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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7/11 00:03:05瀏覽3518|回應30|推薦299 | |
許多時候一件稀鬆平常之事,在一群體內以接龍方式進行便增色許多,充分證明人是群體動物的天性,獨樂樂永遠不若眾樂樂。既然區區在下不才偶也人在UDN江湖,自然也不好掃興,這是我接龍的部落客拉拉手文。 不過講喜歡作家雖然是常見話題,我倒覺得喜歡的音樂反而更適合部落格接龍,因為音樂可以隨文附錄即時聆賞。UDN有不少愛唱愛樂的格友,發起音樂接龍應能引起廣大迴響。 如果要寫作接龍我有下面兩的點子。一是寫大家都共有但又不同的個人經驗,譬如我的初吻或第一次約會等。二是故事接龍,從前詩人宴會常有吟詩接龍遊戲,如果在僅有不超過三百字的限制下要大家故事接龍一定很有趣,每一人可以天馬行空地把故事、主角帶到任何奇怪或不奇怪的境地,然後點名交給下一接棒人。到最後這整篇百衲圖的故事一定妙趣橫生。因為三百字是上限,自認沒編故事天份的人也能隨便謅個一兩句湊趣,故事高手更能將其帶入尷尬危險區來挑戰接棒人。 言歸正傳,我喜愛或常讀的作家有些是因為寫作關係,一般讀者大概沒興趣,所以在此只挑出我認為較接近大眾閱讀的幾位: 張愛玲── 年少時讀書較容易被“傾倒”,喜歡的作家無數,大部份都經不起歲月的考驗,只有張愛玲永遠是一盞明燈,讓我相信只要寫得好,雅俗共賞不是不可能。她的短篇小說早期我最喜歡“留情”,當然“傾城之戀”、“金鎖記”等廣受歡迎的名著我也喜歡,但這些佔了題材戲劇化的優勢,像“留情”這樣一個平淡的故事要寫得吸引人,更見作者功力。不知是否與此有關,六七十年代皇冠出版的張愛玲短篇小說集──那時她尚未出名,還積極參與出版事宜,譬如我懷疑首版“張看”的封面是她親自繪畫或設計──她把“留情”放在首篇。曾經有人評論它有唐詩的意境,說得真好。 現在我最偏愛的是“浮花浪蕊”,除了這篇是個人自傳性質,讀來特別接近作者,還因為她把一個女子被迫離開大陸隻身飄泊的哀愁寫得感人而不感傷。從小處看,這小說不過是一女子飄洋流浪故事;然而從大處看,這又何嘗不是大陸變色後千萬被迫離鄉中國人的辛酸史?我很喜歡這小說的結尾:“船小浪大,她倚著那小白銅臉盆站著,腳下地震似的傾斜拱動,一時竟不知身在何所。還在大吐(指隔房旅客)──怕聽那種聲音。聽著痛苦,但還好不大覺得。漂泊流落的恐怖關在門外了,咫尺天涯,很遠很渺茫。” 最近讀到毛姆自稱是想像力不強的小說家,他的小說都必須靠生活中遇見的真實人物來激發靈感 (只是借為創作想像的跳板,而非拷貝寫實),所以多年來他旅遊各處英屬殖民地尋找素材。這讓我想到張愛玲亦如此,她的小說大部份人物故事都有所本,張愛玲、毛姆及John Updike都對人物特別敏感,擅長角色的形象描繪,同屬於必須倚重現實人物環境來激發創作的小說家,所以她後期在美離群索居喪失早年的生活接觸,對她的寫作是個致命傷。讓人痛惜這樣一個奇才卻數十年坐困鬱城,未能完全發揮她寫作上的潛力,中國文壇也因而錯失了一個可能似托爾斯泰的國際大家。 相對地大部份的通俗小說家都具有天馬行空的驚人想像力,譬如金庸,大概關在牢籠裡與世隔絕照樣能想像出一個豐富絢麗的武林世界。 如果一個小說家能兼具這兩派的特長,想必能寫出雅俗共賞的傳世鉅著? Anne Tyler── 如果非得挑一位我最喜歡的英文作家,大概就是Anne Tyler;我大部份閱讀的書都是圖書館借來,讀過就算,只有她的書我買了許多。她的寫作理念近似張愛玲,畢生不開簽書會、不接受訪問(只通過書信),但她幸運生在美國這樣優裕的寫作環境,十幾部長篇小說雅俗共賞,成就遠超張愛玲。她的寫作力求平易近人,她認為小說的主角應是故事本身而非賣弄作者的文筆或寫作風格,一語道破大部份廣受評論家推崇的文學大家的通病。她小說的主角大都是有點脫線的落寞人,故事總在淡淡感傷中帶著溫暖幽默,很適合女性讀者口味。近幾年六十歲後她作品的水準開始下降,最好的是中期的“The accidental tourist” (電影“意外的旅客”原著),”Dinner at homesick restaurant”,”Breathing lessons”及近期的“The amateur marriage”等。 “The amateur marriage”指的是人對婚姻沒有把握,在其內跌撞摸索,不禁要自疑:是否別人都是專業的婚姻者,只有我們這一對永遠是無法上軌道的業餘生手?這故事從一對年輕男女一見鍾情的燦爛開始,描述兩人數十年婚姻歡樂悲哀的起伏過程。 