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妻拒行房 夫硬上判3年4月
2011/10/14 21:29:58瀏覽235|回應0|推薦0
新北市1名男子要求妻子行房遭拒,強押妻子在床,對她「霸王硬上弓」,遭妻子提告性侵。板橋地方法院10月14日依強制性交罪,判丈夫3年4月徒刑。全案可上訴。

板橋地院判決書指出,家住新北市新莊區、50多歲的男子與妻子結婚24年,兩人長期感情不睦,已分房多年。

妻子今年2月某日凌晨起床如廁時,被丈夫強行拖到房間要求行房,妻子堅決說「不要」,丈夫駁斥「你是我老婆,這是應該做的」,將妻子推倒在床,不顧妻子反抗,強制性交得逞,多天後又脅迫妻子性交,妻子在掙扎時撞傷,報警控告丈夫性侵。

法院審理期間,丈夫庭訊時表示,妻子之前也常說「不要」,但仍和他行房,並一再辯稱夫妻行房合情合理,還說「夫妻如果故意不說話是種精神虐待;而在身體健康情況下不行房則是身體虐待」。

妻子庭訊供稱,10年來常被丈夫強行要求行房,她若拒絕,丈夫會斥責「是不是在外面有了男人」,或說兒子情緒有問題,都是「不跟他行房害的」。

妻子說,為了孩子她長期隱忍,為了家庭和諧「半推半就」,但某天看了一篇家暴報導,決定「試著走出來」捍衛權益,才打給家暴中心求援。

由於兩人正在打離婚官司,妻子庭中表示,不希望丈夫被判刑,只要丈夫答應離婚,她願原諒丈夫。

法官審理認定,被告與被害人雖為夫妻關係,但被告不尊重配偶的性自主權,違反妻子意願強迫性交,對被害人身心造成損害,犯後仍不知悔改;由於夫妻間的強制性交罪屬告訴乃論,法官審酌兩造至今未達成和解,依強制性交罪,將丈夫判處有期徒刑3年4個月。 
( 心情隨筆雜記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iget&aid=57395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