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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 《侯馬盟書》———兩千多年來最為成功的古文字造假案
原文連結: http://bbs.tianya.cn/post-666-17369-1.shtml 緣 起 大約六年前,我在金陵圖書館(當時尚未搬遷,還在長江路)抄寫郭沫若的《兩周金文辭大系》,後來又抄《侯馬盟書》的“字表”。當我第一眼看到《侯馬盟書》的文字時,就像吃了蒼蠅一樣,一陣噁心湧上心頭———古人就這智慧?開始帶著反感抄,後來時間長了也就習慣了。後來在北京國家圖書館接觸到張晗先生的幾篇關於《侯馬盟書》的文章,大意是說《侯馬盟書》的文字具有典型的晉國文字的特徵,可是舉的例子全是甲骨文、金文的特點,於是寫了一篇反駁的文章———《侯馬盟書不是晉國文字而是墨書金文》(百度),其實這篇文章已經為《侯馬盟書》的文字定了性,說者無心,聽者有意,《侯馬盟書》文字的製作者應該已經感到了這一點。後來由於研究《老子》的緣故,對於郭店出土的古文字較為熟悉,本人將其稱之為“蝌蚪文”。加上這幾年對於古文字又有了進一步的瞭解,終於解開了《侯馬盟書》古文字的密碼。《侯馬盟書不是晉國文字而是墨書金文》是對《侯馬盟書》文字的初步定性,本文作為它的後續篇,則是對《侯馬盟書》文字的最終定性。 一《盟書》造作之外部條件 《盟書》,這裡主要指《沁陽盟書》和《侯馬盟書》(後面不再說明)。自一九零零年左右甲骨文發現之後,傳世的先秦古文字增加為兩種:一種為金文,亦稱鐘鼎文,是鑄造文字;一種為甲骨文,屬刻劃文字,而這兩種文字皆非中國文字的正源。作為夏、商、周三代的日常用字,作為記錄思想、文化的用字———蝌蚪文,亦即宗周簡書,除了在漢代孔壁和三國時的魏國汲縣出土過,猶如神龍穿霧一般,從此遙無蹤跡(當時由於科技不發達,無法將古文字———蝌蚪文保存下來,遂留下此千古遺恨。)。甲骨文出土三十年後,也是出於對於墨書文字的熱切待望,河南沁陽有人開始製造墨書文字,寫在石片上的墨書文字於1930年被發現,但文字的數量很少;五年後,也就是1935年,又發現了一些;1942年發現的較多,引起了學術界一定的關注。 對於這些古文字的出現,當時王國維的“六國文字說”起了推波助瀾的作用,六國各有各的字形,所以隨便製造出什麼樣的文字,人們一般都無法識別,若說它不是齊國的文字,它可能是楚國的;若說它不是秦國的文字,它可能是晉國的,反正六國文字誰也沒見過。也就是說,一般製造的古文字很難被識破。就這樣,古文字製作者也不敢多造,他們也明白,“言”多必失的道理。 另外,郭沫若先生雖然否定了王國維的“六國文字說”,但他還是在1972年的《古代文字之辨證的發展》一文中認為,金文和甲骨文大體上是統一的,文字的不統一在於墨書。所有這些名家、大家關於古文字的理論,為墨書古文字的製作,打開了方便之門。 二 歷史上造作古文字之回顧 由於科技的原因,“孔壁古文”和“汲塚古文”後來都失傳了。於是,便有人動腦筋造假“古文”,書的名字叫《史籀篇》———最早的“古文”偽造者的作品。在這本書的《序言》中是這樣說的:“周宣王太史籀撰,姓佚;史,蓋官號。張懷瓘《書斷》雲:‘大篆者,周宣王大史史籀所作也,或雲柱下史。......《漢書.