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穢史一籮筐-二二八史料之考證與引用
2008/08/20 11:07:03瀏覽783|回應0|推薦0

治史首要在材料之蒐集、考證、篩選、解讀、引用。原則上盡可能用原始材料,也就是第一手資料,如萬不得已用第二手材料,必須考證、比對無誤後方可引用,乾、嘉考證興起,趙翼、戴東原、崔述等其求真精神與科學方法與西方史學之發展若合符節,科學的史學發展到今天超過兩百年。

而台灣卻有一批所謂的史學家,其治學態度與治學方法,似乎停頓在毛澤東、蔣介石時代,意識態主導歷史解釋、尋找相關或曲解相關材料來補充證據,材料之真偽、選用、解讀,可以完全違背基本史學原則,這種心態治出來的史是標準的穢史,雖然穢史卻有政治奧援聲勢頗大,再加上國民黨、馬英九權謀考量干涉學術,替穢史背書,於是穢史一籮筐一籮筐出爐,我們除了譴責馬英九,我們也不得不花一些功夫挑出穢史的問題所在,用真正的史學方法,真實的原始資料,讓穢史原形畢露

今又有關二二八的史料幾乎全部出爐,整理原始資料彙集出版的單位就有國史館、中央研究院、行政院、檔案局等等官方機構,資料內容包括:總統府、長官公署、警備總部以及縣市政府、法院、高院、鄉鎮公所、各地警察局、中央情報機構、駐台分支機構、學校、公私營產業單位,資料之多,可用堆積如山來形容,因為資料太多,比對、求證任何一個細微末節都很容易,二二八早已「真相大白」,但是民進黨到今天還口口聲聲要政府公布真相,真可謂無恥之極矣。

官方機構公布之可靠史料如此之多,綠色學者多棄之不用,採信一些當事人之口述歷史,以及道聽途說之詞。其實,歷史素料真偽、對錯之考證有兩個層次,其一是邏輯判斷資料有無錯誤或作假之可能;其二對可疑之史料比對求證史料之真假。

先說一:根據經驗、邏輯,先判斷材料是否值得懷疑、是否需要進一步求證,如蔣、陳往來之電報,陳呈蔣之報告等事涉當事人之責任、榮譽,當然有作假之可能,但是,鄉鎮公所、學校之資料,派出所之資料完全沒有作假之可能,因為一數量龐大,有的像流水帳,無作假之可能;其二層級太低無責任榮譽問題,無作假之動機。

再說二:如果懷疑材料之真實性,僅用不同單位之相關檔案就可比對出材料之真假,如從發文日期、文號、收文發文日期是否一致等。

但是民進黨學者二二八研究材料之考證使用,一直是根據以下原則:官方史料對官方不利者一律採信,對民間有利者一律採信,對民間不利,對官方有利者一律不信並一律誣為偽造資料,如楊亮功調查報告、唐賢龍「台灣事變始末記」,大量引用其指責陳儀、長官公署的部份,可見綠色學者認同上述兩份資料是可信的資料,但是同一份資料,對暴徒施暴之描述及譴責從不引用。反之任何對長官公署、陳儀不利之陳述即使道聽途說之詞也一律相信,如誣蔣下令大屠殺之證據之一是陳儀之舒姓秘書把蔣的電報拿給陳儀時偷看了一眼[1],電文中有「格殺勿論」的幾個字,李就用來做蔣大屠殺的證據。又張炎憲在國史館任內出版「二二八檔案彙編」的序中說蔣是幕後元凶的證據「昭然若揭,只是我們找不到白紙黑字的證據而已」,國史館館長有機會接觸到比我們更多的原始資料,連他都找不到「白紙黑字的證據」,卻還敢咬定蔣是幕後元凶,國史館館長學格如此,我們還有什麼話說綠色學者面對資料的心態如此偏頗,其作品不是穢史也難

「二二八責任歸屬報告」為例,除了選擇性引用資料,引用民間反對領袖之口述歷史、回憶錄外最令人不解的是引用了不少何漢文及何聘儒的資料。何漢文時任監察委員與楊亮功連袂來台,以特史身份赴台澈查二二八事變。何聘儒時任整編二十一師副官處處長三月九日隨劉雨卿之整編二十一師赴台平亂,兩人在二二八事件後皆在台灣,一個平亂,一個代表監察院澈查二二八事變,兩人之回憶錄資料應屬可信資料才是,但是,他們兩人都是投共份子,三十八年何聘儒還參加江陰要塞起義,在共產黨滛威之下寫出的材料」可信度是零,這是常識;陳儀琛、李筱峰之流不知道這種材料完全不可信,居然把胡說當成寶也太沒有常識了吧!

