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宋姜白石《醉吟商小品》被造假成清商音階的手法的樂理剖析
-------兼談楊蔭瀏的白石道人歌曲的譯譜不佳
一、宋代燕樂文獻談雙調的樂調屬性
南宋姜白石《醉吟商小品》後附有當日的燕樂半字譜,而姜白石於詞及樂前有短敍,內中表示此曲於南宋已失傳,他從樂工那兒學到此曲的琵琶定弦法,於是譯出來,發現此乃是南宋當日的雙調曲。所謂雙調,於宋時係夾鐘商調。即是夾鐘一均上的商調之謂。
按,雙調於北宋沈括在《補筆談》裡曾把唐代段安節的《樂府雜錄》裡的二十八調的七運圖,於宋代相當於哪一音為結音(即,調式主音,或殺聲、煞聲,刹聲)皆標注其上。對於雙調,標以『上』字住。即此一夾鐘均的商調,它的商音在工尺的『上』字上(『雙調,用上字』)。
並且在《補筆談》裡,對於二十八調都有明白列出所使用的工尺音。以此雙調所屬的夾鐘均的中呂宮、雙調、雙角、中呂調而言,他指出:『中呂宮、雙調、中呂調皆用九聲;緊五、下凡、高工、尺、上、下一、高四、六、合,雙角同此,加高一,共十聲。』(鄭西村《詞源解箋》,浙江古籍出版社,1990;頁253引)
其中『上』為商音,而『緊五』為高八度宮音,『尺』為角音,『高工』為變徵音,『下凡』為徵音,『六』為羽音,『高四』為變宮音,『下一』為宮音。而雙角調多了一個『高一』音,相當於蘇祗婆樂調裡的變徵聲的應聲的大呂音的清宮音。(按,吾人今於此稍微點出,其實,北宋燕樂裡的角調並非以黃鐘為宮的正聲音階,乃林鐘為宮的正聲音階,即是北周當日蘇祗婆樂調上的變宮調,並非所有學者視為宋燕樂調裡的變宮調,此吾人另有專文分解)。
於是一看之下,夾鐘均的除角調而外的三調原來是正聲音階(其他六均也排比出全是正聲音階,但非本文範圍,故未一一列出):
宮『下一』、商『上』、角『尺』、變徵『高工』、徵『下凡』、羽『六』、變宮『高四』
而雙調就是以商音『上』字住的商調。又丘瓊蓀《白石道人歌曲通考》(音樂出版社,1959)頁33的〈二十八調用字與結聲表〉亦明白比對出夾鐘均七音乃其音階對照工尺原理亦同如上的正聲音階。
姜白石的《醉吟商小品》言乃『雙調』,其樂譜各音也全部合於沈括所列的雙調的燕樂半字譜,明白地並以商音『上』字住,一如其譜所示,末尾結音即商音的『上』字。
二、黃翔鵬硬改清商音階而不合宋代燕樂文獻
但黃翔鵬因為承襲王光祈、楊蔭瀏以來的誤把雅樂音階的宮音,當成蔡元定自以為的燕樂音階的宮音,而忘掉蔡元定明白地提醒,他想法裡的燕樂的宮是在雅樂『四變』的位置上當成蔡元定音階的宮音,於是把蔡元定認為燕樂應是下徵音階,誤成一個奇怪的音階,王光祈叫它『燕調』,楊蔭瀏一樣襲用改叫『燕樂音階』及『清商音階』,黃翔鵬又學舌於王、楊二人之誤而未審,把簡譜為1,2,3,4,5,6,b7的怪異音階當成唐宋燕樂的音階,而至死都未悟及其樂理的錯誤。
因為先有一個錯誤的所謂清商音階在心,於是一定和所有燕樂二十八調文獻裡的內容不合,因為唐燕樂乃下徵音階,宋燕樂乃正聲音階。如今不曉基本樂理常識的『宮』音的定義,去相信一個怪異的音階是中國唐宋燕樂音階,於是要解釋任何唐宋或元明清以來的燕樂或音樂,都與事實格格不入之下,只有靠拼湊及說矇話以立名揚萬了。黃翔鵬的死前沒有多少年的〈兩宋胡夷里巷遺音初探〉(1991年第4期《中國文化》)裡所舉姜白石兩首詞樂,即是發輝拼湊及說矇話的大成之作,今明白分析第一首所引姜白石的《醉吟商小品》並揭露之。