藝文志》‘小學十家’,首載史籀所作也,雲:《史籀篇》者,周時史官教學童也。與孔氏壁中古文異體。”在漢、魏幾次假造“古文”案中,《史籀篇》的水準最低,屬於“屋下架屋,床上施床”的那種極為繁複的假造文字,沒有哪支竹簡能夠容納如此複雜的字體,如果商代史官真的用這樣的文字“教學童”,學童肯定會發瘋的。《史籀篇》的文字是未經使用(也不能使用)、未經流行的假造古文,只“與孔氏壁中古文異體”一句話,就說明《史籀篇》的可信度大有問題。 其次是漢代許慎在《說文解字》中保留的籀文,據說是《史籀篇》的殘存文字,《史籀篇》已佚。《說文》所引籀文比目前看到的《史籀篇》的文字要略為簡單一點。如果原來的《史籀篇》確實亡佚,則現在的《史籀篇》為雙料假貨。 三國魏正始間,在汲縣出土《竹書紀年》等一批竹簡,用的是蝌蚪古文,亡佚後,有人要還原這種“古文”,所刻《三體石經》中的“古文”也是依據金文,參以蝌蚪文的傳說造出來的古文字,這種想像出來的“古文”要比《史籀篇》的“古文”簡單合理得多,因而水準最高,是可以使用而沒有使用過、沒有流行過的人造古文。 這三種字體,在寫法上又一個共同的特點,那就是起筆細而尖,像蝌蚪的尾巴,可惜他們卻沒有造出蝌蚪的嘴、眼、肚子、腸子,因為一個文字系統,是不可能憑個人的想像來還原的。 一直到宋代還有人在造“古文字”(參見《傳抄古文字編》,線裝書局,徐在國)。這些現象說明秦雖然禁絕了“古文”,但兩千年來人們並沒有將“古文”徹底忘懷,還在期盼著有一天“古文”能夠重現,能夠復活,殊不知這些假古文的流行起到了混淆視聽的效果,對真“古文”的發現造成了困難,以至於郭店楚墓竹簡出現以來,至今尚無一人認為這就是古蝌蚪文。 從以上的例子可以看出,造作古文字的路子無外乎金文的間架結構加上蝌蚪尾巴的筆法,《侯馬盟書》雖然穿的是新鞋,走的依然是老路。 三 造作的古文字與蝌蚪文的根本區別 蝌蚪文(郭店、包山等地的簡書文字)是經過千年、萬年流傳下來的,是經過不同時代和地域的人們使用、篩選、簡化的古文明的精華,具有極高的文化價值和藝術價值。其頭重尾尖的筆法,加快了蝌蚪文的書寫速度,大致相當於現代的行、草;其間架結構雖然與甲骨文、金文同源,同時又具有適合毛筆書寫的特點,結構與筆法聯繫得非常緊密,蝌蚪文的文字的間架結構大多自成一體,絕非甲骨文和金文所能代替。從總體上看,大多數的字看上去像蝌蚪一樣。一個人如果化十年的時間臨寫蝌蚪文,也只能做到形似而已,難以達到神似。因此,郭店等地的古文字出土之前,製造古文字者最為頭疼的是古文字的結構,這是古文字製造者無法逾越、也不可能逾越的障礙。因為一個字的字形都是唯一的,充滿了偶然性,即使將原始社會的生活重演一遍,也不一定能發明出一模一樣的字來,古文字具有不可再生性,如果地下不出土新材料,有些古文字將成為永遠無法破解的謎團。古文字製造者們都小心翼翼地饒過墨書古文字的結構這一關,直接以金文的結構代替蝌蚪文的結構,而以頭粗尾尖的蝌蚪文的筆法來書寫,自古以來,造作墨書古文字者採用的都是這一手法。 這就是說,判別一種墨書文字是否成立,不僅要看它是否使用了蝌蚪文的筆法,即頭粗尾尖的筆法,而且還要看它的字形結構是否與筆法一致,並且能與金文的間架結構區別開來,具有鮮明的毛筆風格,自成一氣,像郭店簡書那樣。 四 尋本探源之投石問路 《盟書》並不是從製作一開始就確定好使用哪一種筆劃,而是採用投石問路的辦法,先用兩種筆劃寫了少量的字,試試看,看一看反映如何,才最終確定使用哪一種筆劃。