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俠士刺客vs. 賞金獵人
2017/03/02 01:43:05瀏覽2927|回應0|推薦58

 

俠士刺客vs. 賞金獵人

 

 

他們在北美居住了幾十年,習慣遵守交通規則。返台定居後,發現兩好、兩壞:

兩好:(1)吃(又多、又好、又便宜,而且24小時都有得挑);(2)方便(人口密集,住商混雜,各種診所、銀行、衣食住行所需,都在步行範圍內)。

兩壞:髒與亂(包括人心亂及交通亂)。

說到「交通亂」,以行遍全台的經驗看來,只有台北夠水準。

初訪花東時,夜裡老阿伯騎腳踏車,把市中心街道當作六、七十年前的村腳路,汽車得停在十字路中央等他悠閒地晃過去。

搬到台南後,更是大開眼界,什麼樣的「奇蹟」,在這兒都只是家常便飯。汽車要右轉,盯著左方來車,可以通行時,卻壓到從車右路邊逆向「直行」的騎士。小街、小巷的十字路最危險,機車騎士是用衝的,而且都不向兩邊轉頭看(十多年中只見過兩次例外)。大街上,最勇猛的是「紅燈逆向左轉」,包括汽、機車,而且幾乎「每次」上街都會見到。

在台南開車的生存法則是「眼觀八方」,至於交通規則,新形成的「倫理」是:

高興做台南人就做台南人;高興做北美人就做北美人。

這幾年看到新聞報導,有一種「賞金獵人」的新行業出現,以汽機車的行車紀錄器,抓駕駛人丟煙蒂、垃圾或吐檳榔。起初很好賺,有人拿到六位數。經全國媒體多次宣傳,很多人開始效法,加上行車紀錄器不斷進步,競爭愈來愈大。兩、三個月前竟然有人,故意以龜速誘使後車,跨越雙黃線去超他,然後舉發違規。

朋友的太太在台南住久了,駕駛時慢慢變成「半台南人」,雖然不會作大違規的事,但像變換車道或轉彎時「懶得打方向燈或轉頭察看」的「小動作」已經常出現。

他在過去三個月以來,常在她開車時,用「不經意的小小聲」說:「沒打方向燈」。

昨天他收到了一張交通違規罰單,拿給我看。

後來正好到樓下社區櫃臺辦事,和保全主任、組長聊起這件事。櫃臺小姐說,最近她騎機車等紅燈,壓到白線,也被舉發。

大家覺得好像政府搶錢搶瘋了。台南一些鄉下地方的省道上,裝了很多照相測速器,專抓過路客(當地人都知道,會在接近時「突然減速」,謹提供好友們參考)

而且自從半年多前,市政府外包違規停車拖吊,24小時不停,那些白色小巧、高效能的拖吊車來自全國各地,其中很多是從台北市調來的(大概台北人比較守規矩,生意清淡)。

最詭異的是「半夜拖吊」,乘人們熟睡時「執法」以提高效率(已不需要警察陪同開罰單,民營業者照個相,拖了就跑,非常神速)。

有天半夜三點鐘,逛到24小時營業的「社區家樂福」,進去不到五分鐘「發現有可買之物」,回車上取購物袋時,拖吊車正在進行任務。那人眼見功敗垂成,很不高興地說:下次不要停在這裡!買完東西出來,看到十字路四面,各有一台拖吊車在「執法」。

還有一次,早上五時經過成功大學,一台超大型平台車像航母般,塞滿了學生的機車,兩台作業車正在試圖把機車放入最後的「兩個空位」。

…………………………………………………….

回到朋友的罰單,那是由一位頭載紀錄器的機車騎士舉發的。出於好奇心,我打電話給台南市警察局第一分局,詢問那900元的罰鍰中,「賞金獵人」可以分到幾成?

 那位值班的警察弟弟很友善,和他聊開了,方知:

1)舉發亂拋垃圾、煙蒂的獎勵制度是環保局訂出的,獎金由環保局頒發。如稱舉發者為「賞金獵人」倒蠻有寫實的味道。

2)舉發交通違規,沒有獎金!於是,只好稱之為「路見不平的俠士」了。

不過,回頭分析一下,此舉發者沒那麼單純,這年頭應該沒有僅僅為了匡正交通亂象,而出錢(車、油),出力,又不上班地行俠仗義。

最大的可能性是:務「賞金獵人」的「正業」,順便當當站在俠義道上,行暗殺之舉的刺客(荊軻、豫讓的迷你版) -- 那不正是「俠士刺客」嗎?

當心刺客就在你身邊!哈哈哈。

延伸閱讀:

剎那  http://blog.udn.com/jfeng13x/85811446

怪人與智者啟示錄六則之五(一音說法)http://blog.udn.com/jfeng13x/89789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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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30 22:06 【不平則鳴】 俠士刺客vs. 賞金獵人 - 陸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