都有发表不同意见的权力。[我的评论:对为何在国外就不静坐了,倒是一个好课题值得研究。]近三年来,指责、谩骂甚至对法轮功造谣诽谤的报导在中国多有,但却无一篇法轮功的自辩文章能够见报,法轮功弟子唯一表达意见的机会和渠道,恐怕也只有上访一途了。

可见,法轮功学员到中南海反映情况,是在很多地区一再出现严重干扰学员炼功的事件,学员多次通过正常渠道向上反映,但都没有得到妥善处理,多家报纸一再出现污蔑诋毁法轮功、严重歪曲事实的报道,而我们学员的呼声得不到反映、刊登、报道,正是在这种迫不得已的情况下,四月二十五日,数万法轮功弟子前往中南海。在各次上访反映客观事实的过程中,包括7月21日,7月22日的北京学员集体上访过程中,学员们都是抱着一颗善心。警察动手打人,学员们也是本着修炼人“真、善、忍”的原则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怎么可能有这么老实的反对政府的人呢?我们绝对不是针对政府的,而是希望下情上达,党中央能客观了解下面的实际情况,制止少数人利用职权破坏国家政策的行为,给修炼者一个不受干扰的修炼环境而已。不要一切都上纲上线,把一切事情都看成“阶级斗争”,过去我们党在“文化大革命”中的这方面的教训还不够深刻吗?! [我的评论:即便在425后直到722,甚至在7月20、21日,我们当地老太太们都是正常按时集体练功的,在7月22日,看了CCTV,群众出于好奇,有人跑到练功点去看才发现那里根本没人来练了。并未见有人来驱赶.]

七。为什么说法轮功有利于道德回升,社会稳定?

当今社会,人世浑浑,物欲横流,人们为了自己的私欲,不择手段,尔虞我诈,甚至已经没有基本的道德底线可言。每天翻开报纸,不好的事情俯首皆是:什么贪污腐败、“豆腐渣”工程、三陪女、吸毒、同性恋、黑社会打杀、用钱买命、诈骗、走私、抢劫、假冒伪劣……,人人都知道社会上人心险恶,于是互相戒备,几乎每天都要说假话。单位里成了利益争夺场,甚至家庭也失去了安全感。[我的评论:我不知是不是在古代就没有妓女、黑社会、抢劫了,据我们看了古代的小说,发现古代同性恋现象好象比现在更厉害。]现在的社会究竟怎么啦?物质文明在发展,但人的精神文明却一泻千里,欲望膨胀、人道贬值、道德沦丧、精神颓废、黑白颠倒……

然而,法轮功告诉修炼人为什么要做一个好人?做好人对修炼者、以及对一个普通人为什么这么重要?怎样做一个好人?法轮功所传之处,人心向善,道德回升。农民学了法轮功,破处迷信,革除陋习,变粗野为文明,带头缴税,用质量最好的粮食上缴公粮,有的粮站明文规定:法轮功学员缴公粮免检!工人学了法轮功,兢兢业业、不挑不拣地干活,原来拣便宜,揩国家的油,拿厂里的东西都往回拿,改变了全厂的精神面貌;[我的评论:就是说要在共产党制下老老实实地服从党的领导,老老实实向党交税,党叫大家做什么就做什么,恨不得不吃不喝来滋养后来被你们说成是低灵邪体的中共党员。我怎么觉得这和你们后来写的九评是那么地牛头不对马嘴呢?]科研人员学了法轮功,不计较个人名利得失,健体益智,开智开慧,在科研领域不断突破;商人学了法轮功,不再缺斤短两,童叟无欺,合法经营,不采用不正当竞争手段;国家干部学了法轮功,拒收贿赂,拒绝吃喝,变得清正廉洁;原来不和睦的母女、婆媳学了法轮功,尽释前嫌,家庭和睦。下岗职工中也有很多法轮功学员,他们不向单位和政府多提个人要求,甚至主动下岗,把工作让给他人。有的公司到大学招收毕业生,提出的第一个条件是:要学法轮功的学生,因为这样的学生人品靠得住。一些地方的公安局甚至把罪犯带到法轮功的心得交流会上,让他们听听修炼者是如何做人的,让他们受受教育。 [我的评论:有这种事情吗?我真的没听说过。]