大概分為兩種筆劃,其實細分應該是三種。 1930、1935、1942年三年中,沁陽(即溫縣)一共出土(籠)了兩種毛筆寫的沁陽盟書,也稱載書。其中一種是毛筆風格突出的盟書,一共有八件石片殘片(其中只有一件是完整的)(參見《考古》,1966年第五期,陳夢家的《東周盟誓與出土載書》之附錄———《河南沁陽出土戰國載書》之圖一)。在這八件中,1、4、6、7、8等五件中的字的筆劃並未見典型的頭粗尾尖的筆劃,而是用力較為均勻的毛筆筆劃,而2、3、5等三件中的筆劃則多有頭粗尾尖的筆劃,這裡要著重強調的是:正是這種筆劃為後來製作《盟書》者所本。 同時出土的沁陽盟書中,還有一種無論從間架結構還是筆法,皆為典型的金文,是一種用毛筆對金文的直接臨摹(參見陳文之圖二:沁陽載書摹本)。“王獻唐先生遺著有一篇《沁水晚周石墨釋記》,作於1950年。他說:‘往歲旅渝,聞豫北出土玉片,上有墨書。傳河南沁水(應系沁陽,沁水在山西)墓中掘出,有匣盛之,數甚多,時在抗戰初期。其片大小不同,質亦不一,有黑色者,有淡綠色,藍灰色者,皆石而非玉。各片形制無定,或似圭,或但為片。更後就醫北京,刑君又持來彭氏所藏五片囑釋,亦言沁水(陽)出土,與旭生藏者正同。內一片字已湮滅不錄。餘四片就其可辨之字,摹釋如右。’”(參見陳文) 沁陽盟書的內容,圖一中,第1圖,石片較為完整,內容則缺字少劃,不能通讀,只能猜個大概,其中“麻夷非是”一句,陳夢家釋為“麻夷我是”,因為石片上古文字“非”字中部有一橫橫貫兩豎。第2、3、4、5、6、7、8片皆為殘片,內容也銜接不上,綜合起來看,大致可以推斷出是盟誓之類的內容。 圖二中有四塊石片,只能釋讀其中的某些字、詞,內容則不知所云。 五 尋本探源之牆內開花牆外香 河南沁陽於1930年、1935年、1942年三次發現盟書,字體一共有兩種:一種是用毛筆臨寫金文,毛筆筆意明顯(陳夢家文圖一);另一種是用毛筆完全臨摹金文,間架結構和筆法仍然保持了金文的特點(陳夢家文圖二)。這三次的發現,因為製作者較為謹慎,怕被人發現漏洞,每次出土的字數都很少,二十多年後依然沒有被人識破,這就為後來《侯馬盟書》的製作做好了試探性的準備。《侯馬盟書》的製作者通過分析後認為,完全模仿金文的筆法,而金文已經蔚為大觀,價值不大;只有頭粗尾尖的一種筆法符合傳說中蝌蚪文的筆法,且可以使金文看起來像另外一種完全不同的、新的文字。經過幾年的精心準備,1965年山西侯馬晉城遺址出土了這種文字,1966年第二期《文物》雜誌頭版刊登了張晗先生的《侯馬東周遺址發現晉國朱書文字》一文,後面緊跟著的是郭沫若先生的《侯馬盟書試探》,該文指出:“我認為,這些玉片上的朱書文字,是戰國初期,周安王十六年,趙敬侯章時的盟書,訂於西元三八六年,據今二千三百五十二年。”作為呼應,1966年第五期《考古》又發表了陳夢家先生的《東周盟誓與出土載書》及其附錄:《河南沁陽出土戰國載書》,《侯馬盟書》本來可以順利粉墨登場,由於文革開始,《侯馬盟書》出籠的時間被迫推遲。 1972年第三期《文物》,郭沫若先生于《出土文物二三事》一文中,再續前緣。由於郭沫若先生是文化界的泰斗,同時又是古文字研究方面的大家,在古文字研究方面具有一言九鼎的分量,加上第二代古文字研究方面的領軍人物陳夢家先生的文章,《侯馬盟書》製作者“拉大旗,做虎皮”的策略,終於得以實現。