如文前把沈括談宋代燕樂雙調的真實內容先說明出來,後文再對照黃翔鵬在文內的信口成河。
三、清商音階根本就不是宋代燕樂的音階
(一)、一如吾人曾指出,搞不存在於歷史上的清商音階的慣技是把下徵音階五線譜表上加一個升記號,如三個升記號的A調曲的譜表上,加一個升記號成了四個升記號的E調曲,於是立馬可以讓第七音降半音,成了清商音階特徵音。吾人看到,黃翔鵬第一步要動的手脚,就是把《醉吟商小品》的楊蔭瀏譯譜的白石道人歌曲集裡面楊蔭瀏把姜白石的宋詞樂譜原係正聲音階,把它的五線譜表加一個升記號於是變成下徵音階,寫成譯譜流通於華人地區數十載,使用者都不知道楊蔭瀏在譜裡動的手脚,他自已也沒講出來,說見後文。
楊蔭瀏並沒有把姜白石的宋詞樂改成清商音階,而只是改成了下徵音階。而黃翔鵬再從楊蔭瀏的停止處再出發,要改頭換面成清商音階。從下徵音階改為清商音階,就是把下徵音階的五線譜再加一個升記號。原先楊蔭瀏譯譜時,把應為正聲音階的F調,上升一個升記號改為C調,於是宋代燕樂的正聲音階被改為今日西洋的大調一樣的下徵音階(說見後文)。黃翔鵬再把楊蔭瀏所改的C調的下徵音階的《醉吟商小品》,再升一個升記號到G調,於是立馬第七音下降半音,他心中的夢幻音階的清商音階就出現了。在下徵音階的五線譜加一個升記號,意即指高五度的調上去返看原調。吾人看北宋沈括所列出的雙調的正聲音階F調(以楊蔭瀏以為大晟樂是黃鐘為D來看)音列,被楊蔭瀏上升五度成了C調的下徵音階,而黃翔鵬以楊蔭瀏所暗改的C調的下徵音階為基,黃翔鵬於五線譜表上加上一個升記號成了G調,於是出現從上方五度調上去返看原曲調的怪異視野之下出現的一個第七音立馬降半音的清商音階的幻覺,其清商音階的幻影如下:
徵(合)、羽(四)、清羽(下一)、 宮(上)、商(尺)、角(工)、和(即清角,下凡)
吾人一看之下,根本就不是沈括所列出雙調的音列該有的七音的排列及各級音。雙調,依沈括,以『上』字為音階的商音,而黃翔鵬,却改為宮音在『上』字,雙調應在『上』字結束,但此時商音被黃翔鵬改到『尺』字去了。一看,就知道黃翔鵬所列的清商音階,根本不是沈括那個宋代燕樂的音階,連商音位置都不同,即每個音階的各音的位置都不同,即表示黃翔鵬偽造的宋代燕樂音階的七音都聲聲並戾於真正的宋代燕樂音階。亦即,所謂的清商音階根本就不是宋代燕樂的音階。
但如果取消其那個自加的升記號,並放棄楊蔭瀏暗改成的下徵音階,而回歸到沈括《補筆談》所舉宋代當日的燕樂的夾鐘均的雙調音列,才是雙調真正的音列,才能夠釋對姜白石的雙調《醉吟商小品》。
而雙調的音列應為2, 3,#4,5,6,7,1,2為商音,亦為雙調此一商調的結音。而黃翔鵬加成了G調後,把5當成雙調宮音去了,於是他排出了一個5,6,7,1,2,3,4(外觀於是成了清商音階的模樣),說此雙調是『以G音為調頭的清商音階宮調式樂曲』)。按,明明白白,宋代燕樂文獻記載,一如吾人於本文開頭所舉列者,此為商調式樂曲,他偏偏運用東拉西扯的說辭,硬是要說雙調是宮調式,而非宋代燕樂文獻所說的商調式,此種說法,明眼人一見即知,當然他是亂改音階及其主音,而硬掰出來的。也就是說,因為宋代燕樂不是清商音階而是正聲音階,所以它是商調曲。黃翔鵬說它是宮調曲,顯是他弄錯了宋代的音階並不是所謂的清商音階,而且依宋代燕樂文獻及姜白石詞樂譜,明白可以看出是正聲音階的商調式曲。
