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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經學會會長夏傳才談詩經的『《國風》作者與民歌的公案』
2014/06/07 19:50:03瀏覽804|回應0|推薦1
詩經學會會長夏傳才談詩經的『《國風》作者與民歌的公案』

《國風》是民歌,這個論點似乎不成問題,實際上兩千年來有各種不同的解釋。在現代中國,近幾十年關於這個問題的爭論,更有其特定的意義。

十五《國風》一百六十篇歌詩的收集,《禮記•王制》有太師陳風說,《漢書•食貨志》有王官采詩說,《公羊傳•宣公十五年》何休解詁有各國獻詩說。以上三書都是漢代編纂,追記古事,先秦典籍則無述及。看來史無明據,古無定制,揆其情理,可以認為古時許多民間歌詩通過陳詩、采詩、獻詩等各種管道,收集到司樂的太師那裡,其中的一部分後來選編進《詩經》。

漢人解《詩》,無論是今文三家,或古文《毛詩》,都沒有把《國風》解作民間的歌謠創作。司馬遷習今文《魯詩》,也在《史記•太史公自序》說:“《詩》三百篇,大抵聖賢發憤之所為作也。”他說大多數是聖賢之作,少數是什麼人作的,他沒有說。這是今文學派的意見。古文學派《毛詩序》釋各篇題解,大都是聖賢、後妃、夫人、卿、大夫、士、君子、國人之作,即大部分是上層貴族作品,一部分是中層階級的作品。

朱熹《詩集傳序》明確提出:“《風》者,民俗歌謠之詩也。”他說:“凡詩之所謂“風”者,多出於裡巷歌謠之作,所謂男女相與詠歌,各言其情者也。”

朱熹所說的“民俗歌謠”,其概念是相當寬泛的。他採取漢儒的“《風》《雅》正變”說,稱二《南》是正《風》,《邶》以下十三《國風》是變《風》。正《風》兩組二十六篇,“皆後妃、夫人之所諷誦以事其君子”,這些“後妃所自作”的詩,得“文王之化,故使邦國至於鄉黨皆用之,自朝廷至於委巷莫不謳吟諷誦,所以風化天下”;變《風》則因各國治亂不一,作者賢否不等,正邪是非不齊,編選目的是“供觀省而垂鑒戒”[20]。據朱熹以上所言,變《風》作者賢否不等,屬於社會各階層。他認為反映各階層家庭、婚姻、男女情愛、風俗習尚、生活狀況等內容的歌詩,都屬“民俗歌謠”。

“五四”時代的學者廢除一切封建詩說,力圖作出新解釋,他們就《詩經》各篇的藝術形式,如起興、章節複遝、語言質樸,明快易曉等特點,肯定《詩經》是古代歌謠總集,《國風》是民歌這個說法被普遍接受。

三十年代朱東潤提出異議。他在專論《國風出自民間說質疑》[21],考證《國風》絕大部分並非出自民間,而是統治階級的作品。他的許多論證,但由於十餘年的全國性大規模戰爭,未能在學術界展開討論。

五十年代以後的中國大陸,《國風》民歌說更被大加張揚。這由於以下的邏輯:
按照現代文藝學的民歌概念,民歌是勞動人民的口頭創作;勞動人民的口頭創作具有人民性、階級性,反映勞動人民的生活和鬥爭、思想和感情;
勞動人民的創作,當然是列寧所說的每個民族內兩種文化之中屬於民主主義和社會主義成分的文化;

從以上理論和概念出發,論者努力從《國風》中尋找現實主義和人民性的內容,引申階級和階級鬥爭的學說,於是出現了《陳風•月出》是殺害奴隸[22],《召南•殷其雷》是號召奴隸逃亡之類奇談怪論[23]。這種庸俗社會學思潮蔓延的時間很長,《國風》成了被壓迫剝削的勞動人民的創作,由聖賢、後妃的教化之作變為奴隸反抗之歌,不過是以新經學代替舊經學,以新謬誤代替舊謬誤。這種學風有其深刻的社會根源,它是過左思潮的產物,並且和一次又一次政治運動相結合,已經不是某一個學者個人學識修養問題。

但是,真正的“勞者之歌”、“奴隸之歌”,在《國風》中太少了。於是,選進高中語文課本的只有《伐檀》、《碩鼠》兩篇,選進大專古代文學作品的也不過再加上《七月》、《氓》等幾篇,讓廣大群眾看的《詩經》剩下的不多了。在這種思潮氾濫之際,提出“《國風》是民歌嗎這個問題,是學術界對過左思潮的一種抗爭。1959年胡念貽發表論文《關於詩經大部分是否民歌的問題》[24],提出把《國風》和二《雅》的一部分籠統地說成民歌,這是不符合它的實際內容的。”他從作品所反映的現實生活、觀點和感情進行論證,認為其作者屬於社會各階級,有一小部分民歌,大部分是統治階級人士的書寫文學,不是民歌,“應該稱之為各階級的群眾性詩歌創作”。但是,這個問題在六十和七十年代,不可能展開討論。