法轮功促使人们道德回升,在当今道德急速下滑的社会中给人一线希望的曙光。在法轮功修炼者中,由于修炼法轮功做好人好事的例子太多了。

1998年11月25日《青年知识报》以“当代铺路的‘愚公’”为题,报道了辽宁省一退休工人由于修炼了法轮功,两年来为乡里义务铺路的动人故事,两年来,他战酷暑,斗严寒,顶风冒雨,为修路挑出了一个宽一尺多、深一米、长四公里的沟渠,相当于土石方1300多立方米。这样的事例还有很多,比如四川仁寿县某镇的农民修炼法轮功后,过去是抗税、拖税,现在是主动上缴国家税收,交公粮时,过去是往粮食里掺混砂子,现在是交公粮前筛好几遍,交最好的粮食给国家。[我的评论:既然宣扬处处为国家着想,为什么你们的大纪元现在总是发布一些怂恿民众为拆迁、交公粮的事情向政府对抗的文章呢我们就是不理解到底是老老实实向政府交公粮好呢,还是拒绝交的好?请给个标准答案!]还有很多法轮功学员理解国家改革的难处,自觉服从下岗,毫无怨言,不给国家找麻烦。大庆某厂进出口公司有一名翻译是法轮功学员, 1997年3月,公司决定俄语翻译人员竞聘上岗。该学员考虑到竞争者中有一名因患肺结核,经济来源、生活很困难,就主动让岗。 吉林长春客车厂工人王红革修炼法轮功前讲究哥儿们义气、打架滋事、对爱人打骂,严重时动刀子。家里单位里都视他为“瘟神”,修炼法轮功后,痛改恶习。原来的浪子变得早来晚走,别人不愿干的脏活、累活他干…… 单位群众、领导都被法轮功法正人心的伟大力量所震撼。

《大连日报》1997年3月17日载文“无名老者默默奉献”,报道了一位名叫盛礼剑的古稀老人,利用一年时间,默默为村民修了4条全长约为1100多米的公用道路。当人们问他是哪个单位的、拿了多少钱时,老人说:“我是学法轮功的,为大伙做点好事不要钱”。

《大连晚报》1998年2月21日报道了大连海军舰艇学员学员袁红存,2月14日下午从大连自由河冰下3米,救出一名掉进冰窟窿的儿童,被称为“活着的罗盛教”,学院为他荣记二等功。袁红存当时已经修炼法轮功两年。[我的评论:原来你们那么希罕恶党英雄模范的称号啊!]

《北京日报》1998年3月30日登载了一个“热爱大西北的北京人”的回音。提到一位不留姓名的北京人,将八万元钱捐给了兰州化学公司化工研究院,还给中国石油勘探开发科学研究院廊坊分院捐了10万元。“在谈到思想转变过程时,他在信中提起了通过老师李洪志对他的帮助教育,使他对人生的意义、人的追求及怎样对待失与得、道德观、心性修养等有了新的理解,才决定去做些捐献。”

《大连日报》1998年5月23日报道,“老职工埋名献爱,想希望工程捐款2万元”。这位来信落款“人心向善”的人,所引用的一段话:“你钱再多官再大也就是几十年,生带不来,死带不去”,要把名利看淡,就是李洪志先生著作《转法轮》中的话。可见这件事是法轮功弟子所为。

海口人民公园炼功点有一个体户,早早就在社会上流浪,所到之处大都被当地公安局拘留关押过。后来想发财,于是搞出一个诈骗方案:自己装成一个公司老板,再找三个伙计,以假卖、收购走私货为诱饵,专门引那些来广州出差的外地人上钩,从中将他们的钱骗进自己的腰包中。但最终还是没有逃出法网,被劳教两年。释放后流窜到海南岛,仍旧胡作非为,过着花天酒地、赌博、刀枪棍棒、玩弄女人的靡烂生活……95年6月,到公园炼功点有缘得法,立即幡然猛醒,改邪归正,和过去决裂,浪子回头,开始了新的生活。 [我的评论:既然大法如此好,那么在美国支持下在美国都洪传了十多年了,到底使多少人不吸毒了,多少妓女从良了,出了多少好人好事,能不能统计一下呢?]