四、楊蔭瀏的姜白石詞樂譯譜全都譯成下徵音階
楊蔭瀏、陰法魯合著的《宋姜白石創作歌曲研究》(人民音樂出版社,1979)裡把此曲當作C大調,他為何會訂成C大調,原來他是偷偷把五線譜升一升記號,以便把此曲換成今人所熟悉的下徵音階(新音階)。但他還不敢公然承認,只能在文裡偷渡,也歪曲了中國宋代燕樂的詞樂所使用的正聲音階的樂調的音樂真相。
他是這樣說的:
『姜白石時代所流行的音高標準,應當已是紹興中之“大樂律”。姜白石在他慶元三年的《大樂議》中曾經說過“紹興大樂,多用大晟”。據《玉海》政和元年五月六日,頒大晟樂尺,合起現在的尺度來,這樂尺的十寸,應當長299.52mm。依一般將黃鐘管長度作為九寸,直徑作為三分的辦法,應用現代音響學的公式計算一下,我們便知道大晟九寸律所發的音的頻率,約……比d1音高一點。』
那麼依楊蔭瀏把姜白石作曲當時黃鐘訂為d(Re),則此時夾鐘均不就應在f(Fa)上了。也就是,此一夾鐘均的音階應該以五線譜來說,是一個降符號的F調了。但,楊蔭瀏暗中偷偷把此譜多加一個升記號,使原先一個降記號的樂譜,在升一個升記號後,等於沒有升降記號的C調了。這個偷升一個升記號以便改成今人熟悉的下徵音階的作法,本來可以明白講出來,但他完全沒寫出來,他只寫說:『按,為雙調,即夾鐘商,合今C調』。明明他說黃鐘為d,那麼夾鐘不就應在f啊,則『夾鐘商,合今F調』才對。不知是否楊蔭瀏為了怕用心者會對照原燕樂半字譜去察得他的改動音階,所以他的譯譜只有西方五線譜,不把姜白石原先所記的工尺附上去。
何況大晟律的真相,不是楊蔭瀏只抄古文獻,不作樂鐘實測之下,斗室裡計算所得的d,而是c,一如後來學者所作實測論文裡所指出。於是姜白石那時候的黃鐘為c,則夾鐘為bE,則此夾鐘均上的雙調之譜當為三個降記號的bE調,楊蔭瀏偷換成了升一個升記號的下徵音階,也該是二個降記號的bB調。
也由此可知,楊蔭瀏其所作而被學界迷信的所謂歷代黃鐘表,乃斗室中的計算得出,和真實歷史上各黃鐘應多有誤差,從大晟律即知。而就算其採非宋代詞樂實際使用的下徵音階,其五線譜調號皆全錯誤,無足可用之處。而且,用楊蔭瀏亂改成的C調,則此一雙調本為商音結的商調曲,其結音變成了簡譜的5(在楊蔭瀏譯譜的g音)上了,成了一首徵音為結尾的徵調曲了,完全看不出宋詞音樂的燕樂調的調式了,而且全曲音高也每個音都上升了五度,非宋詞樂之舊了。
五、《醉吟商小品》正確譯譜
最後補譯姜白石夾鐘均商調的雙調《醉吟商小品》正確的簡譜逐句的簡譜譯譜:
(bE調,按大晟律黃鐘當C,夾鐘均當bE,而商調的雙調結音為簡譜2)
又正是春歸,2,13,2,#4,3
細柳暗黃千縷。2,6,#4,6,5,#4
暮鴉啼處。低音6,低音7,13,2
夢逐金鞍去。低音7,2,12,低音7,低音6
一點芳心休訴。#4,3,2,12,低音7,低音6
琵琶解語。3,2,13,2(以商音結)
(劉有恒,2019,7,15於台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