1976年12月,由山西省文物工作委員會編輯、文物出版社出版《侯馬盟書》第一版。就這樣牆內開花牆外香,河南始作俑,山西獲成功。 為了證明《侯馬盟書》不是孤立出土的文字,河南再次為山西跑了一次龍套。《文物》,1983年第三期,河南省文物研究所再次發表《河南溫縣東周盟誓遺址一號坎發掘簡報》,公佈了十餘片寫有盟書的石片。河南、山西兩省搭界,溫縣(亦即沁陽)與侯馬又相臨,古代同屬晉地,所以當初溫縣出土盟書,激發了侯馬、山西有關方面的靈感,《侯馬盟書》出版後,溫縣再出盟書,說明《侯馬盟書》的文字為古文字確鑿無疑。一唱一和,配合得非常默契。 值得特別指出的是:無論水準多麼高的文字學家,也不可能在沒有物證或者假物證的情況下,得出正確的結論,即便是郭沫若這樣的大家也是如此。由於沒有物證,“美好”被錯釋為“婦好”;由於山西提供了假的物證,《侯馬盟書》的文字被確定為距今兩千多年的古文字。 六 《侯馬盟書》的內容 河南溫縣出土了許多次盟書,為什麼沒有成功?侯馬只出土了一次,居然大獲成功,原因何在?與河南相比,山西更善於總結他人(河南)的經驗教訓,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製造古文字,也同其它造假一樣,膽大嚇死膽小的。 河南出土的《盟書》大多為隻言片語,不能形成規模,山西與此不同,無論從文字的數量,還是文字的內容,都具有系統性。盟書的內容共分五大類:一 宗盟類;二 委質類;三 納室類;四 詛咒類;五 蔔筮類。 在《侯馬盟書》內容的選擇方面,製作者採取了兩種策略。 1 以水兌水 不變其味 在先秦的史籍之中,宗盟和委質兩種事件是經常發生的,是司空見慣的,僅以宗盟為例,《左傳。桓十二年》曰:“君子曰:‘苟信不繼,盟無益也。’詩雲:‘君子屢盟,亂是用長。’無信也。”《春秋》是史,《詩經》是詩,根據這兩部書,當時不僅有盟誓,並且是“盟斯濫矣”,以至於弄得大家都不敢相信,“宗盟”最後到了“亂是用長”的地步。史和詩都有記載的東西,誰能否定?這種歷史成說,根本就不用錦上添花。且不說《侯馬盟書》的內容不一定是真的,即便是真的,晉國趙、錢、孫、李的盟誓,又能對《史》和《詩》中所記載的史實造成多大性質上的改變? 2 亦虛亦實 避虛就實 《盟書》的製造者也明白這樣的道理,如果以上五類全有實際內容,那就大大增加了穿幫的可能性,所以一類、二類為實,三、四、五類為虛,只有類型而無實際的內容。所以一部《侯馬盟書》,其內容主要無外乎一類、二類兩種內容的顛來倒去,以及五類內容的多次重複。因此說《侯馬盟書》是重複率最高的書,一點也不過分。 當然,每個石片上也並非完全重複,人的名字,有時是一個字,有時是複姓,兩個字,只有這一個或兩個字不完全重複。 七《侯馬盟書》的文字與蝌蚪文的文字對比分析 下面是從《侯馬盟書》的字表中選出的常用字,這些是已發現有蝌蚪文(即郭店、包山等楚地發現的簡書文字)的文字: 《侯馬盟書》的文字與蝌蚪文的文字對照表(由於本人的電腦技術不過關,發不出古文字,古文字對照需要讀者自己查,對此給讀者帶來的不便,深感抱歉): 子 父 心 木 不 此 出 兄 安 西 地 角 (爪寸)(上下結構) 志 邦 舍 妾 者 奉 宗 其 亟 往 逆 室 宮 首 為 塚 馬 殺 章 寇 寅 國 都 族 從 惕 執 產 眾 道 複 敢 喜 貯 寍 結 無 陽 羣 新 嗌 駕 德 (郭店簡書以“直”、“心”合成,上下結構) 豎 嘉 從總體上來說,蝌蚪文的筆法與結構呈現出高度的統一,無論從結構,還是從筆法都是流線型的,充分顯示出圓潤之美,突出了古人“圓融”、“圓通”的理念,而《侯馬盟書》文字的筆法則與結構分離,絕無關係,筆法為一成不變的、頭粗尾尖的筆劃,結構則完全重複金文的構架。