法轮功使人弃恶从善、使好人变得好上加好,这样的例子真是举不胜举。法轮功教人向善,教人有问题向自己的内心去找原因,用“真、善、忍”的标准来衡量自己。如果人人都向内找,看自己什么地方没做好,道德水平、社会风气不就变好了吗?社会不就稳定了吗?难道还有怕好人多的道理吗? [我的评论:说来说去,就是为了让中共统治下社会稳定,能江山永固。以便你们和中共勾结一起,更轻松地愚弄、统治、镇压、剥削我们啊!?]



八、为什么说法轮功和马克思主义、共产党的宗旨、唯物主义不矛盾?


首先,法轮功讲“真、善、忍”,和马克思主义的原则,共产党的宗旨本质上不矛盾。马克思主义强调实事求是,与法轮大法讲的“真”一致;马克思主义强调为大多数人民谋利益,共产党讲“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做人民公仆”与法轮大法讲的“善”一致;马克思主义强调为人民利益牺牲自己的一切,放弃一切个人的名利,为人民忍辱负重,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严于律己等与法轮大法讲的放下个人利益的“忍”一致。共产党员讲个人修养,批评与自我批评。法轮功强调有问题向内找,多找自己的不足,不断提高自己的心性和道德标准。
评论:真该死,这些急于圆满的所谓的大法弟子,把宇宙大法和它们今天今天所称的“低灵邪体、赤色恶龙、恶魔”相提并论,把中共描绘成那么圣明,原来马克思是为“大多数人民谋利益的”,共产党“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做人民公仆的”,是“为人民忍辱负重,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严于律己”的,这不和今天的九评完全相反的吗?同样的事物,今天说得好得不得了,只要得罪它们了,明天就骂的了不得,其可信度有多少?可以让全国人民来评论下。)

法轮大法揭示了宇宙真理,不是唯心主义。哲学史上为物质是第一性的,还是精神是第一性的争论不休。法轮大法提出物质与精神是一性的,任何物质,从低级到高级,从宏观到微观都既有其物质的一面,同时也都有其精神的一面,即都在不同程度上体现着宇宙真善忍的特性。而精神实际上也是一种物质,只是它不以有形的方式显现出来,而是以一种能量场的方式存在。例如现代医学发现人脑的思维是一种电磁波,表现为脑电波。美国生理学家厄兰格和加塞因为发现脑神经细胞的电特性而获得1944年诺贝尔医学与生理学奖,他们认为,人脑的思维活动是一种能量存在形式,表现在我们这个空间就是一种电磁波。南京师范大学的四位研究人员发现在气功师的意识作用下,CT3型直流高斯计的表头指针偏转,读数上升,类似与磁场中的“霍尔效应”。前苏联物理学家I.M.Kogan认为它具有超长波长,能量数量级可达10- 8焦耳。因此,马克思主义的“物质”的概念得以拓宽,法轮大法和“唯物主义”是不矛盾的。 (评论:这是从哲学层面死活要把自己和九评所称的"毒害人民的共产恶党"哲学体系靠,以寻找保护伞。)

共产党是无神论者,只要谁承认神佛的存在,就被认为是“迷信”、“唯心”。因为无法用实证科学的方法证明神佛的存在,所以就推论出神佛不是物质的存在。可是现在有大量神奇的事实,都是当今唯物论观点所解释不了的。宇宙是如此的复杂,同时同地存在着另外的不同空间,而不同空间中就有该空间中的生命存在形式。科学家近几年已经提出,宇宙如果是大爆炸形成的,那么也一定存在着由正电子和负质子构成的“反物质”世界;我们用光学方法可以看见的物质其实只占物质全体的10%,另有90%的物质是用光学方法无法看到的“暗物质”。我们用形式逻辑的推理,也会提出这样的问题:在我们的正物质世界中,在我们的可见物质世界中就存在着如此多种多样的生命和物质,那么在反物质世界和大出我们可见物质世界9倍的暗物质世界中,难道就不会有更高级的物质和生命形式?加之宇宙又非常的大,据最新科学发现,已探测到的宇宙中的星系就有125亿个。再加上现在还探测不到的反物质世界,暗物质世界,宇宙中的生命存在形式该会是多么的庞杂!

