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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詩經》原本是尹吉甫和仲姬的二人詩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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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詩經》原本是尹吉甫和仲姬的二人詩集
[轉載]《詩經》原本是尹吉甫和仲姬的二人詩集

作者:築誠若木
http://blog.sina.com.cn/s/blog_623d3d4b010147ho.html

(一)《詩經》傳承及其三大歷史貢獻
《詩經》是中國最早的一部詩歌總集,這是所有簡介《詩經》的第一句話,這句話的結論也沒有錯。那麼,《詩經》究竟是一部什麼樣的詩歌總集呢?
《詩經》最早稱《詩》,並沒有“經”這個尊號。一般僅稱“詩”或連帶詩篇的大約數,稱“詩三百”,如春秋左丘明《左傳》及戰國時期的《國語》引用《詩經》中詩句時,均作“詩曰”或“詩雲”,有時兼及國名如“鄭詩曰”、“曹詩曰”或“周詩有之曰”等等。稱“詩三百”,如《論語•為政》:“詩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無邪’。”《墨子•公孟》:“誦詩三百,弦詩三百,歌詩三百,舞詩三百”等。
所謂《詩經》,是儒家學者把它尊為經典以後的稱呼。最早稱《詩》為“經”的是戰國中後期的《莊子》。《莊子•天運篇》說:“丘治《詩》、《書》、《禮樂》、《易》、《春秋》六經。”不過,《莊子》所說的“經”是書籍的意思,“六經”即指“六部書”,並非“經典”之意。最早尊《詩》為“經”的,是戰國儒家學者荀子(見《荀子•勸學篇》),而正式被官方確認為“經”,則大約在漢武帝“獨尊儒術”以後。所謂“經”也是中國最早圖書分類“經、史、子、集”中的一類。經,包括了易、書、詩、禮、春秋、孝經、五經總義、四書、樂、小學十種。西漢武帝建元五年(西曆前144年),置有所謂“五經博士”。東漢班固《白虎通義.五經》曰:“五經何謂?謂《易》、《尚書》、《詩》、《禮》、《春秋》也。”所以,從西漢武帝開始,所謂“經”,也就是指儒家經典。由此可見,《詩經》不是指常行的義理、準則、法制一類的“經書”,而是被尊奉為典範的“經典”著作,經即經典之意也。
從古代之《詩》到今天之《詩經》,歷史上有一個曲折的傳承過程。這個傳承過程可以分為三段。第一段是孔子之前,第二段是孔子之後至《毛詩》形成,第三段是從《毛詩》到今天。這裡的《毛詩》是指西漢時魯國毛亨和趙國毛萇所輯和注的古《詩》,也就是現在流行於世的《詩經》。《毛詩》全稱《毛詩故訓傳》,故有時又稱《毛詩傳》。《毛詩》每一篇下都有小序,以介紹本篇內容、意旨等,我們稱為《毛詩序》。而《毛詩》第一篇《關雎》篇下,除有小序外,另有一篇總序,我們稱為《詩大序》,是古代詩論的第一篇專著。
在《詩經》傳承的第一階段,如同其它傳世經典一樣,《詩》從創始到孔子時代,其形成歷史幾乎是空白,我們無法詳其過程。但是,我們今天可以肯定的是,《詩經》中的詩,都是早於孔子(西曆前551~前479)之世的西周時期創作的。歷史上,西周以後,春秋時期,各諸侯國使臣相互來往宴會,或者到周朝朝會時,都得奏樂唱歌,這是一種風尚。朱自清在其《經典常談》中說,春秋時各國都養了一班樂工,像後世闊人家的戲班子,領頭叫太師。太師們不但要搜集本國樂歌,還要搜集別國樂歌。於是,太師們保存下這些唱本,附帶樂譜、唱詞而集成樂《詩》。《國語•魯語》就有“正考父校商之名頌十二篇于周太師”的記載。正考父,宋國大夫,獻《商頌》于周朝太師。今本《詩經•商頌》只有五篇,可以肯定這是周太師根據正考父所獻十二篇選定。可以想見,周朝太師掌握的通過各種管道收集而來的《詩》篇,篇數應該是較多的。久而久之,經過周太師編篡加譜,先在周朝使用,然後隨使臣散流各國,到這時,樂《詩》已經形成了包括至少305首《詩》詞的樂譜詩集。
根據《史記•吳太伯世家》記載,吳國公子季劄在魯國觀賞周樂,樂工們先奏十五“國風”,再奏“小雅”、“大雅”,最後奏“頌”,次序和內容基本上與今本《詩經》相同,其時,孔子虛齡只有八歲。在《論語》中,孔子也反復提到“《詩》三百”(《為政》、《子路》等篇),證明孔子所見到的樂《詩》,早已經是三百餘篇也。可以肯定,《詩經》的編篡定型,當在孔子出生以前。在2001年,由上海古籍出版社出版的《上海博物館藏戰國除竹書(一)》已經證明,孔子有授詩而沒有刪詩。從春秋戰國時期,大量存在的賦詩引詩事實,證明《詩經》應寫作於西周晚期。由此可以肯定,最後流傳而定型的樂《詩》就是後來的《詩》三百篇了,也就是我們今天看到的《詩經》。由此可見,《詩經》的排列秩序乃是樂譜的秩序,而不是《詩》篇原本的創作秩序。由此可見,《上海博物館藏戰國除竹書(一)》提到的《詩》,可能就是最終散流到楚國的樂《詩》。因為後者與前者,有很多相同和相似,也有不同之處,很可能就是在流傳中出現的不同版本。
