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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生來台 不能當研究、教學助理
2010/10/15 16:26:38瀏覽324|回應0|推薦0

照片攝影:胡聖堤

教育部10月14日表示,兩岸交流不容許「自我矮化」,中國大陸人士來台,應承認中華民國的主權及及國旗。對於陸生將來台,教育部不容許他們打工,連當研究助理、教學助理都不行。

開南大學日前舉辦亞洲大學籃球錦標賽,有學生拿國旗為中華隊加油,遭到裁判長制止,引起學生不滿。昨天在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中,民進黨立委陳亭妃質詢時說,學生拿國旗為我國籃球隊加油「沒有錯」。

教育部長吳清基回答說,裁判長這樣處理,「我不認同」,奧運模式只有規範不能懸掛國旗,並沒有規範觀眾和周邊部分。教育部多次行文各學校,任何與大陸交流不能矮化自己,中國大陸隊伍或參訪人士來台,要承認中華民國主權和國旗。

陸生即將來台,教育部也訂出明確規範,陸生在台學習時,如果是課程一部分的實習、勞作教育、服務學習,允許他們得到一些酬勞。但如果跟課程無直接相關則不行,譬如他們不能校外打工,甚至也不得在校內擔任研究助理(RA)或教學助理(TA)取得報酬。

( 心情隨筆雜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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