其实,在这个宇宙中,也不只是有我们这样的人类存在,不同层次、不同空间有无数的生命体存在。有神有鬼、有佛有魔,还有外星人等等,他们都是客观的物质存在,只不过我们的肉眼十分低能、狭窄,只能看到分子结构以上这一层物质组成的东西,看不到更微观粒子组成的物质,只有修炼到一定层次上的人才能用天目看到其他空间、其他层次的生命体。事实上,很多现象不是没表现到我们这物质空间里来,比如西方有科学家已经用严格的可重复的实验方法测出了灵魂的质量;西藏喇嘛修炼圆满后升天时的人体虹化现象,不少进藏干部亲眼所见。许多法轮大法真修弟子能够看到另外空间的佛的法身、生命和物质存在形式。神佛是客观存在的,是存在于另外空间的高级生命。

既然佛道神也是一种客观存在,那么就不会因为人不承认他,他就不存在。客观事实在那儿摆着,闭上眼睛不承认行吗?实事求是是我们党的思想路线,既然是客观存在,为什么我们就偏不承认呢?承认神的存在既不会改变党的性质、宗旨,也不会影响党的威望、形象,共产党还是共产党,不会因为相信有神就不是共产党了。我们党历来是有勇气承认错误、修正错误的,既然我们能接受跟原来党的纲领、目标“势不两立”的市场经济、私有经济,为什么我们不能接受“有神论”呢?不能改变一下固有僵化了的观念呢?我们走出了计划经济的误区,使社会经济产生活力,如果我们走出了“无神论”的误区,将会对人类道德产生怎样作用?无疑意义将更为深远!(评论:这是异想天开地要调和无神论和有神论的矛盾,想把有神论的观点强加在党身上。大有你不相信有神就是错误,就不行的样子,以为党是街上的路人,容得了它来教训似的。)

法轮大法不是迷信,而恰恰是破除迷信的利器。他告诉人们宇宙的特性是真善忍,自觉地同化这个特性,人就能发生身心方面的质变,变得超凡脱俗,人们就能使生命得到真正的升华。得了法的人们首先从对金钱、权势、名誉地位的迷信中解放出来,人有了衡量是非的尺子,不再被那些形式上的包装所迷惑,也不会随波逐流,不明不白地干坏事。其次,他们也从许多对超自然现象的迷信中解放出来,解除了对寺庙,道观、教堂中神的偶像的盲目崇拜,在法轮功修炼者看来,神佛与人的关系,并不象过去信神的人理解的,你求他,给他烧香叩头,他就保佑你,让你发财,平安,得子。我们懂得只有修炼,高级生命才会来帮助。法轮功学员不但不迷信,反而看清了那些想凭烧香、叩头、求神佛保佑发财、生子、祛病、免灾、甚至满足自己的私欲,才是真正的迷信和愚昧。

法轮大法是佛法修炼,但不是宗教,更非邪教。法轮大法没有戒律,一切来去自由,没有花名册,没有任何宗教仪式、规章、制度,也没有严格意义上的组织,没有办公地点,可见没有任何宗教的形式和特征,当然就更不是邪教。邪教的特征之一就是聚敛钱财,专门干坏事。而法轮功不存钱,不存物,义务教功不收费,连法轮功修炼心得交流会都是免费入场的。此外,法轮功要求修炼者做好人,同化宇宙“真、善、忍”特性,就单从这两点而言,就不是什么邪教。

宗教本是修炼的一种形式,应当担负起将人度化到高级生命空间的责任。但是宗教在它自身的发展过程中,越来越把知经信神(或佛)当成了关键,而没有强调同化宇宙特性,去掉一切不符合真善忍的常人的执著,才能得到生命的真正升华。最后导致宗教完全成为社会文化。神职人员自己谋名谋利,与社会统治阶级勾结在一起,还根据自己的极低层次的理解乱解释经书,因此,现在的宗教已经几乎度不了人了。 (评论:说的好啊。可是为什么你们这些自称大道无形的人,却不容学员有自己独立的思考,非要象办个党一样去由明慧网来“统一思想”呢?不论自己认为明慧说的对还是不对,还必须听取明慧的“号召”,不然就要用激将法说你有怕心呢?这是修炼吗?投靠外面的某种势力,捞了很多钱,去搞什么电视台、网络,满嘴都是故意误导别人的谎话,还好意思骂别的宗教的神职人员?人家比你们高尚多了。其实你们才是妄图和统治集团勾结在一起的,可惜没靠上而已。)