孔子沒有刪《詩》,但孔子肯定整理過《詩》。《論語》記孔子說:“吾自衛返魯,然後樂正,雅頌各得其所。”這表明,在孔子的時代,各國的樂《詩》已有散失錯亂的現象,《毛詩》保留的被朱熹稱為“笙詩”的篇目以及戰國楚竹書出現而在《毛詩》中沒有的我們稱為“竹詩”的篇目存在,就是明證。於是,孔子對樂《詩》做了整理工作,使之更符合古樂。西漢司馬遷《史記.孔子世家》載:詩“三百五篇孔子皆弦歌之,以求合韶武雅頌之音。禮樂自此可得而述,以備王道,成六藝。”可見,孔子對古《詩》做了三件事:整理(應主要是對樂《詩》散逸和零亂狀況進行清理)、配樂和講授《詩》。孔子是樂《詩》的重要整理者,使“雅頌各得其所”。同時,孔子又是樂《詩》重要的配樂者和講授者。《論語》和《墨子•非儒》有載,孔子曾演奏樂《詩》之歌舞。孔子顯然用《詩》教育過學生,並經常與弟子們討論《詩》。孔子發表過很多關於古《詩》之言論,其言論也如《論語》一樣,由其弟子編篡流傳。
在《詩經》傳承的第一階段,我們知道是東周太師收集散詩而成樂《詩》,但是,散詩又是如何產生的?是誰在什麼時候創作的?作者為什麼要創作這些詩篇呢?這是本書探索的核心問題。這裡先說說《詩經》的傳承史,回頭再轉入主題。因為,後人對《詩經》的傳承和研究,對認識和發現《詩經》原本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比如,孔子對古《詩》的講授和討論,古《詩》詩詞的意義挖掘和應用就開始凸顯。於是,從孔子開始,人們開始從樂《詩》轉而開始關注原《詩》了。
在《詩經》傳承的第二階段,從孔子時代到《毛詩》有一個傳奇式的傳續歷程。在這一階段,古《詩》的傳承發展,據記載有兩條路線。一條路線是東漢班固《漢書•藝文志》所言,《詩》“有毛公之學,自謂子夏所傳。” 三國吳國陸璣《毛詩草木蟲魚疏》雲:“孔子刪《詩》,授卜商(子夏),商為之序,以授魯人曾申,申授魏人李克,克授魯人孟仲子,仲子授根牟子,根牟子授趙人荀卿,荀卿授魯國毛亨。毛亨作《詁訓傳》,以授趙國毛萇。時人主謂亨為大毛公,萇為小毛公。”另一條路線是唐代陸德明(約550-630,名元朗,以字行,蘇州吳人,經學家,訓詁學家)《經典釋文•序錄》引徐整(三國吳國太常卿,撰有《毛詩譜》)說:“子夏授高行子,高行子授薛倉子,薛倉子授帛妙子,帛妙子授河間人大毛公。毛公為《詩詁訓傳》於家,以授趙人小毛公。”吳承仕(1884-1939,字檢齋,安徽省歙縣人,經學家、古文字學家、教育家)指出,“高行子即高子,與孟仲子俱見於《孟子》書,《詩•絲衣》序引高子,《維天之命》及《閟宮》傳引孟仲子是也。”陸璣、徐整,都是三國吳人,而所說不同。但二人傳《詩》都有一定根據,陸、徐二說均未必是杜撰。不過,吳承仕又說:“徐以子夏四傳而及毛公,世次疏闊,又謂大毛公為河間人(應為魯人),似不如陸疏之諦。”但不管怎麼說,在這個階段,《詩經》傳承的源頭,一定是孔子、子夏,而最後受《詩》者,一定是毛亨、毛萇。
古《詩》最終傳到毛亨時,適逢秦始皇焚書坑儒(秦始皇34年,西曆前213年),毛亨害怕禍及自身,就攜家帶古《詩》北上,來到當時相對荒僻的河間居住下來。直到西漢惠帝(即劉盈,西曆前213-前188年),撤銷“挾書律”(是秦始皇在進行焚書時實行的一項法令,除了允許官府有關部門可以藏書外,民間和個人一律不得藏書。西漢王朝初期制度基本上是繼承秦朝,“挾書律”也不例外),毛亨才敢公開整理《詩》而出《詩詁訓傳》(即《毛詩》或《毛詩傳》)。毛亨將《詩詁訓傳》傳給了從子(侄子)毛萇。西漢河間獻王劉德修學好古,以毛萇為博士,命毛萇在日華宮招賢館講經,教授弟子,聲譽日隆。於是,世人稱毛亨為大毛公,毛萇為小毛公。由於《毛詩》傳繼自儒門正宗,多與先秦典籍相合,而且訓詁平實、簡明、準確,便於傳習,所以在當時流傳的四家(另有齊詩、魯詩和韓詩)中,獨有《毛詩》流傳下來。當然,除此以外,《毛詩》得以流傳下來的另一個主要的原因恐怕與其傳承有關。《經典釋文•序錄》引徐整話說:“毛公為《詩詁訓傳》於家,以授趙人小毛公。小毛公為河間獻王博士,以不在漢朝,故不列於學。”“不列於學”是指漢朝中央政府沒有將其列為學官,只列齊、魯、韓三家。歷史發展往往出乎人們的預料,後來三家詩逐步消失了,可處於社會邊緣的《毛詩》卻留存了下來。這就像孔子感歎“禮失求諸野”那樣,《詩》失得自民間也。
毛氏叔侄究竟何許人也?據北宋陳彭年、丘雍等《廣韻》載:“周武王弟毛公,後以為氏。本居巨鹿,避仇滎陽。漢毛亨治詩,作訓詁傳,以授從子。時稱亨為大毛公,萇為小毛公。”這說明:(一)毛姓是從周武王弟弟毛公叔鄭開始的,他的子孫後代以毛為氏。毛亨、毛萇是“本居巨鹿”的毛公後代子孫。(二)巨鹿(西周邢國之北,燕薊國之南,今石家莊至天津中間之地,屬河北)是周武王弟弟毛公叔鄭的封地。叔鄭的采邑原在陝西毛地,後改封巨鹿,稱毛國。(三)毛亨、毛萇是巨鹿人。毛氏先人在逃往滎陽前,已在古巨鹿生活繁衍了400餘年。周朝所封侯國很多,據《漢書》記載:西周“封國八百,同姓五十餘。”《左傳》昭公二十八年記載:“武王克商,廣有天下,兄弟之國十五人,姬姓之國四十人。”毛公封在巨鹿,是屬於兄弟之國的公國爵位等級。《史記》上說:“周封五等:公、侯、伯、子、男。”周朝按爵位大小分封土地,侯國往往方圓只有30裡。毛公爵位是最高一級的公。《左傳》僖公二十四年(西曆前637年)提到:“魯、衛、毛、聃,文之昭也。”意思是魯、衛、毛、聃這幾個封國,是周文王親生兒子們的封地。從周武王克商(按照本書第二部分《詩經原本附論》研究結論,武王克商在西曆前1049年)後封國算起,至《左傳》僖公二十四年(西曆前637年)止,毛國至少存在了400多年。毛國是被衛國滅亡的,就在衛國吞併毛國時,毛國的國君和他的宗族“避仇滎陽”。後來,毛氏一族至毛遂時,又從滎陽遷回巨鹿。今河北省河間市詩經村毛氏族人尊大毛公小毛公叔侄為始祖,並有殘碑、族譜為證。這與史載,漢博士河間人毛萇在詩經村傳授《詩經》是相符的。
