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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0/07 07:51:31瀏覽1667|回應3|推薦19 | |
前兩個禮拜以電影戰地琴人“The Pianist”聞名的國際大導演羅曼‧波蘭斯基在瑞士被警方逮捕,再度掀起美國與法、歐人士在大西洋兩岸的熱烈叫囂。波蘭斯基於1977年因與一13歲未成年少女發生性行為事件而逃離美國,三十幾年來一直是美國司法機關的通緝犯,雖然他一向公開自由地住在法國,並進出歐洲其他國家。 許多報導都是慷慨激昂的意見特多,但關於當年事件的詳細含糊,下面是我在紐約時報網站上看到的幾項當年事實:波蘭斯基在給那13歲少女藥物與香檳酒後,兩人發生性行為。被補後 波蘭斯基與洛杉磯檢察官達成初步的認罪協議──亦即他自動坦承上述罪行,以省去冗長昂貴又不確定的陪審團審判,因而換取較輕刑罰──但不知怎麼地後來那初步的協議破裂,波蘭斯基因此逃離美國。去年有一記錄片問世,對當年的協議過程提出一些質疑,認為當年的法官因為是個知名人物案件,只想著自己跟著出風頭而處置不當。但無論協議部份有無處置不當,波蘭斯基從未否認過與那未成年少女的性行為。 許多護衛波蘭斯基的人士指出他在藝術上的成就貢獻,他經歷納粹集中營中的慘痛童年,他犯罪時是在妻子去世不久後的混亂迷惘階段,還有他今年已經76歲高齡了。身為受害者的那當年少女也曾公開表示她原諒波蘭斯基,不希望看到他入獄受刑──但刑法案件不會因受害者不願追究就算了,它的上訴人其實是社會大眾而非受害者。根據媒體的民意調查,絕大部份的美國民眾都抱持著“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 的態度。 這讓我想到另一種相對的情況。電視新聞上常有某一性罪重犯──特別是如果受害者是未成年──獄滿被釋放時,不管他落腳何處,總有一大堆人去叫囂抗議,沒有人願意自己的社區有這種人住(在美國法律規定性罪重犯出獄後的住處必須公開在當地警察局的網站上)。最近看到的一次,竟是市長帶領著民眾到那出獄罪犯的住處外包圍抗議。 戰地琴人大概是我看過最好最感人的一部電影了,連影碟中附加的拍片實錄我也仔細地看了,當時對波蘭斯基本人的印象很好,不知道為什麼我一直錯誤地以為柯林頓總統在離職前已經用總統赦免權赦免了他當年的罪行。然而在看到他被捕的消息後,除了驚訝,我卻又聯想起與波蘭斯基同是納粹集中營生存者的奧地利心理學家Viktor Frankl(維克多‧法蘭寇)在其名著“Men’s search for meaning”中所描述的下面這一段: 在聯軍解放了他們集中營後,法蘭寇仍與營友們住在其內等待返鄉。有一天法蘭寇與一營友從附近田野要走回營區時,突然迎面遇到一長滿農作物之田,法蘭寇自動地要繞道,但那營友卻伸手拉住他手臂繼續往農作物走去,法蘭寇咕嚕了一聲“不要踐踏農作物”,聞言那營友卻惱怒起來,吼叫道:『你是在叫我不要踐踏農作物嗎?難道我們被作賤剝奪得還不夠嗎?我連妻子子女都被害死了,更不要提那些家產、事業的,而你竟要禁止我踐踏區區幾根燕麥?』 法蘭寇寫道:像他營友這樣曾遭受極大不平之人仍須逐漸體認,沒有人有權行壞,即使一個曾經如此被迫害過之人。 法蘭寇自己也在集中營裡喪失了妻兒與其他親人──如此的道德勇氣,思之令人落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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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