法轮大法揭示出宗教应当完成的双重使命,一是使有缘人得度,通过修炼走向圆满;一是加强常人的心法约束,使人类社会的道德维持在一定水平上。但是宗教并不是修炼的唯一一种形式,“佛重人心不重教”。法轮大法告诉人们修炼就是在真善忍宇宙真理的指导下,实修心性,去掉一切对于名、利、情的执著,同化宇宙真善忍的特性,最后在身心两方面达到高级生命的状态和境界,实现由人类生命向高级生命的转化。

修炼法轮功并非精神空虚,悲观厌世。法轮功学员在工作中勤勤恳恳,扎扎实实,认真负责。他们了悟人生的真正意义,每天过得很充实,心情很舒畅。在法轮功学员看来,那些一心谋私利、因为有名有钱而趾高气扬的人可怜又渺小。觉得他们一是活得累,二是活得愚,名利之外他们所拥有的属人的更可贵的东西太少。他们的生活中摆脱不掉虚假、邪恶与争斗,他们在这苦苦相斗中失去了人最可贵的东西。


法轮大法不是引人向悲观厌世的,相反它恰恰可以使人树立起最根本的乐观向上精神。他明白地告诉人们:人的生命是最宝贵的,因为人的生命可以通过修炼转化成高级生命。接受了法轮大法的人们,就有了明确的人生目的,就能够自觉地从自我做一个好人做起。面对社会道德日益下滑的现实,他们不再灰心;面对自己遇到的不公,他们不再报怨;而随着修炼,他们遇到问题向内找,用“真、善、忍”衡量自己,不但改变着自己,也在改变着他们周围的环境。他们在工作中先人后己,任劳任怨,忍辱负重,不计个人得失,以自己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向整个社会传播着真诚、善良、宽容与友爱,促进着我们的社会道德回升,人心向善。

可见,法轮功和马克思主义、共产党的宗旨、唯物主义没有丝毫矛盾。通过修炼法轮功,过去腐败的党员干部变得清正廉洁了,先他后我、无私无我,工作变得兢兢业业了,人民群众对党更加拥护、信任了,这对我们党的建设,改善党的形象也是有百利而无一害的。我们党过去花了大量人力、财力还达不到的教育效果,在修炼法轮功的党员、群众中却成为现实。不要政府花一分钱、出一分力,甚至在一些部门的干涉和干扰下,却有一亿多人道德在自觉的回升,精神在升华,成为比我们党所希望的“四有”新人标准更高的好人。这么多党员干部修炼法轮功后变得克己奉公,真心为人民群众谋福利,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变成了好党员,好干部;这么多普通群众修炼了法轮功敬业爱岗,兢兢业业,人格升华、道德回升,变成了好公民,好职工,这怎么能说是“背离党的性质和宗旨”?怎么能说“是同党领导人民群众进行的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根本对立”的呢?! (评论:原来修炼就是为了配合中共做所谓的“四有新人”的顺民奴隶,唉,中共怎么就不体谅到你们的这一片赤诚之心啊?!原来你们初衷就是为了中共能更好地统治我们、奴役我们啊?!把我们培养成为党兢兢业业地工作,为党而克己奉公,甚至为党连医药费都省下的贱民啊。你们比政协的那些弼马温都做得好啊!不把你们弄进政协做官来维护党天下万万年,简直都没有天理了。看来今天那些“九评”完全不能代表你们的真实本愿,你们确实是受委屈了!冤啊!


九、为什么说压制法轮功是不符合党、国家、人民的根本利益,是不明智的?

压制、取缔法轮功是不符合党、国家、人民的根本利益,是不明智的。 首先,这是破坏宪法、法律和联合国国际公约的行为。 中国《宪法》第二章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何况我们还不是去示威。第三十七条又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经其它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第三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中国常驻联合国代表秦华孙大使于1998年10月在联合国总部代表中国政府签署了有关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中国已加入17个国际人权公约,有关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的公约是其中主要部分之一。该公约对缔约国具有法律约束作用。我国加入的联合国《公民及政治权利国际盟约》的“前文”部分指出:“各国负有义务,必须促进人权及自由之普遍尊重及遵守”。该盟约第七条规定:“任何人不得施以酷刑,或予以残忍、不人道、或侮辱之处遇或惩罚”;第九条规定:“人人有权享有身体自由及人身安全。任何人不得无理予以逮捕或拘禁。非依法定理由及程序,不得剥夺任何人之自由”;第十七条规定:“任何人之私生活、家庭、住宅或通信,不得无理或非法侵扰,其名誉及信用,亦不得非法破坏”;第十八条规定:“人人有思想、信念及宗教之自由”;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人人有保持意见不受干预之权利”;第二款规定:“人人有发表自由之权利;此种权利包括以语言、文字或出版物、艺术或自己选择之其他方式,不分国界,寻求、接受及传播各种消息及思想之自由”。

