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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5/26 16:20:32瀏覽561|回應0|推薦0 | |
感恩尤美女立委(中),張玨教授(右一)
精神衛生法修法改革方案
迫切的社會公共議題--上集
「勇氣正是人的首要品格,因為有了它,才能保證有了其他。」---邱吉爾《當代偉人》 「深陷爭執,你應該伸拳掄臂,讓對手知道。…絕對不能沒有鬥性和意志力。」---邱吉爾,英國國會。1947.1.31日。
* 前言
在文章開頭引用享譽全球的英國首相邱吉爾的宣言,同時他也是一位優秀的精神疾病患者,開宗明義揭顯這次台灣大學心理系/所,由傑出的公衛學者張玨教授在5月20、21日兩天,所號召發起的「2017年心理健康促進學術研討會」,活動宗旨為《心理健康的在地落實—從行動到政策建議》。 希冀透過這項學術研討會,讓社會各階層與政府官方人士,更加清楚的認知「精神衛生法與心理健康促進法」必須修法改革的迫切性,方能因應時代潮流快速變遷的趨勢,而對於精障甜心能夠給予更多的支援、同理心與社區照護。
* 「精神衛生法」修法改革的迫切性
從2007年以後,「精神衛生法」就一直處於原地踏步的癱瘓期,截至目前為止已經十年了。傳統不敷使用的舊法,已經無法跟得上社會潮流時,請問這一群長期被社會忽略冷漠與不平等對待的精障甜心、甜心家屬、家庭照顧者、喘息服務、精神科醫療團隊、各大學心理系所、社福團體、安養機構與就業機制---等等還能夠忍受多久? 因此,專家學者教授與民間機構建議衛生福利部,整合了2007年WHO對精神衛生法的27項的項目(附註一)去做比較,其中將部分權益、福利合併在一起,然而對於臨床實驗研究和民事問題並未納入法規內文,於是羅列台灣對於精神衛生法不足的地方,統合報告如下:
一 .財產管理:
在精神病患者的財產管理,台灣沒有任何法規可以保障他們的權益。但是在其他先進國家卻極為重視,且直接納入法律的某個章節中。
二.保護弱勢族群:
台灣的精神衛生法中,對於族群、性別、年齡…等弱勢族群的部分,並沒有加入相關的法規條文。 1.)就年齡來說:只限於7歲以下 在精神醫療的介入,只有7歲以下的未成年人需要法定代理人同意。 2.) 7歲—18歲未成年的精神疾病患者: 在精神醫療的介入,需要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和他本人同意。 基本上在這個階段的兒童和青少年,在精神醫療的部分,他們的法定代理人或本人,在面對治療或住院的情況時,他們可能還處於混沌不知的摸索期,這時期待我國的精神衛生法能夠將這個部分的相關法規完整的加入,以保障這群人的精神衛生醫療與心理健康促進的明確法條。
三.定義:針對精神疾病與嚴重病人的區隔
台灣對精障甜心者(精神障礙者)的定義,涵蓋了人格疾病與酒藥癮行為者。至於反社會人格者常被邊緣化,該研討會建議衛生福利部,將反社會人格介入精神醫療中並追蹤探討。
1.)嚴重的被汙名化與淪為犯罪者的保護傘:依照我個人粗淺的看法,有些酒藥癮或反社會人格者,如隨機殺人犯鄭捷、八里雙屍命案的凶手謝依函、小燈泡命案的逞兇者…等,在地檢署接受審判時,透過精神科鑑定他們不屬於精神疾病患者。 如果全部都納入精神疾病患者,更容易造成社會對單純的精障甜心的歧視、汙衊與污名化,因此我反對將酒藥癮者或反社會人格者納入精神衛生的法規中,他們應該明確的與精障甜心區隔劃清界線。 此外為了端正社會善良風俗與健全風氣,不見得所有的隨機殺人犯或酒藥癮者,都要列入精神疾病的範疇,避免過度濫用法規成為他們犯罪的保護傘,這樣更容易造成社會對於精障甜心的錯解與標籤汙名化。 畢竟這些反社會人格者,在地檢署審判中已經透過專業的精神科鑑定,而鑑定報告顯示他們沒有罹患精神疾病。因此不需要大費周章的將這些全部納入精神衛生法,為避免社會橫生枝節,擔憂人民只要看到精神疾病患者大家都敬鬼神而遠之,更造成社會人心不敢去精神科就醫,或進入各大學院所的心理系尋求協助的不安與惶恐,這樣有違心理健康促進法中的讓人生活得有「尊嚴與安適感」。