八十年代起,為了徹底克服過左思潮對《詩經》研究的影響,首先要清除“奴隸之歌”反映階級鬥爭的各種奇談怪論,因而,論證《國風》的作者究竟是什麼人?它是不是民歌?具有現實的意義。這是給庸俗社會學思潮釜底抽薪的最有效的方法。十餘年來,研究逐漸深入,歸納其主要觀點如下:

一、《國風》一百六十篇詩的作者,出於社會各階層,能夠確定為下層勞動人民作品的很少;把幾篇無法確指作者身份的情詩、諷刺詩也算在一起,總數仍然不多。從周代社會階級結構來分析,可以確定一部分是貴族作品,大部分是社會中產階層的作品。極少數的作品帶有濃厚的勞動山歌或質樸的情歌風味,也不是原來的勞動人民的口頭創作,已經過記錄、潤飾、加工或改造,並非原貌,我們只能從內容和形式風格上看到民歌的胚胎。所以,《國風》就其主要部分而言,它不是現代文藝學特定意義的“民歌”。這也就是說,它不是勞動人民的口頭創作,不是反映勞動人民的生活、觀點和感情,它的價值是通過各階層作者廣泛地反映周代社會生活風貌,具有更為豐富和複雜的內涵。

二、《風》《雅》《頌》的體制是按音樂分類的,《國風》一百六十篇是用十五個國家和地區的地方樂調(土樂)演唱的歌詩,與民歌有天然的親密聯繫。不論歌詞原來的作者是什麼人,用地方歌調唱,都不能脫離民歌的藝術形式,或襲用,或借鑒,因而它們具有即情即景的起興、章節複遝、語言樸實平易、韻律活潑明快等民歌藝術特點。

三、不能認為只有勞動人民口頭創作的民歌才具有最重要的價值。這種觀念是馬克思主義的庸俗化。由口頭文學向書寫文學的發展,是社會的發展和文學藝術的進步。民歌誠然有它優良的品性,但它是不穩定的口頭創作,也受作者文化水準、藝術修養、創作時間等條件的限制,與詩人精心構思、反復琢磨的書寫詩歌相比,有粗細之分、文野之分。成功的詩人繼承民歌的優良品性,精心創作藝術上成熟、思想內涵豐富而深刻的詩篇。沒有這個繼承和發展,便沒有璀燦的中國詩史。《詩經》正是由口頭文學向書寫文學轉化的第一部詩集,是中國詩史的光輝開端。

四、說《國風》不全是民歌,是指它不是現代文藝學特定概念的民歌。胡念貽稱它是“各階級的群眾性詩歌創作”,這個概念也容易和現代階級觀點和“群眾”概念混淆。拙著認為避免與現代文藝學和現代政治術語相混,可以稱之為“民間歌詩”。魯洪生認為“民歌是一個歷史概念,作者不是唯一的充分的必要條件,《國風》是‘裡巷歌謠’、‘地方土樂’,今天主要是在這個意義上稱《國風》為民歌。”[26]。總的來看,對基本事實的認識是一致的,不同的只是概念表述的問題。

這個公案的討論是具有現實意義的,它進一步清除過左思潮的影響,促進對詩經學基本問題和詩篇詩旨的實事求是的研討。在國外,漢學界對《詩經》和民歌的關係也沒有完全清楚。例如現代法國社會學家葛蘭言(Granet Marcel)研究《詩經》的專著《中國古代祭禮與歌謠》一書[27],把《風》《雅》《頌》都作為歌謠。前蘇聯科學院院士瓦西裡耶夫認為《國風》是古代民間口頭創作,美國學者王靖獻的《鐘與鼓》一書[28],把全部《詩經》總結為“口頭片語詩”即口頭文學創作。所以,《詩經》是中國由口頭文學創作轉化為書寫文學創作的第一部詩集,還有必要說明。

[20]朱熹《詩集傳•國風一題解》。
[21]朱東潤《國風出自民間說質疑》原發表于《武漢大學文哲季刊》1935.11,收入《詩經四論》,商務印書館1940年出版;1980年作者加以修訂,收入《詩三百篇探故》,上海古籍出版社出版。
[22]高亨《詩經今注》184頁,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
[23]鮑昌《風詩名篇新解》35頁,中州書畫社1982。
[24]胡念貽《關於詩經大部分是否民歌的問題》原載《文學遺產增刊》1959.7。
[25]夏傳才《思無邪齋詩經論稿•也談國風與民歌》,南開大學出版社1995。
[26]魯洪生《關於國風是否民歌的討論》,《第二屆詩經國際學術研討會論文集》語文出版社1986。
[27]法•葛蘭言(中譯格拉耐)《中國古代的祭禮與歌謠》,張銘遠譯,上海文藝出版社,1989。
[28]美•王靖獻《鐘與鼓》,謝謙譯,四川人民出版社,1990。

原載:《河北學刊》19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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