Once upon a time, there was a woman who discovered she had turned into the wrong person──這是2001年“Back when we were grownups”模仿童話幽默但深意的開頭。人到中年是不是偶而會回顧自問:自己是否在不知不覺中變成了一位年輕時根本無法想像的人? John Updike── Updike是以描寫中產階級生活聞名的美國文豪,名著是“Rabbit run”這一系列四本小說,描述一名高中時綽號兔子的籃球手一生的中產階級生活經驗。這四本書我都還未讀過,我比較熟悉的是他以自己的離婚經驗寫的許多短篇小說。 有一篇“Domestic life in America”講一個已分居搬出的父親回“老”家去料理水電子女等雜務,他們的家犬也老態龍鍾瀕臨死亡,為了怕她在冬天死去地凍無法掩埋,他提前去樹林挖坑準備。那老忠狗興奮地跟了去,躺在一旁觀看地洞逐漸擴大,父親挖到一半拿圓鍬柄去衡量狗身長,她覺得好玩,開心地微笑搖尾。這一幕非常動人,深刻地描繪出一個中年男子面對自己破碎婚姻的悵惘心境。 他跟張愛玲一樣都曾想過當漫畫家,兩人文筆都充滿鮮活意象。譬如一男子回想童年情緒籠罩全家的母親:She loomed to him less as another person than as an overarching weather. (她像天氣一樣地籠罩),一語生動描繪出一個陰情不定的“家嚴”形象。形容一個滿臉皺紋的老女人:Her lovely eyes, gleaming like jewels in crumpled paper。描述一中年男子跟一年輕女子上過床後的振奮:Being with this woman made my blood feel carbonated. (亢奮到血液像汽水冒泡!) Catherine Cookson── Cookson生於1906年英國,下層勞工階級,從小不知道自己是私生女,大她許多的姐姐原來是生母,她以為的父母祖父母。十三歲基礎教育未全便離學為僕,再大些她出來進入洗衣業,省下每一分錢,存足錢後買下一棟老屋經營租房膳宿。34歲她嫁給一小學老師,流產後一度精神崩潰,之後重新補學英文,企圖以寫作療養。 後來她成為英國最暢銷的通俗小說家,出了近百本書,銷售上億本。我在網路上看見資料說在2004年前她蟬聯十七屆全英圖書館借閱率最高作家。 她的書純粹只是通俗小說,因為多產大部份可能淺薄重複,並且她喜歡偷懶用“單純”的壞人驅動故事情節,常使她的小說陷入肥皂劇的俗套。但她較好的書那情感張力根本無法抗拒,你一讀就如飛蛾撲網非得熬夜把它讀完,然後哭得兩眼紅腫,第二天無法見人只好請假不敢去上班。 我覺得寫小說者應該讀幾本她的好書,體驗一下那些強大到無法抗拒的情感因素,也許對以後作品的可讀性有幫助。 Cookson的小說主角大部份是像她一樣的貧苦出身女性,獨立堅強,企圖超越生長環境的限制。常常她們會與富家貴族相戀,跨越社會階級的戀情是她小說一個常見的主題。 Cookson的小說有許多被搬上電視劇,美國圖書館裡常有,我看過喜歡的如下: The wingless bird──艾姬是糖果店的小家碧玉,父親是個暴君,偏愛較嬌美的妹妹,但艾姬是個像襲人那樣穩重能幹的女子,這一個被視為將“滯銷”的女兒卻意外地受到富家子的青睞。故事前半段描寫艾姬抵抗父親,她與富家子受到男方家長反對的戀情;後段則是她與富家子之兄的另一段感人發展。書名The wingless bird出自詩人拜倫語:Friendship is love without its wings. 這部英國電視劇是我多年喜愛,有一次介紹給一半粗佬的友人觀看,沒想到他竟被女主角感動落淚──或許不過是半演戲地企圖impress? The man who cried──一男子娶了惡妻,對夫對子都兇,男子在外有了女友,相約私奔前其妻寫信密報女友先生,先生憤而開槍打死女友。男子一怒下帶了兒子離家出走,兩人在路上餐風露宿吃了許多苦後被一有病富人收留為職工。富人不久去世其少妻欣賞男子,向他求婚,男子知道若不答應就只好走路,他不忍再帶兒子上路吃苦,因而隱瞞已婚事實答應,從此展開一連串戲劇化的故事。此書Cookson並未陷入肥皂劇的俗套,她對少妻的描寫非常成功感人。整個故事發展出人意料又感人至深,所以我不能在此透露情節。 圖書館裡Cookson原著改編的電視劇,幾乎全都值得一看,不過就是有較多的肥皂劇成份。我上網查了一下,可惜臺灣似乎沒有翻譯她的書或引進改編的電視劇。 人家的接龍文都簡短風趣,我的一瀉千里,才說了四位作家已三千多字,趕緊就此打住,剩下的以後有機會再談。 | |
( 創作|散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