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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1/07 23:32:21瀏覽661|回應0|推薦1 | |
女遮臉「不要照」 法官認定外遇男自拍算偷拍 【許淑惠╱台中報導】台中市女子洪頣欣被控與已婚男子廖榮輝有婚外情,廖妻持廖拍攝兩人的性愛的影片告上法院。台中地檢署認為性愛的影片是自拍的,證明兩人有婚外情,將洪女起訴。台中地方法院審理時洪女否認與廖男嘿咻,法官並認為性愛的影片是偷拍的,沒有證據能力,判洪女無罪。 法官可權衡是否採信 判決書並解釋,無故竊聽竊錄罪,可判三年以下徒刑,妨害家庭相姦罪則是一年以下的罪,該段影片是廖男偷拍,屬犯罪所得,不能用刑責較重且違法取得的證據做為刑責較輕罪的證明。 傳簡訊稱二奶「老婆」 法院指出,二○○八年間,廖妻發覺丈夫廖榮輝(二十六歲)行為有異,察看他的手機,發現內有他與一名女子的性愛畫面,以及傳給洪女(三十三歲)簡訊稱:「老婆好愛妳唷也每天都有想妳」、「老婆有空嗎打給我」,控告兩人妨害家庭。廖妻後來撤回丈夫的告訴,只告洪女。法院審理除了認為影片是非法取得,無證據力,另因檢察官也無法證明洪女曾收到簡訊,內容也不能證明兩人通姦,判洪女無罪。 蘋果2010年01月06日日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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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雜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