總之,不論《詩經》在第二階段傳承的過程如何,古《詩》擺脫了樂譜的束縛,儘管保留了樂譜的次序結構,但最終走上了探索原《詩》的道路,出現了《毛詩》。
在《詩經》傳承的第三階段,從《毛詩》到如今,轉眼間《詩經》又經歷了兩千多年。其間,《詩經》在中國古代文化中的重要地位從未動搖過,兩千多年中,後世學者對《詩經》注釋不已。歷朝歷代解釋《詩經》、研究《詩經》的著作,可謂汗牛充棟,即使亡佚者不計,至清代乾隆(1735-1795)年間《四庫全書》收錄的就有146種,其中著錄書62種,存目書84種。但是,其中基本能夠反映從西漢至今的《詩經》研究成果的重要著作,《毛詩》以後,無出於以下幾部。漢鄭玄(127-200)《毛詩傳箋》、唐孔穎達(574-648)《毛詩正義》、南宋嚴粲(生卒年不詳)《詩輯》、南宋朱熹(1130-1200)《詩集傳》、清姚際恒(1647-約1715)《詩經通論》、清馬端辰(1782-1853)《毛詩傳箋通釋》、清陳奐(1786-1863)《詩毛氏傳疏》、清方玉潤(1811-1883)《詩經原始》、清王先慊(1842-1917)《詩三家義集疏》、以及近現代聞一多(1899-1946)《詩經通義》、李辰冬(1906-1983)《詩經通釋》和程俊英(1901~1993)《詩經注析》等。
透過《詩經》的三階段傳承史,從古《詩》篇到今天的《詩經》,其主要傳承歷程即是:最初是作者創作《詩》篇,然後是東周太師集編成樂《詩》,其後是孔子整理講授樂《詩》,再後是毛亨訓傳《詩經》,最後是鄭玄以降至今注釋《詩經》。總結《詩經》傳承及研究,有三大歷史貢獻:
第一,從詩篇角度,樂《詩》無意中保存了原《詩》的殘篇,定型成305篇。這305篇一貫而傳至於今。原《詩》殘篇能夠得以完整傳承,首功當推樂《詩》,其次是《毛詩》。沒有樂《詩》305篇,就沒有《毛詩》;沒有《毛詩》,就沒有我們今天所看到的《詩經》也。
第二,從文學角度,古人對《詩》篇“賦比興”的獨特寫作手法進行了深入研究。朱熹《詩集傳》每篇每闕都標明了賦、比、興寫作手法。所謂“賦”,唐代學者孔穎達在疏解《毛詩》大序時認為:“賦則直陳其事”,“詩文直陳其事,不譬喻者,皆賦辭也”。而朱熹《詩集傳》的解釋是:“敷陳其事而直言之”。可見,賦包括一般陳述和鋪排陳述兩種情況。“比”,就是比喻、比擬、借代、誇張等,但不是單純的比喻,包括的面較寬,這就如朱熹所說的“以彼物比此物也”。“興”的意思是“起”,是托物寓情,是寄託,是聯想,其作用是含蓄、蘊藉,是言有盡而意無窮。有些情感如果直言表達,容易窮盡。把情感寄寓在形象之中,讓讀者不知不覺地從形象中受到感染,產生意味無窮的效果。這就是朱熹所說的“興者,先言他物以引起所詠之辭也。”“興”是《詩經》乃至中國詩歌獨特的創作手法。後面我們將講到,恰恰是這個獨特的詩歌寫作手法,成為今天我們認識和破解《詩經》的關鍵因素。
第三,從文字角度,幾千年來,先人對《詩》篇文字進行了原始性的挖掘,不論是訓詁、考據,還是考古發現,包括對阜陽詩經、上海楚簡等的研釋,都對中國古代文字的原始意義進行了可貴的探索,這對認識漢字起源、探索《詩經》原本意義都具有很大貢獻。
除了以上三大歷史貢獻,歷史上傳承和使用《詩經》的人們,同時也為我們留下了諸如《詩》篇樂譜性質的風雅頌結構、大量斷章取義的引詩賦詩記錄、很多附會歷史的錯誤解釋以及傳承和應用過程中對原詩的篡改和誤寫等問題。這些問題,又使後人長期不能撥霧見本。所以,截止本書以前,從古至今的《詩經》研究,不論是版本研究、文學研究還是文字研究,包括其它諸如歷史的、地理的研究,大都沒有從整體上發現《詩經》原本。

(二)《詩經》研究及其三個基本原則
王國維說:“至於《詩》、《書》,則書無更古於是者。”所以,歷史以來,《詩經》研究者接踵不敝,層出不窮。可是,歷史以來,研究者認識《詩經》,大多是孤立的單篇詩義認識,沒有把《詩經》作為一個整體看待。這自然是人們自古認為《詩經》是從各地收集起來的詩篇總集,以及大量附會或錯套歷史事件所產生的傳統思維習慣所致。然而,顯而易見的是,在傳統思維定勢下所產生的《詩經》注釋和研究,與今天我們所知道的兩周時期的考古發現所披露的相關知識有越來越多的矛盾,懷疑這種傳統認識的人也越來越多。因此,我們有必要重新認識《詩經》。重新認識《詩經》,實際就是要突破傳統,尋找《詩經》原本。根據歷史以來的《詩經》研究狀況,我以為,要破譯《詩經》並發現其真實原本,必須有一些基本原則。我以為,這些基本原則至少包括三條,那就是:古文字原義原則、寫作背景與歷史關聯原則和詩篇載事關聯原則。
第一,古文字原義原則。
