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为什么说杨佳比当年抗日的爱国民族英雄们更伟大?
2008/08/28 19:58:35瀏覽4543|回應1|推薦1

法律这个词广义点来说不仅仅是我们常见的与百姓密切相关的制度和规范,在处理国与国之间争端时,国家也得按国际法来办事,因为国际法也是法律,包括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惯例和国际条约等等。

 

现在的联合国和以前的“国联”就相当于充当着仲裁国际纠纷,调解国际矛盾的仲裁庭或法院的角色,甚至还具备一定的执行庭的功能,可以派兵武装干涉国际争端。那么也就是说,当年日本侵略中国华北的时候,蒋介石主张向国联申诉的做法是守法好公民的表现。一方面,蒋介石知道中日实力相差悬殊,打是打不过的,可以借申诉来拖延时间,训练出强大军队,另一方面,照现在那些指责杨佳不守法律,遂意报复的人的想法,这也在国际上树立了中国讲理守法的好形象。

 

而当年那些躲在北大清华校园里,置国际法于无物,煽动民众情绪,逼迫蒋介石立即向日本开战的所谓“知识精英”,现在却被尊为了“爱国英雄”了。这些人根本不顾及什么国联不国联的,也根本不考虑与日本单独作战胜算有多大,鼓动不明真相的学生上街示威,一副理直气壮义愤填膺的样子,硬将蒋介石通过国际法解决华北问题的路线说成是“卖国”。实际上它们是想把局势搞乱,好混水摸鱼。

 

所以说呀,人这种动物真的很可怜,绝大多数人是非不分,同样的事情,放在那些游行学生身上他们就说是爱国英雄,放在杨佳身上,他们就恨不得把杨佳千刀万剐。

 

有人说,向国联请求仲裁东北问题有什么用啊?不如不守法,直接向日本开战好了。要是这样的话,杨佳也可以说:“向警方申诉要求赔偿有什么用啊?不如我直接找警察报复就是了,更能出气呢。”

 

不管国联效率当时有多么低下,总比现在的上海司法部门要公正多了,我国和日本既然已经加入国联,就得象现在加入联合国一样,不能随意向别国开战,即使是受了别国的挑衅也不行,得先向联合国寻求公道。要不然各国想打就打,沾火就着,联合国还有什么用?

 

事实上,国联在当时作用很大,连日本有时都得向“国联”求救。当年沙俄向中国东北步步进逼,大有把日本在东北的势力驱逐出去的架式,极大地侵犯了日本在当地的利益。日本当局急得没办法,军方主张向沙俄开战,可是连战争狂人伊藤博文也不敢打,因为日本知道沙俄在远东地区有雄兵40万,军事实力已经超过日本,日本向沙俄开战几乎没有胜算。可是有人提出,目前沙俄尚未将西伯利亚的铁路修好,日本起码还可以和俄国打一阵子,以后一旦修好了,他们在欧洲的几百万大兵顷刻就能赶来增援,到那时再想用军事手段解决问题,胜算更无从谈起了。

 

伊藤博文这时才下了决心,向天皇陈述了其中的利害关系,明治天皇也恍然大悟,但要求战端一开,即使不能胜利,也要尽力打到战平,尽可能拖延战争的时间,即使战败也不能一下战败,以争取时间让“国联”来调解。天皇最担心日军一触即溃,这样俄军会乘胜夺取朝鲜,并渡海攻击日本本土,那时日本就只好亡国灭种了。可见他们那时把国联当作自己的救命稻草,心目中位置是那么地至高无上。

 

日俄战争开始后,日本一方面泼出血本和俄军苦战,另一方面向美国为首的国联苦苦哀求出面干涉,哭得几乎都要跪下来了。只是后来俄军统帅接连指挥失误,日军慢慢占了上风,可也付出了惨重代价,仅围攻旅顺一仗,日军就死了五万余人,为攻占203高地,乃木希典的第三军就死了一万七千,好不容易将俄国人赶出了东北,至此日本才在国联面前挺起了腰。

 

直到日本在东北制造了九一八事变,依然还对国联心存敬畏,也就是说,日本对国际法还是相当尊重的,不敢明目张胆地侵占中国,只敢在扶持汉奸政权后向国联辩解说:“这不是日本和中国的战争,是中国内部自己人之间的战争。”国联当然不能听信一面之词,象现在的联合国一样派出调查员前来调查,事情就象法官审案的那样开始走程序了。

