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拉夫根綁架及殺害一位銀行家的兒子,卻可以領取賠償金。法蘭克
福地方法院今天判給36歲的殺人犯3000歐元,因為他在被捕後被一位
警方人士拷打。
這項判決的主因,是葛拉夫根的尊嚴受到侵犯。這項判決引起德國境內嘩然。
葛拉夫根在二千零四年,綁架了一名十一歲的銀行家兒子賈可布,隨
後並殺害他,一名警方調查員不知情,以為孩子還活著,威脅他並拷
打他,希望他說出人質下落。葛拉夫根說,造成他「難以想像的痛苦
」。
在遭受酷刑後,葛拉夫根因此要求一萬歐元賠償他的痛苦和折磨。
本身是學法律的葛拉夫根曾上訴到歐洲人權法院,並贏得勝訴。(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