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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8/05 22:14:58瀏覽1041|回應4|推薦25 | |
當年老媽便日日夜夜嘮叨著我該要找一份銀行的工作,既舒服又不用晚上工作。她不想我跟她以前一樣,當藍領勞工,在工廠內辛苦工作。 如她所願,我的第一份正式工作是在華資銀行做。當年銀行業務尚未百花齊放,又碰巧這一間銀行是完全不思進取,那兩年我享受到了當年真正的朝九晚五的文員生活。即是早上九點銀行開門,我也開始工作,然後黃昏時間五點關門,只要當天的資產負債表的數目沒有錯誤,我們眾職員便可約5:05-5:15pm下班。那很爽啊! 後來我轉了去英國商人銀行工作時,員工上班時間依然是朝九,但下班時間卻是5:30pm。然後有些時候,我都需要加班,但情況不太壞,完全可接受。再轉到日本銀行工作時,員工下班時間又再推遲到6:00pm。上年我工作的一間公司,員工最早可關電腦回家去的時間更是6:30pm。 由我的工作歷程來看,香港白領階級約定的工作時是比以前長了一小時。 其實五點鐘跟六點鐘下班並不是我想說的重點,這不過是一個演變中的小指標。 重點是到了下班時間,雙腳是否真的在歸家路途上嗎? 如果要加班,那麼有加班費嗎? 曾經工作多年的一間公司都以高薪聘請員工,給予他們很好的職銜,但就說明因為都身居高職位,完成工作是該有的責任,所以一毛錢加班費都沒有。那些年我還是壯年人,跟同事們又相處愉快,加班沒有加工班費也是樂事。在最高峰的時候,我的工作時間是連續性的由早上8時到凌晨3時半,我也感覺非常有挑戰性,趕得蠻起勁,完全不知累。 但之後在另一間公司,加班的意義就很不同。那裡的加班費,每一小時是工時薪酬的1點幾,例如一百元的時薪,加班一小時就可以有一百多元。因為是很久的事情,我都忘了真實的比例,不過就一定不會是1倍半。如此厚待的加班費是我人生中第一次遇上,不過這福利衍生了一些畸形的事。 高加班費帶來了貪婪之心,有一班人為了得到這些錢,他們竟然不思回家,日間工作時間就是放慢手腳,將入夜的5時才開始慢慢發力。那幾年,正常的同事(包括了我)都怨聲載道,因為我們都想回家,不想這樣在公司消磨時間。記得有一次有位女同事哭著跟我說,她親眼看到前線人員早上十一時已把該要處理的一疊文件送來,但貪利益的上級把那些文件鎖在抽屜內,然後當日將近下班5:30pm才拿出來給她處理,結果她要陪他一起加班到晚上9點多。而我呢?晚上10時離開是常事,有一段時間更常常11點或凌晨12點才回家去。 上年9月轉新公司時,我都預算了新工作會有加班狀況,因此特別跟家人說我年紀大,如果真的要加班,晚餐只能馬虎了事。後來,我發現部門主管完全不一樣,她們主張work-life balance(工作與生活的平衡)。我竟然在過去的9個月都不曾加班,直到上個月終遇上了旺季,我才有3個晚上需要加班,但都是7:30pm便可離開公司。我真的感到幸運之神在我的身旁! 為什麼我覺得幸運?我幹的一行,工作時間跟港英年代已經有了很大的變化,不容許準時下班的職位有很多,有很多無良顧主或上級,他們要員工加班代替增聘人手,因為這都是可以減低公司長遠的開支。我仍有一班朋友每天都要加班,能夠8點前離開是正常,而要過8:00pm也是閒事。所以我們行內人常說,轉工就是由一個火坑跳往另一個火坑。 我在往後的日子是否繼續有這準時下班的福氣就不太肯定了,因為我要負責的事情已開始比入職時多了,而且還在增加。但是我覺得如何發展下去,也不會像當年,被人拖累天天硬加班至凌晨。 ~。~。~。~。~。~。~。~。~。~。~。~。~。~。~。~。~。 香港廣東話: 上班 = 返工 (不上班 = 唔返工) 下班 = 放工 加班 = 開OT, OT, 加班, 夜走, 遲收工 (OT = overtim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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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工作職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