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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愛玲沒有「媚日」嗎? 蕭之華
2013/09/14 15:50:47瀏覽476|回應0|推薦0

「張愛玲傳奇」,傳奇得離奇,傳奇得荒謬。

  

 

張愛玲沒有「媚日」嗎?    蕭之華

 

 

——回答Ping 對批判張愛玲的質疑(之三)

 

 

大致交代了回答問題的背景,現在進入問題實質的答問。

 

◆張愛玲名言「因為懂得,所以慈悲」,為何要改成「因為懂得,所以不慈悲」,是否刻意曲解?

 

◇「因為懂得,所以不慈悲」,是我在〈為「張愛玲傳奇」做總體檢〉一文中,用作段落的小標題,作為該段「張胡之戀」終以離婚收場的結論。這是套用,是反諷,是用張愛玲自己的手,打張愛玲自己的嘴巴,並無刻意曲解。

其實,張愛玲的這句名句,「因為懂得,所以慈悲」,根本就不通。不單只這一句,張愛玲的名句,大都不通。

要知道,「懂得」和「慈悲」,是兩個毫無邏輯關係的概念和不同的命題。「懂得」來自腦,屬於「知」。「慈悲」來自心,屬於「靈」。屬於知和屬於靈的不同,《聖經》上的解釋最為清楚。屬於知,是屬於知識樹。屬於靈,是屬於生命樹。

對某個人的慈悲,比如對夜市殘障的乞丐,是出於一念之仁,柔軟的心,清潔的靈。而不是出於思考的腦,不是出於對他的認知,對他的瞭解,更不是出於是與非的判斷。

當年張愛玲與胡蘭成二人相戀,張愛玲回胡蘭成第一封情書,文曰

「因為懂得,所以慈悲」(見胡蘭成〈民國女子〉),下筆何其慈悲。不久,二人結婚。可是,三年後,張愛玲主動要求離婚,態度「清堅决絕」,何其不慈悲?相戀時說是慈悲,那離婚時如果不這麼說,又該怎麼說?

對於張愛玲這句名言的不通,我已有專題探討,請參閱本站文章分類「張愛玲這些名句,通嗎? (之四)。另有文字為「因為愛過,所以慈悲」,意思略同。

 

◆這是較嚴重的指控,張愛玲是否「媚日」? 日據時代台灣不也有的「皇民文學」嗎?

 

◇指控張愛玲「媚日」並不算嚴重,更有人直指張愛玲是「文化漢奸」。對此,張愛玲曾撰文為自己消毒除臭,很多無聊的幫閒如三毛、王鼎鈞等,還替她擦屁股,灑香水。這些在我看來,反倒是越搞越臭,落人口實。

史實就是史實,張愛玲的「媚日」屁股,任誰也無法擦乾淨。再怎麼噴香水,香水還是香水,臭屁股還是臭屁股。

為了呈現歷史的真相,何妨來個時光倒流,歷史倒帶。且將「張愛玲傳奇」,還原本真,放回一九四0年代時空氛圍的上海原位。

不必多,只作下列三點陳述。

其一,一九四0年代,是日寇侵華,全民奮起抗日的時代。在那全民「浴血抗戰」的時代,沒有人要求張愛玲「慷慨抗日」。然而,「救亡圖存,抗日救國」,是當時血肉長城,悲慘壯烈的全民運動。就在全民慷慨抗日」的當時,十目所視,十手所指,張愛玲不但置慷慨抗日」於度外,更站在全民慷慨抗日」的對立面,和日寇與漢奸親密在一起,勾搭在一起,從中名利雙收。

她,張愛玲,睜眼不見大江南北國族危亡的烽火連天,充耳不聞「南京大屠殺」冤魂的悽厲哀嚎,無視於全民救亡圖存的「拋頭顱,灑熱血」。在日寇刺刀槍口下,燈紅酒綠,紙醉金迷,漢奸當道的淪陷區上海,她,張愛玲,躲在她那讓漢奸胡蘭成驚艷的,「新鮮而明亮,華貴而帶有兵氣」的閨房,汲汲於「出名要趁早」,猴急於名利雙收。

有道是,「計利當計天下利,求名當求萬世名」。就文學創作而言,求名求利,其文學作品,貴能與本民族同呼吸,共命運,貴能反映時代,吐露時代大眾的心聲。但是,只因為自己冷艷、怪麗、冰冷的靈魂,「嘸血嘸目屎」,這些計天下利,求萬世名的文學大道理,張愛玲一律視之為「非蒼涼」,通通「包括在外」。

與民族命運絕緣,與時代大眾心聲隔音,如此名利雙收的「張愛玲傳奇」,算是哪門子的偉大文學?