《侯馬盟書》的文字間架結構與金文的間架結構相同者,在99%以上,1%來源於其它材料,如:陶文、古錢幣、石鼓文等。《侯馬盟書》的文字與蝌蚪文相比,最大的不同點在於文字的間架結構方面沒有形成獨特的、具有墨書文字的特點,而在這方面,蝌蚪文為我們提供了極為明顯的證據。 作為日常用字,蝌蚪文的文字,在許多地方都作了簡化,尤其是與甲骨文和金文相比較,因而也更便於書寫。如“心”字,蝌蚪文只有二劃,而《侯馬盟書》則有四劃,並且蝌蚪文的“心”字字形的形狀,使人很自然地聯想到人的心臟的形狀;而《盟書》的“心”字的四劃則毫無關聯。“地”字,在蝌蚪文中已有固定的寫法,《盟書》依然直摹金文;“其”字在蝌蚪文中只有三劃,《盟書》中有的依然模仿金文,筆劃多達十劃;“邦”字在蝌蚪文中只有七劃,《盟書》中有的則多達十一劃。 “馬”字在蝌蚪文中,只有五劃,《盟書》中全摹金文,在十劃以上;“奉”字在金文和蝌蚪文中的筆劃很少,尤其是在蝌蚪文中,只有區區七劃,而在《盟書》中則有十二劃。尤其是“奉”字,本來可以連寫的筆劃,都被有意識地拆開寫,顯得雞零狗碎;與“口”的寫法相同,《盟書》一般用三劃來寫,而在蝌蚪文中,“口”字只有兩劃,《盟書》的三劃互不關聯,湊在一起而已;蝌蚪文的兩筆則顯得藝術韻味十足。遍檢整個《盟書》“字表”,幾乎找不出連筆的筆意,這就大大地減低了這種文字的書寫速度,也就是說,這種文字根本就不具備使用價值。這種文字只適合一個或幾個愛好古文字的人,花數年時間,在房間裡一絲不苟地慢慢地拼湊。在盟誓這種短時間的活動中,不可能聚集成百上千的人,提前一個月的時間來一筆一劃地寫這類《盟書》,再說就是有那麼多人寫,風格也會不同,而《侯馬盟書》文字的風格大體上趨向一致,這應該是一個或幾個愛好古文字且書法功底較強的人,花了長時間所為(文字的大小,不能說明書寫風格的不同)。 當然,一種文字筆劃的多少不是決定這種文字真與假的唯一條件,在中國的文字中,文字的筆法與文字的結構高度的統一是這種判斷的重要依據。《侯馬盟書》文字的筆法與結構之間不存在任何聯繫,不僅如此,筆劃與筆劃之間也是互不相關,各自完全獨立的。這種筆劃上的獨立、不相關、不連貫,是由《盟書》文字的製造者以頭粗尾尖的筆法加上金文的結構的製造策略所決定的,這種特點絕對不是文字在千秋萬代的流傳過程中,經過千百萬人的使用而形成的,換句話說,這種筆法不是一種成熟或熟練的筆法,而是一種相當低級、幼稚的筆法,除了勉強可以使用之外,談不上任何藝術性。蝌蚪文則與此正好相反,與甲骨文和金文相比,連筆最多,有的結構就是因為書寫方便才有所調整和改變,筆法與結構渾然一體,水乳交融,具有非常豐富的文化內涵,處處閃耀著智慧的光芒,同時也體現了極高的藝術水準。 在金文以及其它陶文中,有的“口”字,寫成倒三角形,雖然結構談不上穩固,因為兩邊對稱,倒也別有一番韻味;《盟書》在這方面作了創新,三角形有三劃,精簡為兩劃,橫到右角時,抹一個圓弧,然後再向左下運筆,與左上向右下的一筆,在底部相交。這樣的倒三角形,既不對稱,更不穩當,像個包歪了的餃子,匠氣十足。 