古文字原義原則就是尋找和辨識《詩經》文字、“假”字和片語的原始意義。這是破譯《詩經》最為關鍵的原則。要探索《詩經》的文字原義,至少是東漢許慎《說文》及其以前的古文字存在的原始意義,而用東漢以後的文字延伸和衍生意思,解釋《詩經》都會歪曲詩篇原意。所以,解釋《詩經》引用古字書應不出《爾雅》、《方言》、《說文》和《釋名》諸著,當然還包括東漢以前成書的《尚書》、《左傳》、《國語》等著作用字原義。同時,通過西周金文和考古出土的諸如《阜陽詩經》、上海楚簡詩經等資料辨識《詩經》文字原義,也是一條重要手段。除此以外,有的《詩經》文字原義是前述資料中無法尋找和辨識的,那麼,只有依靠詩篇本身甚至《詩經》整體來辨識其原義。尋找和辨識《詩經》文字中的“假”字就是準確揪出《詩經》中的“假”字,並給出準確解釋。《詩經》中的“假”字分三種,一種是“六書假借”字,即一種“本無其字”的假借字;一種是“通假假借”字,即一種“本有其字”的假借字;一種是《詩經》中少量存在的錯別字,這些是古人在傳抄和應用《詩經》過程中產生的。竊以為,凡不符合依聲依形通過“六書假借”(造字)和“通假假借”(用字)產生的“假”字,就是錯別字。據粗略統計,前兩者假借字有1400字次(不包括當篇重複使用的假借字)以上,後一種錯別字至少有12字。《詩經》中大量存在的“假”字,是《詩經》研究的重大難題。小心、仔細地辨識“假”字是找出詩篇原義的一個重要而不可忽視的手段。尋找和辨識《詩經》片語,就是探索出《詩經》片語或成語的原始含義。片語或成語,在古代漢語中,已有大量存在,《爾雅》就收錄類5000多片語。《詩經》中自然存在大量的片語或成語,我們只要辨識出《詩經》片語或者成語,就能辨析出片語或成語相同的基本意義和關聯關係,也就能明白詩篇的原始意義了。
第二,寫作背景與歷史關聯原則。
我們今天怎麼知道遠古《詩經》的寫作背景呢?歷史資料沒有給我們留下更多的東西,我們今天只能通過詩篇本身去探尋,就像現任中國《詩經》學會會長王長華教授所說的那樣,“《詩經》作為殷周易代後最具代表性最為重要的歷史文本之一,它不僅記錄了那個時代人們的日常生活,抒發了那個時代普通人的情感,而且還扮演著記錄那個時代整體變化和變革的重要歷史文獻角色。”(《詩論與賦論》P35)所以,我們今天去探尋《詩經》的寫作背景,就主要通過保留在《詩經》詩篇當中的賦比興寫作手法去探尋。南宋朱熹《詩傳綱領》雲:“賦者,直陳其事;比者,以彼狀此;興者,托物興詞。”南宋範處義《詩令補傳》雲:“鋪陳其事者,賦也!取物為況者,比也;因感而興者,興也。”總之,“賦”是直抒情意,直述人事;“比”是借物為比,喻其情事;“興”是托物興起,抒寫情意。“賦比興”寫作手法使《詩經》記載了成百上千的動物、植物和器物,以及林林總總的曆象、地理和建築知識,還有一系列涉及中國遠古祖先們的姓氏、官職、食物等等,其中僅植物就涉及135種。據統計,《詩經》305篇,有141篇492次提到動物,144篇505次提到植物,89篇235次提到自然現象,《詩經》簡直就是另類的百科全書。顯然,《詩經》賦比興手法為我們今天認識《詩經》提供了準確的背景影像,這些背景影像應是破譯《詩經》所提供的絕好的第一手材料。“賦”是直抒情意,提供了作者的思想和心情;“比”是借物為比,提供了詩意的參照物;“興”是托物興起,提供詩意的地理環境和時間環境。特別是“興”,除了托物興起,按照現代意義,“興”具有“即興”之意,即興取材就為我們留下了剖析詩篇寫作當時的直觀事物。當我們能夠得到反映詩篇寫作當時地理環境和時間環境的直觀事物時,我們就得到了詩篇寫作的背景影像。進而,能透過這些背景影像,再與歷史事件進行關聯,我們就能探索到整個的歷史真相。
事實上,任何詩篇都脫離不了歷史背景,《詩經》作為“六經”之首,自有其歷史學意義。中國自古就有“六經皆史”的說法,特別是中國自古就有實錄述史的傳統,從甲骨文、金文和商周成熟文字記載都是如此。清詩人袁枚(1716-1797)在《隨園隨筆》曾提出“六經自有史耳”。清代史學大師章學誠(1738-1801)在其代表作《文史通義》內篇一《易教上》的首句,也是全書的第一句就是:“六經,皆史也。”章氏寫道:“六經,皆史也。古人不著書,古人未嘗離事而言理,六經皆先王之政典也。”二十世紀七十年代以來,陝西岐山縣周原等處陸續出土了大批先周及西周早期的甲骨卜辭,其上契刻有卜祭、卜出入、卜田獵、卜豐欠等事項。這些卜辭與殷商甲骨卜辭在時代上一脈相承,在內容上基本相同。特別是西周甲骨卜辭的一些內容與《詩經》的一些內容能夠完全互證,如《大雅•文王有聲》篇中的“考卜維王,宅是鎬京,維龜正之”,《大雅•綿》篇中的“爰始爰謀,爰契我龜,曰止曰時,築室於茲”,其內容就與甲骨卜辭的相關占卜內容完全相合。這證明,“詩即史”是完全正確的。因此,《詩經》作為保留下來的中國遠古首部文學作品,從一般的史學意義上說,同樣有助於瞭解實際的歷史過程,都可作為史料運用。只是由於,詩篇的簡約形式使後人不能準確知道歷史事件的真相而已。但是,我們今天幸運的是,可借助《詩經》所獨有的賦比興寫作手法所反映的獨特背景影像,結合其它歷史資料和考古資料,還原歷史真相,從而沖過迷霧,破解《詩經》。
第三,詩篇載事關聯原則