其次,打击的是道德高尚、善良的好人,失去的是民心和道义。 法轮功教人向善,其促使社会道德回归的巨大力量是有目共睹的,广大干部、人民群众是公认的。打击这么多好人,人民群众对我们的政府会有什么看法?对我们的党有什么看法?自古以来,“得人心者得天下”。李老师在“修内而安外”一文中指出:“人不重德,天下大乱不治,人人为近敌活而无乐,活而无乐则生死不怕,老子曰: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此乃大威至也。……臣若不私而国不腐,民若以修身养德为重,政、民自束其心,则举国安定,民心所向,江山稳固,而外患自惧之,天下太平也,此为圣人之所为。”这么多的各阶层有缘人士修炼法轮功、提高身体素质和道德修养,奉公守法、克己为人,不求世间的名与利,他们本是中国进一步稳定社会、发展经济的基础和希望。如果轻信谣言,不分忠奸认敌为友,将善良的法轮功学员定为政府的对立面,甚至采取非常措施镇压,后果不堪设想。

再次,压制取缔法轮功是违反国家宪法、法律、国际人权公约和国际道义的,如果继续一意孤行,必将会遭到国际社会的谴责,严重破坏中国的国家形象,危害国家的威望,使中国政府在改革开放后一步步艰苦建立的开放、文明形象付诸东流。所有这些无论从政治上、还是从经济上都会使我们的国家利益遭到不必要的损失,使世界上所有善良的人们对中国政府失望,使中国政府站到全世界善良正义民众的对立面上去。

最后,压制取缔法轮功还会造成社会不稳定,分散抓经济建设这个中心的精力。法轮功修炼者本来与世无争,只求安安静静能够修炼,有一个自由宽松的修炼环境,这样倒也相安无事。现在全国禁止,必然导致大规模的法轮功学员上访。而大量警察扣押、殴打学员会激化社会矛盾。由于法轮功学员人数众多,所以牵扯的可能不只是几千万人的问题,而是几千万个家庭,几亿人。如果事态进一步发展,社会矛盾进一步激化,后果可能就很更难以控制,甚至会破坏改革开放二十年来的成果。当前,我们国家的改革开放正处在关键阶段,自然灾害有增无减,洪水威胁再度袭来……在当前复杂多变的形势下,本来我们全国上下,更应该同心协力,紧紧抓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大力推进改革开放,迅速提高我们国家的综合国力。而现在却因为被少数阴谋家的谣言所蒙蔽,过度敏感,对本来利国利民的法轮功大动干戈,真是有百害而无一利!既破坏了来之不易的安定团结的稳定的政治局面,又偏离了国家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是绝不符合党、国家、人民的根本利益的,也是极其不明智的。 因此,无论从哪个方面来看,压制取缔法轮功都是与国家人民的利益相背离的,于人情所不通,于法律所不符,于天理所不容。(评论:整篇所说的好象都是为中共的经济建设考虑,在它们眼里,中共的经济建设是那么地重要,好象一镇压,中共的经济就要完蛋,为此它们忧心忡忡,这觉悟上哪找去啊?我看了都感动了,江、胡看了能不感动得热泪盈眶吗?家贫出孝子,国难显忠臣,赤胆忠心,你们时时刻刻想着要为中共统治“有百利而无一害”,时时刻刻想着为中共政治局委员们的王位而“江山稳固”!你们才是党的真正的孝子贤孙啊,我等自叹不如也!不过,事实才最有说服力,仿佛99年以后中国的经济也和以前一样,有发展也有挫折,反正不象尔等预言的那样垮掉吧。)

十、请党中央倾听我们的心声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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