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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1/11 12:46:11瀏覽1116|回應6|推薦52 | |
寫上篇「圖書館和我家」﹐草草提到當初和先生第一次約會在圖書館﹐網友萍兒回應說在圖書館約會很有氣質。哎﹐也許澄清了來龍去脈﹐就知道不是那麼一回事了。 話說多年前和教會一個弟兄一起出國﹐他要在我就讀那個學校的城市轉機。來接機的是台灣同教會的一位學姐﹐大家在海外相見異常歡喜﹐於是這個弟兄臨時決定要多留幾天﹐到櫃檯改換下一程飛行的班機。我住學姐那裡沒問題﹐這個弟兄的住處就麻煩了。學姐想到華人查經班有個弟兄住學校單人宿舍﹐可是房裡有兩個鋪位﹐所以就詢問對方可否接待﹐那人答應了。沒想到兩人碰面﹐談起來﹐發現彼此間卻有不少共同認識的基督徒朋友﹐於是一見如故﹐相談甚歡。 我的入學文件因學校寄給我的時候有些錯誤﹐在註冊前必須更正。那弟兄離開以後﹐學姐也必須忙她的實驗﹐就托這個新認識的弟兄帶我到不同的辦公室處理這些事宜。他其實也有實驗要作﹐是百忙之中抽空幫忙﹐所以我也是十分感激。 開學以後﹐忙著上課﹐熟悉環境﹐只有週六上午的查經班和主日崇拜才會碰到這個人。他為人極其拘謹客氣﹐我們的關係也止於互打招呼﹐略微寒喧而已。 直到有一天﹐在校園意外碰面﹐他問我週五下午若有空 ( 研究生很少週五下午還會有課的 ) ﹐願不願意和他去圖書館﹐他有些「資料」﹐能幫助我儘快適應美國的生活。 我很好奇﹐就答應了。 屆時「如約赴會」﹐禮拜五下午圖書館人不多﹐這個人帶我到角落一個長桌邊坐下﹐拿出一本駕駛學習手冊﹐說﹕「在美國﹐一張駕照相當於台灣的身份證﹐所以越早拿到越好。但是路試之前﹐需先通過筆試﹐拿到學習執照﹐才能學開車﹔因此要先讀熟手冊內容﹐了解交通規則。」 說完﹐讓我自己去摸索那些法規﹔他在長桌另一頭坐下﹐打開教科書﹐作他的功課去了。 我在台灣只會騎腳踏車﹐連機車都沒碰過﹐何況汽車﹗尤其在台北﹐出門不是搭公車﹐就是叫計程車﹔而且那時看計程車司機的開法﹐都是「見縫插針」﹐路上有空間就纘﹐我因此全然不知道路上的白線作用何在。難怪對我而言﹐那手冊如同天書。我那時又挺愛面子﹐不敢讓對方知道我那麼無知﹐只好一頁頁翻過去﹐看圖猜意。 大約三刻鐘過去﹐他突然抬起頭來﹐問我唸的如何﹐還說待會兒要「抽考」﹐看我理解多少。這下我慌了﹐也覺得很倒霉。忙了一週﹐已近週末﹐本來可以輕鬆一下﹐讀讀台灣帶來的小說﹐或者看電視、吃點心﹐就算在校園閑逛﹐都比唸這本手冊來的好。 當然那天的考試﹐我幾乎全軍覆沒。他居然板起臉﹐對我「訓話」﹕剛剛我看了你一下﹐發現你讀的時候﹐很心不在焉的樣子。你要知道﹐在這裡﹐公車路線少﹐不會開車﹐就像沒腳﹔所以要儘快學開車。而且拿到學習執照﹐也等於臨時身份證﹐買東西開支票 ( 那年代窮留學生是沒有信用卡的 ) 也比較方便。 我被他訓的既委屈又憤怨﹐加上思鄉﹐思家人的心緒突然全湧上來﹐一下眼眶就紅了﹐淚水連連滴落。他居然坐在那裡﹐一句安慰的話也沒有﹐等我情緒平和些許﹐才開口﹕「在異地生活﹐不能那麼嬌嫩。我講的是實話﹐又沒有罵你。好啦﹗我們從第一頁開始。」 就那樣﹐他緊盯著我讀﹐要我不懂的﹐馬上問。如此在圖書館待了兩個小時﹐才讀完約五分之一而已。他沒問我意見﹐就要我下禮拜同一個時間地點見﹐繼續讀﹐直到我可以通過駕照筆試。 幾年以後﹐有次教會伉儷團契玩遊戲﹐問起各人首次約會的地點﹐我家先生說是圖書館﹐我才知道﹐務實的他居然把那次的見面算作是我們的初次約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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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男女話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