從《詩經》傳承歷史看,自從散《詩》經樂師搜集配樂,演變成樂《詩》以後,人們開始把各《詩》篇作為單篇認識,即使在風、雅、頌範圍內,甚至在更小的諸風、諸什、諸頌範圍內,都不能注意到詩篇之間的關聯性。然而,從大的時間範圍看,散《詩》寫于西周,樂《詩》成于東周,那麼,按照西周時代的歷史文化背景,諸《詩》載事是否有關聯?是否能關聯呢?我們透過各《詩》篇的載事內容分析,給出的答案是肯定的。《詩經》中,除了主要的敘事詩外,另有兩種很特別的詩篇,那就是狩獵詩和祭祀詩,這兩種詩篇給我們研究《詩經》以重大啟示。西漢戴氏《禮記•祀統》載:“凡治理人之道,莫急於禮;禮有五經,莫重於祭。”戰國《國語•魯語》載:“凡禘、郊、祖、宗、報此五者,國之典祀也。加之以社稷山川之神,皆有功烈於民者也;及前哲令德之人,所以為明質;及天之三辰,民所瞻仰也;及地之五行,所以生殖也;及九州名山川澤,所以出財用也。非是,不在祀典。”根據統計,《詩經》祭祀及與祭祀有關的詩篇共有41篇,其中祭祀祖先的詩篇占總數的87%。《左傳》成公十三年載:“國之大事,在祀與戎。”那麼,《詩經》眾多的祭祀詩,是不是與國家的戰爭行動有關呢?《詩經》另一種詩篇——狩獵詩——說明,《詩經》祭祀詩的確與戰爭密切相關。《詩經》中的狩獵詩描述到的狩獵方式有車馬圍獵、弓矢射獵、弋射、網罟捕獵、用犬追獵、用火驅獵等,但其中提及最多,也最複雜最壯觀的是車馬圍獵和弓矢射獵,比如《豳風•七月》、《鄭風•大叔于田》、《齊風•還》、《秦風•駟驖》以及《小雅•吉日》、《小雅•車攻》等詩篇,大規模的車馬狩獵和弓矢射獵,絕不是一種娛樂活動,而是古代一貫採取的一種戰前軍事訓練方式。商代卜辭中有“振旅”的記載,在兩周時期,軍事訓練的方式仍保留較原始的特徵,即通過狩獵來進行。《左傳》隱公五年載:“講事以度軌量謂之軌,取材以章物采謂之物,不軌不物謂之亂政。亂政亟行,所以敗也。故春蒐、夏苗、秋獮、冬狩,皆于農隙以講事也。三年而治兵,入而振旅,歸而飲至,以數軍實。”雖說蒐、苗、獮、狩,名稱雖異,就實質而言,都是圍繞畋獵進行軍事訓練。通解《詩經》後更使我們明白,古人的確把祭祀和戰爭作為“國之大事”,在祀與戎兩者之間,的確存在密切關聯關係。《詩經》凡是記述戰爭之前,都有戰前狩獵和祭祀,比如衛國孫子仲南平陳宋前,有北園狩獵和《采蘋》之祭;宣王北伐獫狁前,有長途巡祭(長途巡祭也是一種長途軍事訓練)和鸛鵲穀狩獵;魯武公東複魯宋前,有圃田狩獵和周公廟祭;獨方叔南征,因事出突然,沒有戰前狩獵祭祀詩篇,這可能是作者沒有參加戰前狩獵祭祀活動也。但與此相對應,凡戰爭過後,必有祭祀詩篇,比如南平陳宋之後有楚丘之祭,宣王北征之後有鎬京之祭,方叔南征之後有《商頌》之祭,東複魯宋之後有《魯頌》之祭。既然“國之大事,在祀與戎”,作者又參加了戰爭,那麼作者有戰爭詩篇,就必然有與戰爭相關的祭祀詩篇。因此,《詩經》載事必然是相互關聯的。這應是《詩經》整體性研究的一個重要基本原則。
綜上三個《詩經》研究基本原則,寫作背景與歷史關聯原則告訴我們,《詩》篇是在述史,而賦比興寫作方式則間接記載了詩篇寫作的背景;古文字原義原則告訴我們,《詩經》中的詞和語,除了少數有不同意義外,絕大部分特別是《詩經》特有的成語和專用詞語都具有相同詩意和關聯意義;而《詩經》載事關聯原則則告訴我們,在西周時代,戰事的進程分三個階段,戰前的通過狩獵形式的軍事訓練和軍事準備、實際戰事以及戰後祭祀報功活動,《詩經》完整記載了宣王時期幾場有名戰事的全部三個階段。於是,我們得到一個整體的《詩經》載事規律,這就是:“詩言史,興志時,同詞同語同詩意;戰前獵,戰後祭,祭神祭祖祭天地。”按照這個規律,《詩經》裡的很多詩篇,就會很自然地“找到”其原本位置而得到通解,這是發現《詩經》原本的關鍵之關鍵也。

(三)《詩經》原本是尹吉甫和仲姬的二人詩集
根據研究《詩經》的三大基本原則,我們發現,所謂《詩經》,原本是尹吉甫和仲姬的二人詩集。但是,這個發現的發現有一個有趣而艱難的歷程。
二十世紀八十年代初,爺爺買了本高亨《詩經今注》,很快被在讀大學的我佔有,從那時開始,我就從小時候所熟知的《關雎》、《碩鼠》、《伐檀》等篇開始習讀《詩經》。但是,《詩經今注》從右至左的豎排方式,讓我非常煩惱,學習只是時斷時續。二十多年後,西曆新世紀初年,因廣獵何新作品,得其《風:華夏上古情歌》,閒時翻閱,其中確實有不少新鮮和獨到的見解,可我還是一知半解,後又找來金啟華《詩經全譯》,看著看著,就是不能透知。隨著翻看《詩經》版本以及翻看次數越來越多,通過對比學習,我發現,今世《詩經》譯注著作,都是引經據典之巨著。很多注譯雖有見地,可整體總覺難以釋懷。2006年夏,因工作變動,我在工作之余有大量閒暇時間,於是就開始廣泛收集更多的《詩經》研究著作和相關資料,全面研讀起《詩經》來了。從《詩經》詩篇本身到西周歷史研究,從竹簡資料到金文資料研究,從古文字辨釋到古文字音韻研究,從古代植物到地理環境季節背景研究,從天文曆表到西周年表研究,凡有助於《詩經》研究者,無不涉及。各領域研究雖不透徹,且也略知一二。我的研究,首先獲得突破的,還是在《詩經》篇名和詩文的統計分析方面。我是一名會計師,由於職業習慣,什麼東西都喜歡進行表格對比和資料統計分析。又由於,我會資料庫VFP(Visual FoxPro)程式設計。於是,我將《詩經》篇名灌入VFP資料表,程式設計進行統計分析,我認為,《詩經》篇名主要取自詩篇首句,詩篇名中的多頻字應該能夠反映《詩經》主旨。於是,我將頻次在4次以上的27個篇名多頻字“組合”成一首詩,稱之為“《詩經》主旨詩”。這主旨詩(其中“全”字為添加字)就是:
人有葛衣採桑田,
大門之子文武全。
東水南山小車載,
風中羔鳴月無天。
結果發現,所謂來自風、雅、頌的詩篇,似乎仍然有一個統一的主旨,似乎是記述一個人的悲劇性故事。但是,究竟是誰,尚不清楚。但最直觀的推測就是,《詩經》中有幾篇非常重要的關鍵詩篇都被《毛詩序》定為尹吉甫所作,比如《烝民》、《崧高》、《江漢》和《韓奕》篇,《毛詩序》都說是:“尹吉甫美宣王也。”《六月》篇曰:“文武吉甫,萬邦為憲。”“吉甫燕喜,既多受祉。”《常武》篇曰:“王謂尹氏,命程伯休父:‘左右陳行,戒我師旅。率彼淮浦,省此徐土。’”《詩經正義》曰:“此時尹氏當是尹吉甫也。”這兩篇詩篇也可以視為是尹吉甫所作。那麼《詩經》“主旨詩”是否與尹吉甫有關呢?這顯然需要通解《詩經》才能最後下結論。通解《詩經》?談何容易。好在《詩經》研究資料看多了,在我心裡有一個大致印象。首先,《詩經》中很多詩篇與這幾篇關鍵詩篇有緊密關聯;其次,遠古寶貴的歷史資料比如《竹書紀年》、《史記》、《尚書》、《左傳》等對研究這幾篇關鍵詩篇及其關聯詩篇能提供重要的支援;再次,歷史以來發現的兩周考古證據特別是金文資料對研究《詩經》能提供強有力的支撐;最後,歷史以來的《詩經》研究大家為我們提供了多方面的研究意見,很有借鑒意義。於是,我試著先對《詩經》的全部詩文進行統計分析,初步分析發現了一些重要的《詩經》字詞使用規律。我發現,《詩經》多頻字、詞、句既有關聯性和一致性,同時又有多義性,其中專屬於《詩經》的成語,有更多的相同意義和關聯意義。於是,我堅定了研究《詩經》的信心,並試圖對《詩經》整體用字、用詞(特別是成語)和用句進行詳細統計對比分析,最後通過對比分析結論去通解《詩經》,找到最終答案。
在詳細對比分析過程中,我於2008年12月收到了慕名(阿城《輕易繞不過去》一文)網購自臺灣安安丁丁影音城的《詩經通釋》和《詩經研究》兩部書,兩部書是二十世紀臺灣著名學者李辰冬(1907-1983)所著,臺灣水牛出社1996年第五版。我集中研讀以後,結果發現,原來《詩經》的統計分析工作早有人做了,而且分析研究結果是絕對震撼的。李辰冬的主要結論是:《詩經》集中反映了周宣王二年至幽王七年55年的歷史,整個詩篇是尹吉甫一人所作,《詩經》幾乎就是尹吉甫本人的自傳。李辰冬的結論,顛覆了自孔子以來人們對《詩經》的傳統認知,顛覆了自孔子以來人們解讀《詩經》的基本思想。由於其顛覆性,直到二十一世紀的今天,其觀點仍不被世界大眾所接受。
自我看了李辰冬的《詩經通釋》後,知道了其顛覆傳統的研究結論,且這個結論似乎與我的《詩經》主旨詩和推測意見相近,更激起了我的濃厚興趣。於是,我反復研讀李辰冬《詩經通釋》,通讀四遍,某些詩篇複閱甚至在十遍以上。掩卷而思,我的感覺是,李辰冬《詩經》研究的基本方法和基本方向是對的。但是,根據我的知識水準判斷,其許多研究結論仍有許多明顯的不足甚至偏誤。於是,我放棄原來的研究計畫,全面轉移到針對李辰冬結論的系統論證研究上來。在此過程中,逐步建立起前面先述的《詩經》研究三原則,並按照三原則開展研究。經過多年的努力,我的系統論證研究告一段落,並有一系列重大發現。我的基本意見是:李辰冬對《詩經》研究的基本方法和方向是正確的,他正確的《詩經》研究方法和研究方向,應該是中國《詩經》研究史上的一個偉大貢獻。但是,遺憾的是,李辰冬在研究《詩經》時定下了很多規則,且唯規則是規則,結果他的主要最終結論幾乎都是錯誤的。比如,《詩經》原本的寫作,肯定不是眾人所作,但也不是李辰冬所說的是尹吉甫一人所作。又比如,《詩經》原本的篇次,肯定不是《毛詩》的樂譜排序,但也不是李辰冬《詩經通釋》編排目次。又比如,《詩經通釋》對很多地理環境引證是錯誤的,如《詩經》之“南山”非如李辰冬所說是專指太行山,宣王《六年珘生簋》所稱“京”( ,郭沫若認為是“旁”字古字,旁即旁勃,旁音péng,旁勃,蓬蒿也)並非在今山西永濟縣,《韓奕》篇“韓城”並非是指今河北固安古韓城,等等。再如,《詩經通釋》對《詩經》一些重要人物的身份確認是錯誤的,如“共和行政”之共伯和並非如李辰冬所證是指衛武公,孫子仲並非是衛武公次子惠孫。再如,《詩經通釋》對很多重要詩篇的論證是錯誤的,如《關雎》、《碩鼠》、《清人》等等。再如,《詩經通釋》對很多關鍵字詞的論證是錯誤的,致使其對詩篇的解釋出現偏誤,詳見《詩經原本》對各詩篇的注釋。再如,《詩經通釋》同其它《詩經》注釋著作一樣,最不值得稱道的就是其對原詩篇的現代譯文,有些譯文不知所云,有些譯文甚至與其自身的字句注釋都自相矛盾。
總之,經過我仔細的系統論證研究,我發現,我的《詩經》“主旨詩”大約反映了《詩經》主要作者尹吉甫的一生經歷,傳世《詩經》背後有一個被隱藏的“詩經原本”。這個被隱藏的“詩經原本”被我經過系統論證後整理出來,她就是現在讀者手中的《詩經原本》。《詩經原本》在李辰冬所建立的基本方法和基本方向上,有很多新的發現和獨見,綜而述之,主要有其六點。
