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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1/18 06:45:37瀏覽1047|回應0|推薦4 | |
Ⅲ
蘇醒過來,依稀見到的是有鐵柵欄圍繞的所在,終於被丟進警局的拘留所來了。混身酸楚,側躺在磨石子的地上,想轉身都有裂骨般地疼痛,立起身子就更像扯動肺腑般的難以忍受,隨便動一動都懷有肢体崩解般地恐慌,還是整付關節肘骨都脆碎掉了?不能說不十分在意、無怖懼,畢竟是自己的身架骨肉,損折不僅帶來苦難痛楚,更使得活下去成為無可推測底艱辛。確實會是骨折還是內傷?他們虐打我為的是那樁?是因為我孤立無援?可以痛加撻楚而無能反抗,又無處投訴。 邋遢骯髒的流浪漢令人看不順眼,打死了都沒關係,真的萬一死了也不會有人會幫我申冤,況且也沒人在意我是怎麼死的,就好似路邊上死了條狗或貓一樣,會這麼糟麼?口舌間苦澀不堪,舔咂更覺得麻痺有如吞食溷泥,吐出來的都是烏渾的血痰濃液,已經潰爛的口腔又被打脫幾顆牙齒,殘存無幾的剩餘感覺上也處於鬆動狀態。兩眼週圍一定腫漲烏青,因為瞇著眼也瞧不明白,四週都是迷離糢糊,凝眸定視更覺察出只有一隻眼睛有視力。會被打瞎了麼?還是只不過一會兒的視力喪失,過後又會恢復。 警察局裡員警不理會我的傷勢與痛楚,一見我醒轉過來,就打開鐵柵門要我出去問案,詰問的警官也不顧我遲滯的反應,硬逼我坐在他桌前作筆錄,然後掣著我的手指在筆錄上捺指印。接著要送我上法院嗎?還是直接送至看守所裡關起來,當然我還是一慣底不在意,縱然打傷了我,甚至弄瞎我,或者是判我的罪,都沒有關係。隨著大家稱心的搞,遲純無感的我同樣也不在乎。警局的事告一段落,因為又坐上警車走了,這回是送我去醫院,蠻有良心的,他們的人打傷了我,結果裡面的人又帶我去醫院。醫院的治療會療傷止痛嗎?也許會阻斷最終成為殘疾人的可能性,確實被虐打得成骨折,當然還有別處的多重傷害。眼窩受的傷可能也很嚴重,或許我身体內缺乏某種体質,使得筋骨不夠堅硬,經不起暴力挫打。 進得醫院裡來,總共只待了兩天,對於我這一類的遊民,不會花費太多的社會資源在我們身上,尤其如我這般完全不自己爭取的流浪漢,更是輕易地打發掉。兩天後,按規矩轉送遊民收容所。視力終歸沒恢復,視物靠單邊目力底視線,如果閉上這隻眼,則僅見模模糊糊有如幢影般的影像呈現,分辨不清事物確切的形狀與顏色。應是已盲一眼,醫生並不作明確的陳述,當然也不問我原由,也許他們以為知道得愈少,則被牽扯出去負法律責任的機律就愈少。到醫院的第一天,看護曾把我放在盥洗室地上用水龍頭大力沖洗過,臨走時又給我穿上收容所的救濟衣褲,一身倒也煥然一新,看來儼然又是個潔淨自愛的人,雖踩著蹣跚的步伐,視線焦點不易集中,跌跌撞撞,然而模樣不再似在淤泥漿裡打過滾,積垢長久堆砌在衣衫身上,如同牆腳踉蹌齷齪奄奄一息的病貓。 完結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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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創作|小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