《盟書》的文字與蝌蚪文相比,無論在筆法、結構,還是在書寫速度方面,都毫無優勢可言。 八《侯馬盟書》的製作流程 很多證據顯示,《侯馬盟書》的文字是在石片已碎之後寫上去的,而非寫上去之後,石片才碎掉。下面以文物出版社出版,山西省文物工作委員會編輯,一九七六年十二月第一版《侯馬盟書》為例,來加以說明。 侯馬盟書模本。宗盟類二 P182.三五:八,殘片為向右下方傾斜,字行亦往右下方傾斜,說明此石片並非先寫文字後裂碎,而是在已經碎裂的石片上寫文字;P183。二零零:一,右下角三字向右下角伸出,與石片斷裂的方向一致,也證明文字是在斷裂後的石片上寫文字的。P185。二零零:一二,石片左側,向右下呈鋸齒狀斷裂,右側的字行也向右下傾斜,與裂痕一致,說明石片是先斷裂,而後在上面寫文字的;P186。二零零:一四之左圖,石片右側為不規則裂壞,向左下裂開,字行亦向左下傾斜;雖為殘片而內容無缺(右起一、二兩行),亦可證為石先殘而後書寫。P188。二零零:二二及P189。二零零:二八兩石片右側,皆呈圓弧狀中間部分向外突出,兩石的字行亦皆呈圓弧狀,皆說明此兩石為石先殘而後書寫。 宗盟類四 P211.一六:三一,石片左下側呈不規則裂壞,方向為由左上至右下,石片上左側字行亦與此方向相同,說明石片為先裂壞,後書寫。 委質類 P265.八八:一二左圖,在出土的盟書中,有一類形體長、頂部尖的石片,頂部兩側的字行也向中間頂部傾斜,中間的字行依然保持垂直,這是正常的情況。此圖也應是石片的尖頂部,奇怪的是它的字行不是由兩側向尖頂部傾斜,而是全部沿著右側的斜側線,由左上向右下傾斜,這樣整體傾斜的字行,在一塊完整的石片上根本就無法安排。這是製作者在殘片上寫字時留下的不可更改的漏洞。 除了以上這些證據之外,還有一個特別奇怪的現象,就是《侯馬盟書》石殘字不壞,通檢摹本,壞字的現象不會超過整體的10%,如果文字先寫,石片後殘,這種情況絕對不可能出現。這種現象的出現只有一種可能,那就是字是後寫在殘石片上的。這一點在1966年第二期《文物》所載張晗先生《侯馬東周遺址發現晉朱書文字》一文的圖版貳中,至為明顯,而尤以圖4最為突出,左上角五字完全是沿著斷裂的邊緣寫的。 九 關於“麻夷非是” 凡是《沁陽盟書》中有用的內容,《侯馬盟書》全盤照收,這樣做除了省事之外,還有一個好處,那就是能夠增加可信度,證明《沁陽盟書》和《侯馬盟書》同出一個文字系統。 最為典型的例子,就是“麻夷非是”一句。《沁陽盟書》中有這句話,後被《侯馬盟書》的製作者所襲用,這句話,其實是古文字製造者自己編造的類似于“土匪黑話”的文字,連發明者自己也拿不准是什麼意思,主要是為了搞怪———既然是古人的東西,肯定與現在的不一樣,肯定不能讓現在的人一看就懂,一定要經過注、釋、疏,經過翻譯,現代人才能懂。於是,1966年第二期《文物》,郭沫若先生在《侯馬盟書試探》一文中解釋說:“‘麻夷非是’者,靡夷匪褆,是說要使他得不到平安,得不到幸福。”本人認為郭沫若先生解釋得非常正確。 可是,在1972年第三期《文物》中,郭先生又承認自己解釋錯了,他在《出土文物二三事》一文認為:“‘麻夷非是’:朱德熙與裘錫圭同志釋為‘滅夷彼氏’,謂即《公羊傳》襄公二十七年的‘昧雉彼視’,至確。《公羊傳》記載衛獻公負約殺甯喜,公子鱄以為不義,絜其妻子而去之,將濟於河,攜其妻子而與之盟曰:‘苟有履衛地,食衛粟者,滅夷彼氏!’”