第一,《詩經》原本乃是尹吉甫和仲姬(尹吉甫女友兼前妻)的詩篇合集。李辰冬《詩經通釋》在解仲姬所作《小戎》篇時,說:“這首詩固然以仲氏的口氣來思念尹吉甫,但絕不是仲氏所寫。等於《詩經》中凡是以女子口氣所寫的詩,未必都是女的所寫一樣。寫作要有技巧的訓練,絕不是人人可以為之。此詩是尹吉甫聽到仲氏想念他的消息後,假託她的想念而寫的作品。”所以,李辰冬認為《詩經》作者只有一人,那就是尹吉甫。但是,在釋《君子于役》篇時,李辰冬又說:“《旄丘》、《殷其雷》、《有狐》、《伯兮》與《君子于役》,都是尹吉甫東征時,仲氏思念他的作品。這些作品的形式都是歌,古時是歌的時代,幾乎人人都會歌,這幾篇簡單的詩可能是仲氏所寫。”李辰冬又把自己的結論給否定了。既然會歌,並且會把歌變為文字。那麼,作為衛國公主的仲姬,有此才能並不難也。《素冠》全篇曰:“庶見素冠兮?棘人欒欒兮,勞心摶摶兮。庶見素衣兮?我心傷悲兮,聊與子同歸。庶見素韠兮?我心蘊結兮,聊與子如一。”李辰冬釋曰:“棘,通瘠,瘦的意思;棘人,即瘦人,女子自謂。二三兩章的第二句都是女子自謂,第一章的棘人也當指女。‘庶見素冠兮?棘人欒欒兮,勞心摶摶兮。’就是幸而見到戴素冠的人,瘦人瘦的不得了,憂愁的心也變成一個疙瘩了。這不是尹吉甫返回衛國後,仲氏迎接他的語氣嗎?”根據《詩經原本》,仲姬的第一首詩是《猗嗟》篇,乃是她在參觀萬舞,見尹吉甫貌美俊朗而作。其時是宣王二年夏,仲姬僅十四歲。十四歲作詩嗎?如果樂府長詩《孔雀東南飛》中的劉蘭芝“十三能織素,十四學裁衣,十五彈箜篌,十六誦詩書”,那麼在具有較好教育環境的宮庭中成長起來的仲姬,十四能作詩並不奇怪,何況身邊還有一個很是崇拜的老師呢?所以,《詩經》應有兩個作者,那就是尹吉甫和仲姬。根據我的辨識和統計,《詩經》305篇,尹吉甫有262篇,仲姬有43篇。因此,《詩經》各詩篇乃分別是尹吉甫、仲姬所寫,因詩篇寫作時地不同,用途不同,開始時散落各地,後由人搜集、整理,經東周樂師配樂而成樂《詩》,久而久之,再加上尹吉甫與仲姬的自由戀愛,不被大眾所接受,尹吉甫晚年不幸的經歷,又不被後人特別是官方的理解。於是,詩作者逐漸被遺忘,流傳到漢代,便成了今天我們所能看到的《毛詩》。但是,通過西漢焦延壽《焦氏易林》記載,尹、仲故事至遲在西漢時代,人們仍很熟悉。所以,主要反映尹、仲故事的《毛詩》原本,就是尹、仲二人詩集絕不差也。
第二,《詩經》原本的篇次和規模,不是我們之前所看到的《詩經》模樣。《詩經》原本的篇次,既不是《毛詩》的樂譜排序,也不是李辰冬《詩經通釋》編排目次,《詩經》按照寫作時間應有自身的原本次序。《詩經原本》就是嚴格按照每篇詩篇寫作的時間順序排列的反映原始面貌的《詩》集。《詩經原本》根據現存305篇詩篇,按照歷史事件和歷史階段,分26章,每章詩篇在2篇至20餘篇不等。首篇應是《兔爰》,末篇應為《四月》。《詩經》原本的規模,根據原《詩》乃尹吉甫主要作品之結論以及《詩經原本》理出的各章規模和記事內容,很多詩篇記事,前後並不完整,且尹吉甫中年以後,長時間沒有詩篇,而到七十餘歲老年,而再有詩。按此推論,尹吉甫詩篇當有遺失,作者原做《詩》篇肯定比今天我們所看到的《詩經》305詩篇要多。據先秦《儀禮.鄉飲酒禮》載:“設席于堂廉”,“工歌《鹿鳴》、《四牡》、《皇皇者華》。”“笙入,堂下磬南,北面立。樂《南陔》、《白華》、《華黍》。”“乃間歌《魚麗》,笙《由庚》;歌《南有嘉魚》;笙《崇丘》;歌《南山有台》,笙《由儀》。”其中《南陔》﹑《白華》﹑《華黍》、《由庚》﹑《崇丘》﹑《由儀》六篇被朱熹稱為“笙詩”。六詩如是《詩》篇而非樂名,而《毛詩》無,或有遺失。又據《國語.魯語》載:“昔正考父校商之名頌十二篇于周太師,以《那》為首。”《商頌》《毛詩序》亦載:“戴公時,當宣王,大夫正考父者,校商之名頌十二篇于周太師,以《那》為首,歸以祀其先王。”而今本《詩經》之《商頌》僅五篇,說明《商頌》至少遺失七篇。總之,原《詩》肯定遠不止305篇,應有遺失。正考父,春秋時期宋國大夫,他是孔子的七世祖。輔佐戴、武、宣三公。正考父生孔父嘉。孔父嘉為宋國大司馬,後為太宰華督所害。孔父嘉之子木金父為避禍而遷居魯國。木金父生祁父,祁父生防叔,防叔生伯夏,伯夏生叔梁紇,叔梁紇生孔子,說明原《詩》確與孔子有一定的淵源關係。《史記•孔子世家》載:“古者《詩》三千餘篇,及至孔子,去其重,取可施於禮義,上采契後稷,中述殷周之盛,至幽厲之缺,始於衽席,故曰‘關雎之亂以為風始。’”現代各種文獻研究已證明,孔子沒有刪《詩》,《史記》言古《詩》“三千餘篇”,估計應是“三百餘篇”之誤也。
第三,《詩經原本》更準確地豐富了《詩經通釋》所發現的尹吉甫生平事蹟,確認了尹吉甫的籍貫問題,糾正了歷史以來至今仍有的對尹吉甫的錯誤認識,在此基礎上,給出了完整的《尹吉甫年表》。尹吉甫,本姓姞,原籍南燕(今河南省延津縣東北),按照今天的說法,他是河南省延津縣人。幼時隨父母遷居衛國,居複關。及壯,因其能文能武見用,先後作為士兵、兩千人的軍事將領參加過衛國及西周的系列軍事行動,後獲任周宣王尹氏(“簡書”)之職。年輕時,與衛國公主仲姬自由戀愛,並自由結合,終因得不到雙方父母支持而仳離。在父母安排下,尹吉甫與一薑姓女子結合而到老。尹吉甫在宣王時期,或隨宣王,或隨其它將領,東征西討,南征北戰,在實現“宣王中興”過程中立下了不朽功勳,是一位能文能武、能戰能勝的軍事家。古稀之年,尹吉甫佐輔伯士(仲姬後夫)西征,因伯士不聽尹吉甫之謀而致兵敗。