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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為自己辯白!媽,對不起。
2008/02/23 23:58:37瀏覽988|回應2|推薦41

花了四萬多元買了一整套古典音樂博物館,和一些古典歌劇的DVD。

怎麼算就是分期付款,還是超出我每月花費的預算,但是想到這是爸爸喜愛的,爸的生日也快接近了,還是毅然決然買了。當然,我也愛聽、愛看,所以有時我也可以聽得到啊!就這麼決定買了~!當要填寫寄送地的時候,我猶豫了!不知道該送到爸爸的公司?還是爸爸的家中?送到爸爸家中,爸爸也是會載回他家裡,那我不就連"有時"也聽不到了?最後,我還是先填了台北家的地址。但是爸爸要來台北的機會已經越來越少了,我到了臨睡前還是傳了簡訊告訴 sales 把貨送到台中媽媽家裡去。我打著如意算盤的想,我只要回台中就可以聽,那爸來家裡的時候也可以欣賞到,這樣也不錯啊!

其實,媽媽跟爸爸對音樂的品味與愛好是截然不同的,我的音樂喜好比較偏向爸爸的喜好,所以有些擔心送回家裡會被媽媽罵。果不其然,貨送到的那天,我在電話上被罵到臭頭。媽媽其實是心疼我花那麼多錢去分期買東西,但卻用責備的口氣唸我~真是要命!我一時在電話上也錯亂的推說想買給爸爸(自己當然也想聽),媽更生氣,因為爸爸跟小媽那一家早與我們沒來往!幹嘛還買給他們家!因為姊姊也買過新款的視訊3G手機給爸爸,聽說只用了一次就給妹妹(同父異母)的老公拿去用了。所以媽不高興!

一般來說,爸爸隔個一兩天就會來媽媽家坐一下,大約10分鐘到半小時吧~但是他還是我爸爸呀!我還是想跟爸爸一起欣賞音樂啊!於是,我就生氣的辯白說了一堆什麼什麼的。後來講完,我感覺媽媽很落寞,也很無奈的掛上電話,我的心馬上糾在一塊兒!我想說『媽媽,對不起!真不應該這麼跟妳說話的。』可是這句卻怎麼也來不及說出口!

結果今天看到一段見証摸到我了,他也是因著被一位弟兄的見證摸著寫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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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證節錄:
大概是在一九三零年前後,有一天和受恩教士的同工劉教士(Miss Groves)來找他。她聽到一點謠言,所以來見倪弟兄,帶著責備的語氣對他說,『我聽說有一個女人和你住在一起。』那時他還是一個單身漢,劉教士也是一位在屬靈上幫助他的人,她有地位責備他。倪弟兄告訴我說,他答說,『是的。』請注意,他回答說,『是的。』於是劉教士說,『怎麼可以有女人和你住在一起?』於是她很不高興,又非常失望的離開了。但倪弟兄告訴我,那時他身體不好,又沒有人照應他,所以他母親從很遠的地方來,與他同住,並且照應他。『這是真的,是有一個女人來與我同住,因為我生病了。』我真覺詫異。『那麼你為什麼不告訴她,那是你母親呢?』你知道倪弟兄怎麼回答?他說,『她沒有問我她是誰?』接下去他告訴我說,『弟兄,我們必須學習,永遠不說甚麼話來為自己表白。人無論問什麼,只能告訴人事實,告訴人真情。』他說,『劉教士責備我,我必須學一個功課,不為自己表白,我必須忍受這個責備。』我說,『你為什麼不告訴她,那是你母親?』他說,『她並沒有問我她是誰,如果她問我,我會告訴她。但是她沒有問,我不需要告訴她。如果我告訴她,就是為自己表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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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節錄這段,因為我發現很多時候,人都是在以"我"自己為出發點來想事情,顧惜自己,只是不願自己受傷,一直保護著自己。記得有位弟兄說過,如果人都不會犯錯,那麼基督的血不就白流了!然而,我在經歷基督的死與復活這方面實在太少了!看見上面的見証之後,我發現倪弟兄雖然是在有理的一方,但就算被誤解了也不為自己發聲,而來學習著十字架的功課。

我們主一切都順服父的旨意,雖然在世時遭世人的逼迫曲解,但祂父最終會為祂表白了一切。我該這樣禱告,主啊!祢必擴增,我必衰減。

後來,爸爸來在家裡的時間,因為聚在一起欣賞古典歌劇DVD,已經比原來半小時多許多了。然後,媽媽也能陪著一起看,真感謝主。

哈利路亞。

《以上文字由小蜜蜂™撰寫,未經同意禁止抄襲、轉載或擷取》
( 心情隨筆家庭親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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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貓 ✽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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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2/25 17:29

我的推薦﹐是給小蜜蜂姐妹「認為自己不應該那樣在言語和媽媽衝撞」的部份﹐但卻不是那個見證當中的弟兄﹐因為他明明可以多說幾個字﹐讓誤會不至於產生﹐並且不讓別人跌倒﹐卻甚麼都沒有說。而且﹐小蜜蜂姐妹的「不為自己辯白」﹐和這個弟兄的「不說明實情」﹐是不一樣的。

基督的十字架﹐教導我們的是:當喝的苦杯、當揹負的責任、當走完的路﹐必須喝下、揹起、走完﹐但卻絕對不是不管甚麼都給它喝下去、揹起來、到處亂闖。

即使是耶穌﹐在衪上十字架的時刻還沒來臨時﹐對於官兵的捉拿和當時一些基督徒宗教領袖的迫害﹐讓衪甚至有好幾次離開、逃走甚至躲起來﹐是為了甚麼?是因為衪怕死嗎?

當然不是﹐而是因為衪知道:衪的生和死有多重要。所以無論是生還是死﹐衪都不想讓它成為白費的。

所以﹐那個不說明實情的弟兄﹐也許他才是一個以自我為中心的人﹐因為他在意的﹐是自己的修為﹐並且以此(暗中)自誇﹐卻讓那個教士因為他的不說明﹐而在無意間跌倒了﹔雖然﹐這個教士的確應該多問幾句﹐但那個弟兄﹐難道不更應該幫助她明白真相嗎?

我不知道這樣錯誤的教導和分享這種錯誤教導的基督徒和基督徒領袖在教會中還有多少﹐但它的確是錯誤的。而我是因著我的良心和基督的教導﹐才不得不說這些話的﹐還希望小蜜蜂姐妹別介意。

希望大家﹐尤其是主內的弟兄姐妹﹐無論是誰說的教導或見證﹐都必須在決定奉為榜樣和持守前﹐先「凡事察驗」﹐因為聖經說的是「凡事察驗﹐善美的要持守」﹐而不是連不善不美甚至錯誤的都去持守﹐並且希望大家記得:我們最終和最大的那個榜樣﹐是耶穌基督﹐有時我們如果要討神的喜悅﹐就無法討人的喜悅。



珍妮曾在西雅圖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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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看見你為父母所做的,也聽見你心裡的聲音
2008/02/24 13:48

也謝謝你分享的見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