至於,“麻夷非是”、“ 滅夷彼氏”、“ 滅夷彼氏”三者之間究竟有沒有聯繫,有什麼樣的聯繫,這個問題太深奧,本人愚鈍,實在沒看出來。 十 最後的結論 《侯馬盟書》,春秋晚期晉定公十五年到二十三年(西元前497~前489) 晉國世卿趙鞅同卿大夫間舉行盟誓的約信文書。這大概是張晗先生的意見;郭沫若先生則在《侯馬盟書試探》一文中,將其“訂於西元三八六年”;《郭店老子。甲》等竹簡文字“相對的年代距今約二千三百年”。也就是說,晉石、楚簡相距的年代只有一百多年,如果《侯馬盟書》的文字確實是古文字,又同屬墨書,那應該對郭店等地的蝌蚪文造成影響才對;現在只發現蝌蚪文與甲骨文、金文三種用途不同的文字同源,而未發現與《侯馬盟書》的文字有任何相通或相同之處(除了與金文的結構相同)。 如果說墨書文字,從《侯馬盟書》文字的拙劣、幼稚,只花了一百多年的時間,便發展到了蝌蚪文的盡善盡美,那也太誇張了。那西元前497年前古人為什麼不用墨書文字———蝌蚪文?一、兩百年的時間根本就不可能使一種文字完全趨向成熟。 如果楚人和晉人同處在西元前497年至前300年這一時段上,共同享有一種文明,共同享有一種文化,使用同一種文字,作為華夏正宗,中原(國)大國———晉,應該在文化上、書法藝術上不比楚國差才對,絕對不可能出現晉國使用的文字(即《侯馬盟書》的文字)才小學的水準,而楚國使用的文字———蝌蚪文已經是藝術家的水準,因為,金文就是從宗周傳向南方各國的。如果承認《侯馬盟書》確實是古代晉國人使用的文字,無疑等於承認這一時段的晉國人不僅只具有極底的智商,而且還絕對沒有藝術眼光。這顯然不是歷史的真實。在春秋時期,楚雖然是一個大國,由於宗周的關係,中原(華夏)各國仍然在文化等諸方面鄙視南方的蠻夷大國———楚。關於這一點,我們從《左傳。成四年》可以明白無誤地讀出來:“君子曰:‘非我族類,其心必異。’楚雖大,非吾族也,其肯字我乎?”從傳承的角度來看,宗周舊地的各侯國,無論在文化方面,還是在書法方面,都不可能落後于南方的楚國,即便楚國的文化、藝術發展得特別好,最多也就是水準差不多,不相上下。如果有人想要用證據來推翻這一結論,那將是徒勞的。 郭沫若先生在1972年第一期《考古學報》中嚴正指出:“文字是語言的表像。任何民族的文字,都和語言一樣,是勞動人民在勞動生活中,從無到有,從少到多,從多頭嘗試到約定俗成,所逐步孕育、選練、發展出來的。它決不是一人一時的產物。” 先秦時期的鑄造文字統一于金文,蔔筮文字統一於甲骨文,墨書文字統一于蝌蚪文。作為蝌蚪文字的郭店等地的簡書已經發現,真龍已經出現,請《侯馬盟書》———畫龍讓位。 一個人,無論如何聰明、睿智,都不可能代替中華民族集體的智慧結晶,想憑一個人或幾個人的力量來創造一個文字系統是不可能的,這是由一個民族的文字的複雜性所決定的,其中包含了許多偶然因素;一種文字一旦死亡,便不可能復活。這裡要著重指出的是:中國先秦的文字並沒有真正的死亡。 張晗先生雖然稱《侯馬盟書》為生命的盟書,但是我希望———不管《侯馬盟書》的文字是真是假,都不至於影響到生命。 南京旅遊職業學院 李東懷 2011.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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