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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
2008/04/17 10:05:34瀏覽628|回應0|推薦7

    昨天是我不開心的一天。

    原因一,我把我的車賣了,因為我自己沒有停車位,而我不想繼續和之前提供我免費停車位的人有任何瓜葛。可是那是我珍惜的車啊!雖然只是台二手車,但卻是我的第一台車,車裡裝滿了我的回憶。

    原因二,我體內的赫爾蒙騷動,心浮氣躁。三十多歲的單身男人啊!

    原因三,發現自己的談判議價能力還是有待加強。車子賣了很差的價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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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車子是每個男人的夢想、第二個情人,嗎?

    對我而言,不是的。那是一個移動的私人空間,相對安全的交通工具。我可以載伴侶散心、載家人出遊、就算是孤單的一個人,也可以開車去金山兜風泡溫泉。我要的是安全、專屬、私密。     

    當然,我再也不煩惱停車位,也不用為了每月一兩次的使用而繳一整年的稅金。但不論是計程車或捷運,將不再專屬,而摩拖車,當然相對不安全。所以賣掉車子,難免小小遺憾。尤其是一台裝滿回憶的車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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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怎麼樣才能與自己的慾望和平共存、相安無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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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實我認真讀過兩三本關於談判技巧的書籍,我以為我已經有一些最基本的概念。可是其實這東西和學游泳、買股票一樣。看了再多的理論都不夠,一定得親身跳進泳池、股海,喝幾口水、賠幾成本金,才知道什麼叫做緊張換不了氣,才體會為何投資人總是追高殺低。

    書上說談判要先確定底線,但我很大意的幾乎沒有準備,比如說先訂好自己的價格底線、可能的相關配套方案。車子本身最少要賣多少錢?稅金怎麼分攤、規費怎麼分攤?於是精明的生意人把我吃得死死,我一讓再讓,卻告訴自己說:這一切都是為了趕快脫手。

    其實錯了,同樣的條件,其實我應該要談個更好的價錢。

    「生意算分,相請不論」。這是我最近在何飛鵬的書中看到的,可惜的是,我只是看到,還沒有真正活用。用交朋友的心態作生意不是不行。做生意要講誠信、不該趕盡殺絕,但這並不表示應該近乎毫無底限的退讓。所有的退讓,都該是精算過,是合理的、雙方能接受的。如果抱著「稍微吃虧沒關係、只要我先表現出誠意,對方應該也會有相對的善意回應」這樣的觀念,肯定是錯誤的。

    四年前的買車、昨天的賣車,兩次的經驗,我都吃了虧,但我相信我學到不少。經驗無價哪!

( 心情隨筆雜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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