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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1/09 08:16:49瀏覽757|回應0|推薦21 | |
惠芳倚著軍官強出頭,才從農人硬攔住她不放手的爭吵中脫身,要不以她一個帶著三個稚齡兒裡婦道人家,怎爭得過這些粗人。她可以併出去跟人爭執吵鬥,但可不能不注意三個小孩子的安危。事後想想,這種情形下,對方倆個人一放狠,真有可能連身上的盤纏都讓他們搶了去。
那軍人強出頭趕走那對農人夫婦,害她竟落得不付分文費用身脫,白搭農人的車。她不但不覺不妥,還暗自慶幸藉此得以不付講好的費用;這個時候,命運攸關顧不了許多,能攢下一點錢都是可貴的。省一文錢就是一文錢,前途堪虞,盤纏用盡怎麼走下去?怎麼出得了邊界?是貧賤使人險惡,不講道義,要不然自己一個女人怎能帶著小孩掙著活下去,求存是最人基本的需要。她對那兩人全無抱憾,誰叫他們變掛在先?這個世界,人不放刁惡些,怎麼求存?她光身一個婦人在這樣的情況,除了把自己武裝起來,學著狠下心腸來,要不怎麼被子女,不跟著搶,不跟著食,就再也無有他種辦法了。 她以前是富裕的,是個居家少奶油,即使離開上海時,她還是寬裕,甚至路過溫州鄉下,都還可凑筆錢給佣人朱嫂。起先吃住用度省著點她就感到不用愁,但是一路下來,迢迢長路,一行四口,食衣住行,日花夜用,再怎麼省,她也成了光蛋流民,和逃難的流民一樣窮,她已接近一無所有,光身地一步步往前挪。 她想著突然出現來幫她的那個軍人,看制服難弄清那人身份,說是解放軍,可那能這樣橫強巴惡,和國民党軍哪有兩樣,同時穿的也不是紅軍軍服,沒有臂章帽徽,頂上帽帽沿光赤赤底。不過總歸得是地方上的軍人或團練,紀律這麼差,解放軍一向自誇軍紀好,這下都到哪裡去了,當然在鄉間裡頭自是不同。那人過來呵打斥走農人夫婦,她雖得著好歹,可心內也害怕得緊,那些兵當街都可強姦,她怎能不戒慎。她一得著好處趕著道過謝,拖起孩子跋腿就走,誰知道那人到時會起什麼心眼? 她一個女流帶著稚兒,得靠著人們的善意和憐憫才走得下去,過得下去;她的孩子是她搏取同情的道具,那解放軍只要盤查起她身份,絕對於她不利。可是她又想到,一個帶著三個孩子的的婦人,縱使她先生是十惡赦的國民黨特務,可是只要不是現逮的罪犯,像她這樣從死牢裡放出來,即使對共產黨員而言,都有其值得憐憫之處,這才應是那軍官走上來強出頭偏袒著她作仲栽的原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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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創作|連載小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