伯士反誣尹吉甫,尹吉甫不服而申訴,伯士最終被懲殺。尹吉甫則遭衛、燕排擠而別衛離燕,南流至今湖北房縣定居,其後裔便世居於此。《詩經原本》確信,房縣是尹吉甫晚年居住地和後裔居住地。總覽尹吉甫一生,雖作為尹氏常隨君王左右,任近侍之臣,但始終未見其擔任朝廷高職。西周高官多出王族貴族或諸侯國君及嫡長,尹吉甫庶出“氓”居,儘管能文能武,也不可能得升高位。但是,尹吉甫在其艱苦卓絕的一生中,寫下了兩三百餘篇著名詩篇。在詩篇中,常自稱“尹吉”(見《都人士》)、吉甫(見《六月》等)。所以,尹吉甫是中國第一個詩人,而且是大詩人。《詩經》的另一個作者仲姬,即南仲曾孫、孫子仲之女,她能詩善舞,在《詩經》中有其43篇戀愛詩,堪稱中國第一個女詩人。仲姬,為尹吉甫前妻,生子名曰尹伯奇,與尹吉甫仳離後,再嫁南燕國君蹶父之子伯士為妻。仲姬,在《詩經》中,被稱為仲氏(《燕燕》篇曰:“仲氏任只,其心塞淵。”)和仲子(《將仲子》篇曰:“將仲子兮,無逾我裡,無折我樹杞。”)。西漢焦延壽《焦氏易林(卷2)》曰:“鴻飛在陸,公出不復。仲氏任只,伯氏客宿。”同書(卷9)曰:“江水沱泛,思附君子。仲氏爰歸,不我肯顧,侄娣悔恨。”也稱之為“仲氏”。考慮到其為姬姓,《詩經原本》稱之為“仲姬”。
第四,《詩經原本》逐一理清了《詩經》各篇的創作主旨、時間、地點和對象,其創作時間絕大部分分辨出了寫作年份和月份,粗略的辨析出了寫作年份和季節,少數詩篇確認了其準確的年、月、日寫作時間。由此,我們就知道了整部《詩經》的寫作時間範圍。通過《詩經》各詩篇的寫作時間的確認和分析定位,《詩經》的寫作時間實際從西周宣王初年至幽王七年間,時間跨度不超過60年。由此證明,目前學界通行的《詩經》作品先後排列順序及寫作時間順序(大致是:《詩經》起于殷商後期的《商頌》,西周初期有《周頌》,晚期有《大雅》,東周有《小雅》和《國風》,最後有春秋中葉的《魯頌》)的觀點是錯誤的。《孟子.離婁下》雲:“王者之跡熄而《詩》亡,《詩》亡然後《春秋》作。”孟子顯然是將《詩》、《春秋》看作一類的書,而《春秋》是著名的歷史書。王者之跡停息了,《詩》也就沒有了,《詩》沒有了,孔子便創作了《春秋》。這就是《孟子》這句話的真實涵義。《春秋》始于魯隱公十一年(即西曆前722年),“王者之跡熄”之王者,顯然是指周幽王失國也。幽王失國,平王東遷於西曆前770年,距《春秋》起始僅48年。從此記載,我們也可以判定,《詩經》應至遲寫於西周晚期幽王時代。以此為基礎,《詩經原本》改變了傳統《詩經》的風、雅、頌結構,嚴格按照最新發現的各詩篇創作時間順序,按照歷史事件分章編纂。因此,《詩經原本》的篇章結構,自然也改變了李辰冬《詩經通釋》的編排結構。
第五,《詩經原本》不但發現了《詩經》原本,而且更重要的是,發現了西周晚期包括周厲王、周宣王、周幽王時代許多鮮為人知的歷史事件,這些發現校正了李辰冬《詩經通釋》的許多偏誤。這些重要的歷史事件,《詩經原本》通過各章標題及題解展示出來。這些歷史事件包括共和行政中“共伯和”人物的發現、南仲身份確認及其世系(包括仲山甫、孫子仲以及仲姬)的發現、韓侯北遷的路線和目的地的發現、“宣王中興”中的南征北戰的時間和路線、尹吉甫隨方叔南征時間和路線,申侯南遷以及尹吉甫南戍三國時間和路線、莊薑西嫁的時間和路線、宣王東征以及魯宋複國、衛武巡田以及吉甫蒙冤、南流房縣等等系列事件。這些重大歷史事件,經《詩經原本》揭示,並與今本《竹書紀年》套比,除極個別地方年月《紀年》小有差異外,都得到了印證,從而使歷史記載包括《竹書紀年》、《史記》等得到了應有的補充,填補了許多歷史空白。
第六,《詩經原本》的現代文翻譯,全部採用韻譯。我以為,《詩經原本》的原文韻譯是迄今為止最準確的《詩經》譯文。在中國歷史上,樂曲和歌詞熟先熟後,無人知曉。不過,我們可以肯定,《詩》之詞大多被配了樂。很有意思的是,古文字比古樂曲壽命長久,古配樂消失了,而歌詞卻保留並流傳至今,這就是我們今天看到的《詩經》。於是,我們有所悟,既然《詩經》都是能配曲之詞,那麼應都有韻,所謂音韻不離也。我們也發現,這種樂韻在詞韻中也有表現,《國風》最明顯,而《雅》、《頌》約遜些。故語言學家王力說“《詩經》是有韻的。除《周頌》有幾篇無韻詩以外,都是有韻詩。”因此,《詩經原本》全部採用韻譯。
正是基於以上一系列的發現和獨見,我最終發現了《詩經原本》。除此以外,我的《詩經》研究更有一個巨大的題外收穫。《詩經原本》通過對《詩經》、《竹書紀年》、《尚書》、《逸周書》等歷史資料所載日期系統和西周金文所載日期系統的系統研究,結合《詩經原本》所發現的歷史事件發生時間順序進行推理,斷定《詩經》和《竹書紀年》等文獻所載日期系統所用的是建寅曆法(夏曆),而西周金文所載日期系統所用的是建子曆法(周曆)。進而以此為基礎,輔之以精確的西周天文曆表(根據精確天象、月相天文資料編制),推導出了新的“西周年表”,我稱之為“徐氏西周年表”。鄙人認為,《徐氏西周年表》是完全求證自西周金文日期記載而得的“西周年表”,較之其它西周年表更具說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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