日寇宰制,漢奸當道當時上海,因著一大批如鄭振鐸、夏丏尊、錢鍾書、王統照等愛國文化人,不願靦顏事敵,洗硯封筆。由日寇和漢奸掌控的「漢奸刊物」,如《雜誌》、《天地》、《古今》、《苦竹雜誌》等,因此大鬧稿荒。

 

秉承家學淵源,深諳「登龍術」的張愛玲,見機不可失,時不再遇。忙焚膏繼晷,日夜趕稿。別說情節結構顧不得精心安排,連文字也來不及流暢通順。不聽有心人善意勸阻,一意孤行,貿然將一篇篇粗製濫造的「驚世巨著」,如《金鎖記》,《傾城之戀》,現炒現賣,急急端上這些「漢奸刊物」的桌面。

這等「漢奸刊物」,別人,例如鄭振鐸、錢鍾書等人,視之為腐屍爛肉,避之唯恐不及。而她,張愛玲,卻如蒼蠅見血,狂吮猛吸,陶醉得飄飄欲仙,毫不在意被人咀咒「文妖」、「文妓」。反而志得意滿,嗲聲嬌吟,「打鐵要趁熱」。張愛玲如此的名利雙收,與當時的奸商行徑,有甚麼兩樣?豈非靠國難出名?發國難財?此為其一。

其二,當是時,全民敵愾同仇,仇日寇,仇漢奸。而張愛玲竟和漢奸胡蘭成「執子之手,與子偕老」,招搖過市,高調談戀愛,繼而結婚。讓張家人,特別是李家人(李鴻章後人),搖頭歎息,讓上海市民,街坊鄰里側目。婚後,張愛玲不時隨漢奸丈夫胡蘭成,和大漢奸如周佛海,侵華日軍頭頭如池田篤紀等人,往來交際,把酒言歡,被罵恬不知恥。此外,為了知名度,為了書暢銷,張愛玲不時參加由漢奸文化團體所主辨諸如「作家座談會」、「新書發表會」、「茶話會」、「納涼會」等親日的文化活動。毫不在意被責為「漢奸妻,不要皮」。

別人,例如美女情報員鄭蘋如(《色戒》女主角人物原型),正值青春年華,為了抗日收集情報,壯烈為國犧牲。而她,張愛玲,竟在燒《第一爐香》,在散佈《流言》。尤有甚者,後來,還昧著文學良心,歪曲史實,妄寫《色戒》,極盡「美化漢奸,糟蹋烈士」之能事。

「張愛玲傳奇」當年如此紅遍上海,「張愛玲傳奇」這般一紙風行,豈非文化界的「商女不知亡國恨,隔江猶唱後庭花」?

揆之史實,「張愛玲傳奇」這朵文學奇葩,豈非靠日寇漢奸園丁的培育而發芽成長?豈非靠日寇漢奸羶腥污穢的花圃而吐蕊開花?豈非靠鄭蘋如女烈士鮮血的灌溉而阿娜嬌艷?此為其二。

其三,則是,抗戰勝利,漢奸胡蘭成遭國民政府通緝,化名張嘉儀逃亡藏匿溫州,與寡婦范秀美同居。張愛玲不避嫌疑,千里迢迢,自上海到溫州,與漢奸胡蘭成「鄉居溫柔」,傾囊相助。別人,例如胡蘭成的小老婆小周周訓德,因「漢奸老婆」罪名,早已被國民政府逮捕下獄。而她,張愛玲,竟還在「裡通漢奸」。

    小護士周德訓之為漢奸胡蘭成的小妾,是因被胡蘭成強暴不得已而委身。而張愛玲之為漢奸胡蘭成的正房,倒是「因為懂得,所以慈悲」,是出於攀附權貴,心甘情願的下嫁。只不過是小妾尚且被逮捕下獄,而身為正房的,居然卻安然無事。

不只如此,張愛玲得了便宜還賣乖,還有臉為自己消毒除臭,並有幫閒幫擦屁股,灑香水。可有誰可憐小周小妾?可有誰替她喊冤?如此「張愛玲傳奇」,豈非傳奇得離奇?傳奇得荒謬? 此為其三。

綜以上三點昭然史實,即使指控張愛玲是「文化漢奸」,實也不為過。只因憐惜才女,一般只指控她「媚日」,已是十分厚道,怎能說是「較嚴重的指控」?

在我〈為「張愛玲傳奇」做總體檢〉一文,張愛玲的「媚日」,非我體檢的重點,著墨並不多,寫得也夠持平。我有暗喻她「媚日」,可是,並未用「媚日」的字眼。

至於日據時代台灣的「皇民文學」,因時空背景的不同,內涵也不一樣,不能比,不能與「張愛玲傳奇」同日而語。另外,「皇民文學」還渉及「拜寇為祖」,「統獨之爭」的爭論,其複雜性,也無法與「張愛玲傳奇」相提並論。

 

        (未完待續,感謝點閱,歡迎質疑,歡迎轉貼,不必告知)

 

 

( 創作散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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