2.)嚴重病人的定義:立法院最近針對精神衛生福利法所提出的修改方案,對於嚴重病人的定義,增設了患者「出現了傷害攻擊人、動物或自殺、自傷者」的要件。 因此中華衛生協會建議,衛福部如果是針對失能或沒有行為能力者,就不需要增加這些字眼。 台灣對於嚴重病人的定義是,精神疾病患者在現實生活中,出現了脫節的怪異思想或奇異行為時,自己無法處理生活周遭的事務能力,且經過專業精神科醫師鑑定後,這樣的情況在國外而言就推論為→無行為能力者或失能。 因此台灣對於嚴重病人的定義是,要去保護這些人與社會資源投入關懷協助,如果精障甜心是沒有行為能力者,就不需要增加這些要件。
四.精神醫療服務的使用權利與可近性
根據中華心理衛生協會與台大心理系的研究分析,在台灣所欠缺的就是精障甜心完善的緊急醫療服務系統。因為台灣偏重醫療,卻忽略精神疾病患者日常的居家生活與家人照護上所需要的支持機制。
1.)精障甜心緊急醫療系統:
傑出的公衛學者張玨教授,呼籲衛福部建構一套完善的緊急醫療系統,協助甜心與家屬24小時全方位的諮詢服務,否則當精神疾病患者在公家機關非上班時間,面臨問題時卻求助無門? 而醫療服務此時合理的介入與相互合作,便能快速銜接患者所遭遇的困境,也不會因為許多繁冗的行政流程,而淪喪延誤處理甜心們的問題的最佳時機。
2.)精神醫療服務的可近性
根據長期協助精神疾病領域的社福機構心生活協會總幹事金林認為,針對精神服務的可近性的修法部分,增列以下法律條文,鉅細靡遺達到政府貼切照護甜心的職責。
A.)整合中央與地方的資源: 建立精神疾病患者面臨緊急危機時的求助服務體系,迅速介入處理患者因疾病而引起的生命危險行為。 B.)精神疾病患者的服務需求: 精障甜心的需求包括:醫療服務、社區照顧、心理健康危機因應與處理患者所需的相關人員的培育、訓練的規劃和服務的督導以及執行考核的相關事項。(附註二)
C.)中央與地方主管機關的監督與協調 中央主管機關、直轄市(縣)與主管機關,對於精神疾病患者施行就醫、就業、就學、照顧與家庭支持,以及權益保障的服務時,政府官方的監督和協調該具備的事項,也極為重要。 D.)面對精神心理健康的危機事件 當民眾面對精神心理健康的危機事件時,希望政府與社會給予當事人,妥善的心理健康服務與其他必要的相關機制,配套措施的給予民眾協助關懷與追蹤的方案。
E.)提供全年無休的服務 一旦精神疾病患者發生緊急危機事件時,政府官方、民間社福機構與社會,應該緊急快速的提供援助的服務計畫、擬定與該執行的事項,協助他們脫困與展望的未來。 F.)精障甜心住院與出院後的因應措施 當精障甜心發病需要住院時,精神醫療單位應該邀請家屬以及甜心,在住院前或出院後,已接受服務或將提供個案管理員、關懷訪視員、精神照護機構服務工作者----等相關的人員,參與《B項精神疾病患者的服務需求》。
3.)針對第38條精神醫療機構的規劃
精障甜心即將出院前,政府應該要協助他與他的保護人,共同擬定具體可行的復健、轉介、安置與追蹤計畫。
A.)立法院最近的修法(10504) 立法院最近針對精神衛生法第38條提出修訂,其中增加了「前項的主管機關接獲通報後,依照個案之狀況需另外聯繫主管社福單位、教育單位、就業輔導單位及其他有助於病人生活及病情改善之單位。」
B.)提供精神疾病患者的人力資源 心生活協會提出的服務精神疾病患者,需要人力資源,包括:醫、藥、護理、心理、社工、職能、患者同儕、、家屬同儕、志工、關懷訪視員、個館員、生活助理等,其育成規劃及追蹤落實。
C.)減少患者疾病復發的頻率 立法院或心生活協會所提出的部分建議,都期待著康復出院的精神疾病患者,應該要積極的介入關懷與追蹤,希望可以減少他們疾病復發的頻率。
4.)精神緊急服務系統
根據以上心生活協會所提出的建議,無非是要建構一個精神緊急服務系統,不是只淪於緊急醫療的處置,它還包括:精障甜心的追蹤與諮詢服務、心理健康危機事件的處理與因應…等等,萬一再度發生鄭捷隨機殺人、小燈泡斷頭事件,甚至像921大地震造成全國人心恐慌時,屆時才有一個整體性的介入,其實已經是亡羊無法補牢了。
