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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情過五關
2010/11/13 11:37:08瀏覽513|回應0|推薦1


同居、共事、性愛、談話、旅遊這是5種不同的相處方式。其中一、兩種方式很合得來,不表示其他方面也一定處得好。5種方式都相處過了,才能說「完全」地了解一個人。

<第1關> 同居

認識再多年、再熟悉彼此,同居這件事還是要住了才知道。約會1千次也不等於同居1個月,居住在家是一個人從小到大養成的生活方式,甚至也是他所接受的文化背景,再小的事都可能產生爭議。

衛生紙丟馬桶還是垃圾桶、室內可不可以抽菸、在家穿拖鞋還是光腳、睡覺開不開燈、垃圾怎麼分類、冰箱裡食物的保存方式、煮飯水要多一點還是少一點……住在一起要解決的事太多,沒有一起住過還真不了解。

同居當然也包括彼此的隱私和自我是否能夠和對方相合。約會時凡事好遮掩,一起住才能看到真實的生活。有時認識多年的朋友第一次來家裡住,不用幾天你就會發現過去你根本不算認識他。

<第2關> 共事

朋友和老婆一起開工作室,一個負責承接業務,一個負責解決案子,兩個人的事業都比單打獨鬥時要順利得多,但這樣的例子並非人人相同。有些夫妻相處多年融洽,可就無法共事,別說一起創業,就連當同事都會起爭執。

無法共事的人,可能在其他方面很契合,或者當你以為什麼都可以和對方一起度過,有一天一起工作時,才發現不是那麼回事。

不管朋友還是情人,感情好不表示好共事,更不一定會為工作加分。這也不是公私分不分,或是什麼管理沒做好。工作像戀愛,一樣要火花,有些人可以撞擊出漂亮的煙火,有些人一碰就變成災難。

<第3關> 性愛

有時候一對人見人羨的金童玉女,在別人眼中似乎是天造地設,最後卻無法廝守終身,原來是兩人在床上不合!也許是口味輕重不同,也許是尺寸、姿勢、角度不合。某個長住國外的朋友說,一定要對方強勢地下命令她才會有感覺,偏偏婚後才知道嫁了個非常被動的老公,每天晚上都配合不來,時間久了甚至認為她心理變態,堅持要她看心理醫生。

一個人在床上的表現也不會等同於其他方面。溫柔的人可能會很粗暴,體貼的人可能只顧自己爽,沉默的人也許上床反而熱情,整天打電動的宅男搞不好花樣很多,短裙辣妹也可能以為接吻會懷孕。

床上的事只有床上準,所以性交也被認為是社交的一環,沒上過床難說你真的了解一個人的全部。

<第4關> 談話

人與人的相處似乎總以語言溝通為最基本的基礎,但要無話不談才算真正的深交。

從小到大我們身邊大部分的人際關係,不是來自學校就是職場,少不了很多天天都要說話的對象。因為同樣的環境,自然有共同的話題,也很容易交往成為朋友。從這些朋友中產生好感而相戀,大概是一般人最容易找到對象的途徑。

然而談話的內容如果大多是基於共同的環境,等到深入交往就可能會發現很多事都是誤會一場。

當然,很多戀愛的基礎就從聊得來開始。聊得來一定是很多方面都聊得來,不能只是特定主題。尤其是私人經驗,還有對每件事的是非判斷;透過經驗認識對方的情感、透過判斷了解對方的價值觀。

<第5關> 旅行

人生就是一趟旅程,旅行也就形同人生的縮影。

旅行和同居不一樣。旅行有目標、經歷和終點,同住一起要好幾年才會體驗的生活,旅行一個禮拜就可以知道了。

旅行幾趟,有可能比同居共事更容易知道這個人是否能和你長久相伴。當然也不是所有例子皆如此。有些情侶就是在其他時候都沒事,可是每到旅行就吵架。就算一起住一起工作,也並不一定為了一個目標非要緊密結合不可,也許作息不同、工作沒交集或日子平平順順地過,沒有什麼特別的目標。

除了目的性以外,旅行還因為彼此的興趣、應變能力、期待等等而有變化。綜合了那麼多條件,幾乎可以說是複雜人生的縮小模型。

人與人要非常契合是不容易的,5項中有1項就能成為知交,有一半或許就是百年緣。要是已經有3、4種能合得來,剩下的大不了就想辦法避開。真要說什麼是必要的,也就是性愛和語言吧!不適合一起住的話,分房不一定是感情不好;不能共事就不要勉強另一半幫忙。真正契合的人生伴侶,不一定要事事都綁在一起才叫百年好合。

作者:董籬
( 心情隨筆雜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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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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