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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13 18:26:21瀏覽756|回應1|推薦16 | |
上午有立委在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草案中說到:「紀念日及節日逢例假日不補假是剝奪人民休假權利,他認為政府與企業不要占人民便宜,且小型連續假期對活絡社會經濟有幫助。」 可惜我甘犯眾怒,火大的、強烈的持反對意見! 如果 jane的有個完全依照政府法令.勞動基準法福利的老闆、如果步入中年的 jane有不虞裁員資遣的危機;如果 jane是個領取國家薪資鐵飯碗的公務人員的話..... 但是,我不是!
以下轉載自網路新聞之立委的發言: * * * * * * * * * * * * * * * * * * jane的老同學羊痢本來高高興興的跟我計劃下個月要參加救國團懷舊之旅的中橫健行活動。我們拿了報名表興奮的像個年輕人似的決定拚了命也要走它個四天三夜重溫舊夢,還訂了練習表打算先要練練腳力......。 但是,計劃終止。 我幫不上忙,只有為她禱告。祈求她們全家能走出這個困境 * * * * * * * * * * * * * * * * * * * * 貧富差距越來越驚人的台灣,每個在職場上奮戰的上班族(尤其是我們這種中年的.薪資因為年資累計顯得高出小輩們的.)全都在物價飛漲和經濟.環境困境中兢兢業業,皮皮挫的熬著、累著。 立法委員肩負著全民的期待。全民,尤其是弱勢的全民。 以前幾年在私人機構工作的 jane來說,每日的工作時數為12-16個小時、每個月只有兩天休假、老闆沒有為我們加保勞保、團保、健保.....。 猶如癡人說夢、猶如敗家亡國的晉惠帝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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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