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西華盛頓大學花了25年的時間進行研究,結果發現老婆收入若比老公還高,離婚的比例比別的家庭高了三成八。負責研究的狄池曼教授認為,家庭中的賺錢比例,男性六成女性四成為最佳。
狄池曼在25年間,研究了2500對夫妻的婚姻,他認為女性收入較男性高易離婚的原因有三,第一是男人面子掛不住,第二是女人自己有錢沒在怕離婚,第三則是太太容易不把先生看在眼裡,不把他當一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