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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1/23 06:55:19瀏覽1006|回應4|推薦27 | |
唐李惠芳嘔盡肺腑裡的酸腐污穢,她得趕緊找出孩子,尤其是脆弱的嬰兒,最後她終能爬起身來,強忍住身上的創楚傷痛一顛一簸地去後面找她的子女。
牆背後的黑暗背面,三個小孩分散著站在那兒,弟弟臉上殘留著淚痕,並沒再哭泣,倒是姊姊依在牆旁還在落淚,嬰兒躺在她旁邊地上也在號哭,小渝竟釋手沒把嬰兒環抱住。 惠芳過去給了小瑜一記耳光,打她是為她沒照護好嬰兒。 出手之後,她又覺著大女兒沒錯,小瑜又不是媽媽,才五六歲的女兒哪有力氣一直抱住女嬰照拂住。殘忍是傳染病,強姦她的畜生肆意虐打她,她又順手打了自己可憐可憫的女兒。女兒被打並不哭,她只止淚呆立在原地。惠芳抱起小霞,既使自己落得殘破若此,面對自己的子女,還是不忍,她只有她們三個小人,她怎能這樣肆無忌憚地打她,她摟緊女兒兒子,她失聲痛哭,不是啜泣,她不在意嚇著子女,完全不在意,號泣,又哀又號,眼淚如斷線珍珠般忍不住地放聲痛哭。 孩子們也哭,母子號泣成一團。 但她心中尚猶自慶幸,經此浩劫,她仍活著,除了皮肉伤,一家四口都還健在,她想留得青山在,不怕沒柴燒。 那個雜種,還算好的,並沒搶光她的所有,沒動她僅存的盤纏,沒把她剝光走路,現在的人根本就是狼豕,就是畜生。 她在躲什麼?這樣避著,為的是什麼?礙著什麼?一切都毀了,留下來全無意義,當著小孩被姦污也是一樣,哪來任何區別?她到底還護著什麼?她情願回去,回到上海進入水牢,折磨至死。那個雜種在她身上烙了印記,給了她一生最大的烙傷,但並未搶走她所有,她只關心這個,她的盤纏還在,這是最重要的,只要有這點錢,她們母子還能掙扎下去,繼續走下去,掙扎活過這場噩夢。只要有這點錢,就可弄點食物,孩子們還有繼續活下下去希望,身体上任何損傷烙印或遭遇都無所謂,她身上所有都可以給付給孩子,她是可以折磨損傷到死滅為止, 她羞辱,覺著輕賤無恥,想著自己竟主動提議配合畜生,活命那麼重要嗎?說是為著子女安全,難道非得如此委曲求全嗎?大不了一死了之。做也是死,不做也是死。她想起龍學仁告訴過她,闗於他們兵隊裡面處決犯紀同僚的辦法,都是在全連隊兵士面前,扔給犯人一把鐵鏟逼著自行掘穴,挖到夠深度,逼著逕自躍入穴內抱頭跪倒,等候宣示罪狀槍決,甚至活埋。 她不就是自行掘坑等著被活埋嗎?如此污蔑,她不斷洗拭自己身體,像似給陌生人洗澡似地,一遍又一遍,她已不認得自己了,抹拭不掉在感官上遺留底痕跡。 她往下看,難過得喘不過氣來,她試著不瞧那處,那是女人受咀咒之處,男人處心積慮要侵占之地。落到這個地步,她竟然可以冷淡地跳開來看,來想,那不曾是生命受祝福底泉源嗎?不,那是咀咒之處,她不由這樣想,被凌虐,被強姦,這都是作為女人的宿命。女人最大的羞辱不是羞辱的本身,而是面臨侵襲竟不能以已力抵禦抗鬥防衛,而非得屈服,這才是女人宿命與不幸。 那個地方,那私處像個橡皮,怎麼也擦拭止乾淨,摸在上面,猶如隔鞋搔癢,原來熟悉的感覺已經消失,她已不復為原來的她,她這樣認為,但不是。她早不是處女,但污衊的感覺這麼深,她不是規矩人,婚前,婚外她都犯淫,但被畜牲強姦徹底催毀她,不止催毀她的貞潔,也整個催毀她這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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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創作|連載小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