民國三十八年香港文匯報登了一封「北平輔仁大學校長陳垣給胡適的公開信」,信中說:「人民在自由地生活著」,「教授們自由地研究著」,「新生的力量已成長,正在摧毀舊的制度」,「我也初步研究了辨證法,唯物論和歷史唯物論,使我們對歷史有了新的見解,確定了今後治學方法。」胡適對朋友說這封信不是陳垣寫的,或者陳垣是在被逼迫之下非自由意志而寫的,胡的理由是陳垣是他多年的老友,陳根本不會寫白話文,至於治學方法,胡適說共產黨進北平市才三個多月,陳垣是一個七十多歲的老人,三個月時間改變了一生的治學方法學會了唯物史觀更是匪夷所思,所以胡適的結論是在共產黨統治下沒有說話的自由,但是也沒有「不說話的自由」。

在共產黨的高壓統治下用各種方法長期折磨摧毀一個人的思想、精神意志,至到一個人全面投降為止,完全順從黨的意識型態、黨的邏輯,一切都思考都順從黨的指導為止,秉筆直書是一種罪惡。大陸淪陷後身陷匪區的貳臣。降將的回憶錄受命撰寫的目的只有一個目的「醜化國民黨」、「醜化蔣介石」,其中唯一例外是張治中回憶錄,共產黨為什麼允許張治中秉筆直書,原因不明,可能是因為張做人圓滑,與毛、周相處較好的緣故。此外杜聿明回憶錄、宋希廉回憶錄、沈醉回憶錄等皆非可靠史料,其醜化國民黨、蔣介石等之說法多不可信。

何漢文是湖南籍監察委員,曾因調查上海黃金案糾彈案子文而有直聲,二二八發生後與楊亮功二人來台澈查,楊、何兩人有二二八調查報告中央調查報告把二二八發生之前因後果調查得很清楚,二二八發生的原因分析十點,可歸咎於官方者如公務員貪污失職及能力薄弱政府統制政策(經濟)之失當物價高漲與失業增加等,對政府應負的責任毫無隱晦,調查報告中同時也對殘殺外省人暴徒之暴行有很多叙述,同時也把二二八發生時部份原因如日人餘毒、政治野心家之鼓吹、共黨乘機煽動等原因視為二二八發生的部份原因,楊、何兩人的調查報告一直到今天都被認為是一份翔實而公允的調查報告。

但是何漢文投共後一九六三年六月間在「湖南文獻史資料選輯」第四輯「台灣二二八起義見聞紀略」約一萬多字,完全改寫原來的調查報告,全面醜化長官公署、陳儀、蔣介石,對於應歸咎於日本統治及台人凶殘的一面隻字不提,這種完全不可信之材料被綠色學者大量引用,僅「二二八責任歸屬報告」就引用了十次之多[2],假如何之「二二八起義見聞紀略」可信,那麼原來楊、何調查報告就不可信,如原來之調查報告不可信為何綠色學者又大量引用、何調查報告中譴責陳儀及長官公署部份?如、何調查報告有關台人暴行及台人責全部份不可信,就應該說明不可信之原因?很明顯,綠色學者選擇性引用史料

何聘儒是四川黃埔十期畢業,時任劉雨卿整編二十一師副官處長,三月九日隨軍來台,二二八後回大陸參加勘亂戰爭,參加江陰起義,擬來台做地下工作,後因行蹤暴露,人到香港又折回大陸,在四川政協任對台灣同胞聯絡員,一生願望加入共產黨,未曾如願,含恨而終。何聘儒在一九八五年寫「蔣軍鎮壓台灣人民起義紀實」刊載文史資料選輯第一0三輯。何文記述來台及「鎮壓」台灣人民「起義」之經過,觀其內容何止曲筆,簡直到了鬼扯造謠的地步,茲列出何文中造謠之離譜者:

「台中人民成立中送地區治安委員會作戰本部,領導武裝解決蔣軍六個憲兵隊,俘獲官兵三百餘人,槍械百餘,同日迫令蔣軍第三飛機場投降,俘官兵五百餘人........

「高雄人民也在二月五日成立武裝總指揮部,全面進攻蔣幫軍警,俘虜官兵七百餘人。」

三月八日午前,四三八團乘船開進基隆港,尚未靠岸時,即遭到岸上群眾怒吼反抗,但該團在基隆要塞部隊配合下,立刻架起機槍各岸上群眾亂掃,很多人被打得頭破腳斷、肝腸滿地,甚至孕婦、小孩亦不倖免......」[3]

「我這時已調軍部軍務處長(駐台)中負責清點這批武器,但是始終沒有發現其中有一支步槍一挺機槍和一門炮。」[4]

以上的說法請問綠色乎學者相信嗎?台中如果有憲兵三百人,何以容忍謝雪紅橫行?整編二十一師是九號登陸而非八號,何記錯無關痛癢,但是,三月八日基隆暴民欲搶軍械庫發生戰爭後宣佈戒嚴,碼頭何來群眾?事實上國軍九日登陸未發一彈,未遭任何抵抗,何來機槍掃射群眾之事,台中是二二八風暴中心,事後民間繳出的武器很多,何人在台中二十一師師部任軍政處長,負責清點民間繳回之武器,是承辨主管不可能不知道,居然昧著良心說「沒有一支步槍一挺機槍和一門炮」,這種在共產黨暴政統治之下的文宣,編造的供狀也可以拿出來做史料,作為史學的證據,綠色學者的史學可見一般,史德可見一般

台灣滿街的穢史,學術界居然視若無睹,可謂麻木不仁,政治人物為選票考量枉顧是非替穢史背書,可謂昏庸之極,哀哉台灣文化!



1 李筱峰著:《解讀二二八》,143~145

2 財團法人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二二八事件責任歸屬研究報告,167,191,193,204,258,263,272,274,332

3 這可能是機槍掃射行人說的由來,三立電視台亦據此說製作節目,三立之稿本傳係李筱峰提供,此說法經筆者及多位專家考證,此說純系捏造

4 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二二八事件資料選輯(),713-749間之臺灣省中部綏靖區俘獲收繳械彈物資表,其中有:1.三八式步槍44;2.九九式步槍76;3.九九式步彈2498,4.手榴彈330,5.重機槍一挺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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