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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3/13 22:26:43瀏覽390|回應1|推薦14 | ||||||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_-MMOVAalRM&feature=youtu.be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HAQ2GaApLgU&feature=youtu.be
就如屈穎妍(香港一位著名專欄女作家)所說, 佔中一事把潘朵拉音樂盒打開了. 雖然光復了馬路, 但打從那時開始, 零星的非法集會便不時出現了. 例如: 在耶誕節時, 有擾民的報佳音; 在黑夜時, 有「鳩烏」團滋擾商店; 有政治人物帶領, 在商場內打起黃雨傘, 公然挑戰自由的底線... ... 「鳩烏」的廣東話發音 = 「購物」的普通話發音. 主要是一班激烈人士, 以「鳩烏」一詞嘲諷從中國內地到港旅行購物的旅客. 一次又一次在不同的香港社區出現的非法集會, 抵制內地人來港的水貨客, 最後在上星期越演越激烈, 引起了公憤. 當中被惡罵的人更有的是香港路過回家的老人家, 更甚的是除了惡言指責, 更有推, 撞, 踢! 不論混亂中, 踢的推的是人還是物, 只要稍有良知的人都會討厭這種暴行. 兩日前, 女兒說 :「今次, 我的一班同學都不認同反水貨客的行為.」 她用上了「今次」兩字, 因為當日她班上大半班同學都支持非法佔中行為. 我跟她說 : 「中國政府的而且確仍有不足之處, 我亦不是完全滿意香港特區政府的施政, 但我完全不認同當日發起行動, 呼喚人群, 利用學生, 衝擊政府總部, 佔據馬路影響民生. 不滿意是一件事, 公然藐視法紀, 破壞社會秩序就是另一回事.」 有幾位政治人士都說過及認同 : 「非常時期就要用非常手段.」 最精彩的是這樣非常的理論, 得到一班非常民眾的支持. 我跟老公說 : 「弄到這個田地, 政府也責無旁貸啊! 議員可以在議會中上演惡罵場面, 藐視講者而隨意擲物品, 包括玻璃杯都不被除職處罰. 縱容佔中擾民的滋事份子, 警察要委曲求全地處理集會人事. 人拉了, 又因法律上灰色地帶, 不能起訴. 這樣子, 本來沒規矩的人, 還需怕法律嗎?」 老公說這也是沒法子, 「自由」兩字已令政府甚麼做不好. 如果事情發生在港英年代, 就在第一晚衝擊政府總部時, 何只催淚彈, 控制場面的手法一定更激烈. 港英政府絕不會讓事情不斷在發酵. 是港英年代自由些, 還是在一黨之下的特區政府自由些? 不過亦會有人說, 施政沒大錯, 便不會有今日局面. 愚婦之見, 各方都有責任. 政府不能只光說絕對不能容忍暴力而沒做出任何實質解決. 學校亦應自我檢討, 校方所聘用老師的人格是否適合作育英才. 我真的想不通, 為何滿口粗言, 愛參與激進集會的老師仍可安然無事, 繼續荼毒下一代. 而所謂勇敢站出來向惡勢力說不的人, 也該三思而後行, 莫淪為政治工具. 這次反水貨客而犯了事的少年人被拉了, 有哪一位政客站出來為你而說話? 反而我看到有三位反對派議員, 為保未來選票, 急急開記者會, 釐清彼此關係, 遣責事件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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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