 

要是日本不把国际法当回事,大可不必这么麻烦,直接武力占领东北那不简单多了吗?那时的中国军队哪里是他们的对手呢?可见蒋介石走法律的途径是走对了的。以至于日本再想侵占华北时,还得磨磨蹭蹭地费很多心机,要收买很多投靠他们的中国人,训练他们,给他们武器装备,再以他们的名义闹着要“华北自治”,要成立什么“华北国”。目的还是想钻国际法的空子,让国联抓不住辫子。为什么日本就那么傻,不会乘占领东北之势,迟迟不能引得胜之军,一举席卷全中国?就是因为日本碍于国联的监督,错失大好时机。 

 

本来蒋介石是有可能通过国际的干涉使事态暂时平息,以争取时间做好军事准备的。可坏事就坏在那些“爱国人士”身上,它们把蒋介石靠法律解决问题的行为说成是“卖国”,处处制造反日事端,给日本人提供口实,说中国内部的骚乱影响了在华日本侨民和企业的利益,日本不能坐视不管。这使得国联也难以判断,有时侯国联也无言以对,官司久拖不决,无法最终形成谴责日本制裁日本的决议。终于在七七之夜双方矛盾激化,不得不全面走战争这条路,最终导致中国为此付出几千万生命的代价。这都托那些英雄们的洪福给闹出来的。

 

扯了这么多闲话,我们再回到杨佳的问题上。既然当年那些毫无理智,毫无法律观念的人,只知道“你打我,我就要打你,你骂我,我一定要报复回来”的人,居然被说成是“爱国”,是“英雄”,而寄希望于运用正常法律途径解决问题的蒋介石却被说成是“迂腐”、“无能”、“卖国”。

 

那么今天杨佳也可以有样学样,既然警察无端打伤了他,甚至不肯赔礼道歉,他当然要报复回来,又有什么不对?否则要是一味迷信法律,自己也会觉得自己太“软弱”、“迂腐”、“无能”。我看他也应该算做是英雄,更何况,杨佳是在屡次三番按照正常的法律途径向当局提出了合理要求,是在被当局蛮横拒绝后,被逼无奈,走投无路才这么做的。相比之下,当年那些爱国英雄根本不把国联当回事,丝毫没有运用国际法这种法律解决问题的意识,还处处破坏国际法在中国的实施。所以说,杨佳实在比这些“民族英雄”伟大,是在尽完法律义务后,做到了仁至义尽,先礼后兵。

 

那些为当局说话,指责杨佳不该报复警察的网友,恨不能把杨佳立即毙了,看上去它们很文明很守法,仿佛自己遭受杨佳那样冤屈后很能想得开,决不会找人报复似的。可是它们经常又在网上叫嚷要“血洗东京”“强奸完所有的日本女人”。这种兽性难道不是报复,你相信这种人在平时生活中是守法好公民吗?实际上,它们是冷血动物,只敢意淫一下,或者找几个弱者欺负一下,叫它们象杨佳那样做出惊天动壮举,打死它们也不敢。

 

写到这里,我知道这些人最后只能强词夺理道:当年爱国英雄们是为了国家才不守国际法的,既然日本人先不守国际法,我们也不能守了。而杨佳是为自己利益去报复的,不能相提并论。好象只要打着国家利益的招牌,就可以堂堂正正地不守法了,可以不必经过联合国随便开战了。

 

这个问题我在本文开头都已经说清了,法律的概念不仅包括国内法,也包括国际法,要是一有别国挑衅,就可以绕开国际干涉自说自话地开战,都可以不守国际法,那国际法也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要都那么做,那些很小的国家也就没有生存的可能了。因为小国之所以能存在,就是因为有国际法的保护,否则它们遇见强国侵略,即使抵抗也是枉然。

 

所以我认为当局应该立即释放杨佳,并将他的英雄事迹和那些“爱国人士”的事迹一样编入中小学教材,让新一代的中国人从小就知道什么是反抗,从小就认识法律的虚伪性。
( 在地生活北美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jkxs&aid=2170714

 回應文章

落伍者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寫得好
2008/08/28 20:17
如標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