附註一: 2007年WHO對精神衛生法的27項的項目 內容有目標、定義、精神醫療服務的可近性、精神醫療服務的使用權利、病患家屬和其他照顧者的權利、自願性住院和照護、無法抗議病人、非自願性住院、非自願治療、代理同意接受治療、社區的非自願性治療、緊急情況、精神障礙的鑑定、特殊治療(絕育和介入)、隔離和約束、臨床與實驗研究、監督與審查機制、警察職責、精神病人的囚犯、歧視、住宿、就業、社會保障、民事、保護弱勢族群、罪刑與罰責。 附註二: 我個人對於酒藥癮的人士,並不建議要納入精神疾病的部分。包括:酒鬼、賭徒、吸毒、街民、遊民和…等,他們已經矮化且讓精神疾病患者蒙羞的標籤,當社會不斷的倡導精神疾病去汙名化的同時,而這群人卻漠視自己的形象權益與福利,請問有誰願意把多餘的資源去協助沒有績效的地方? 資源的合理分配,有輕重緩急,如果把政府和社會的資源投入80%在這群人的身上,那麼其他更需要協助關懷的甜心又該何去何從? 此外,當這些人認為求助於精神科或去做心理諮商時,是一件羞恥污穢與侮辱的時候,請問政府、醫療團體或民間機構,我們是否還要一再的容忍他們的浮濫嗎? 附註三: 感恩立法委員尤美女親臨現場替大家加油打氣。同時也感恩晚輩六年前居住的康復之家的張媽咪和沈阿姨的共襄盛舉。 附註四: 由中華心理衛生協會與台灣大學心理系,主辦的2017年心理健康促進學術研討會,宗旨為心理健康的在地落實—從行動到政策建議。 的確是一項非常精彩的學術演討會,但是要如何將這樣專業的學術性研究,轉化為十分普及的白話文,對晚輩來說確實是一件高難度的挑戰,主要還是使用講義為主,我竭盡心力的整理鋪陳,期待各位與會的專家學者教授給予晚輩批評指教,感恩各位長輩教授與社福好友的錯愛,讓我們共同為下一代打造一個健康的身心靈環境。
我的研習證明,送給自己特別的禮物 2.聆聽一場極為精彩的學術研討會 3.謝謝各位辛苦的工作同仁 4.歡迎各位好友共襄盛舉,請把心理健康帶回家 5.親切可人的簽到處,直到現在還令人懷念不已 6.為自己留下美好足跡,感恩台灣大學與中華心理衛生協會給晚輩見習 7.感恩立法委員尤美女親臨現場,為大家添加一股美的律動 8.看到這群謙遜優雅的專家學者,讓人感到一股暖流湧出 9.謝謝尤美女委員與張玨教授,帶給大家的歡愉 10.謝謝你,讓不足為道的晚輩,目睹台大文風鼎盛的學術自由 11.由傑出公衛學者張玨教授,主導的溫馨的心靈饗宴 12.溫婉高雅的張玨教授,讓我學習到謙虛的美德 13.總是我感動的勇敢鬥士---金林總幹事
14.只要有他,你會感染到朝氣煥然的氣息 15.朝氣蓬勃的吳建昌主任教授,為我們帶來別開生面的講演 16.謝謝你帶給我們彌足珍貴的精神醫學理念 17.一位令人尊敬的張玨教授,精闢的闡述心理健康的重要性
18.是否未來的有一天,我可以當他的學生?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宋維村教授溫文儒雅的教學課程,讓人駐足懷念 37. 38.金林總幹事,謝謝您把正面的能量帶給我,讓我受用無窮 28. 29. 30.吳建昌主任(台大醫學院精神科醫學部主任醫師與台大醫學院所教授) 31.謝謝您分享的精神醫學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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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全國矚目的椰林大道,象徵生生不息的文化傳承 53.臺灣大學的正門口,依然保有一份古雅的氣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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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創作|散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