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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之間之一
2010/03/11 14:37:22瀏覽578|回應0|推薦2

學問,尤其是倫理學,充滿了誤解、情緒與偏見。因為人際關係的問題,一不能套公式,因為都是個案;二不能放在實驗室去證明;所以變成人云亦云,往往聲音大的人(通常是女人)或掌握發言權的人(通常也是女人)說了算。

但是女人論事最大的問題是不理智、不客觀,所以女人嘴裡兩性問題就滿了仇恨、情緒與偏見。

以外遇而論,女性外遇百分比不比男性少。據英國一個研究機構的調查,女性期盼婚外情而沒有付諸實施者高達百分之六十多,也就是說已婚女性心懷不軌者高達百分之六十多,只不過沒有機會或沒有膽量付諸行動而已,也就是說女人的品格本質上不比男性高貴多少。

但是經過半吊子學者宣染,經過媒體炒作,好像天下男人都是色狼似的,女人都是潔白如玉的天使似的。這絕不是事實。

在古代以男性為中心的社會女人是男人的附屬品,男人可以風流,甚至下流,女人無可奈何。但是今天的社會,男女平等,即使社會上還遺留些許男性特權,但已不允許男人三妻四妾,法律、道德、輿論對男性女性的要求標準漸漸趨一致。但是男人卻背負了無情、無義、背叛的惡名。

愛情是一種承諾,婚姻是更進一步的契約,違背承諾該受譴責,違背契約該用懲罰,是理所當然的,所以任何緋聞事件我對男主角都不同情。成龍、王文洋、吳育昇我都認為他們罪有應得,但是如果從倫理學、兩性關係的角度來做理性分析,我就覺得,社會輿論包括學者、兩性專家,對今天台灣社會兩性問題討論都失之膚淺,無論戀人分手、夫婦離異,責任都歸男性。台灣女人都那麼善良嗎?都那麼無辜嗎?其實不然,個案例外,我以一個觀察者、研究者的立場指出幾個關鍵性的問題供讀者及學者參考。

夫婦磨擦應歸咎於男性責任者、論者太多,雖然許多說法於理不合,但不在今天討論範圍。

今天我要披露一些台灣社會影響男女關係的女性部份的缺失,這些缺點,是本人經驗,也是多年來觀察、調查、研究的結果,但是台灣的學者、兩性專家、婚姻咨詢專家皆少提及,這些缺點都非個案,而是普遍現象。

女性竭斯底里症嚇壞了男人:一個正常的男人喜歡女人的原因都大同小異,女人吸引男人靠女人的女性特徵,女性特色是美麗、溫柔、賢淑等,越溫柔婉約甚至帶三分羞澀的女人越惹男人憐愛,所謂柔情似水,所謂楚楚動人,最令男人心動。但是女強人,即使條件很好,男人都望而卻步,為什麼?因為女強人本身具有太多男性特徵,欠缺女人的柔美也。

可是女人是情緒動物,比男人容易失去理情,比男人少了幾分自制能力,再加上男人很小就是社會動物,在衝動時會顧到周遭的環境,必要時會克制自己的情緒,但女人不會。如夫婦在公共場所有小爭執,男人常拜託女人:「回家再吵」,而女人常常不顧場合,不顧形象,不顧男人面子,當眾吼叫。

又在爭吵時男人最多聲音大點,但是大多數男人不停講話希望以道理說服對方,但是女人詞窮時常常捂住耳朵說「我不聽,我不聽。」使對話中斷,無法繼續溝通。

最令男人震驚的是女人竭斯底里的瘋狂行為,包括尖聲號叫,包括惡毒語言,包括甩杯子、砸電視,甚至要跳樓、自殘等行為。

無論男女之間糾紛原因是什麼,無論男女之間過去有多恩愛,只要女方有一次竭斯底里的行為,有的男人的愛會在瞬間消失,而且許多案例是「愛」從此喚不回來了。為何如此?我這想是一種複雜的心理,該由心理學家深入研究。

我的常識判斷,可能的原因是:

一、女人竭斯底里的時候,面目猙獰有如猛獸的確可怕,一般正常的男人會被嚇到,心理上產生太大的落差,無法適應「我深愛的女人原來是魔鬼。」

二、我深愛的女人原來如此不講理。我講話她連聽都不聽,以後再有爭執如何是好?

三、我深愛的女人動輒要死要活太可怕,她死我要負法律、道義、良心責任……

愛會在瞬間消失,可能由於以上原因,無論什麼原因爭執,女人不分場合地竭斯底里的瘋狂行為確實是男女關係的致命傷,男人受到這種驚嚇而可以快速從恐懼中平復,與對方繼續正常交往者不是很多,也許表面復原若干時日後產生併發症而悲劇收場。悲劇是什麼?最常見的結果是男人逃之夭夭。

親愛的女性朋友呀!學學控制情緒吧!老子說柔弱勝剛強是對付男人最好的辦法。對男人而言,一滴眼淚的威力絕對勝過大鬧一場。
( 創作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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