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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病6不
2012/07/12 17:12:53瀏覽295|回應0|推薦0
1. 不要重複看醫師拿藥
  美國與其他國家有的2意見的制度,通常限於
 
A. 保險公司針對大額治療,例如手術或心導管檢查,為了預防醫師過度治療,所以要求第2名醫師背書
B. 一種疾病有多種治療的選擇時
C. 第一位醫師所選擇的治療方法,有明顯危險性的治療時
D. 治療影明顯響生活方式,家族,或工作
E. 假如病人覺得被要求快做抉擇時
F. 假如病人對治療或醫師沒有信心時
  國內無官方的的第2醫師意見制度,而是病人自主尋求第2醫師的治療,結果因為用藥日期重複,造成健保支出增加,在保險術語上稱為道德危害,這時健保局採取的策略是要求醫師勿重複開藥,可是有時很難,因為資訊不夠,不知開了甚麼,要開多久,因為病人報告未屬實,就有可能會遭放大20倍剔退,所以醫師對此較為謹慎,近來還有情形,就是病人在藥局一次就預領(也算溢領)了3個月的藥, 這時有問題,找第二醫師,第二醫師真的接到健保局剔退,哭泣都來不及。
   
2. 不要怨天尤人
 

因為祖先給您身體髮膚,給您機會到美麗星球一玩,他們的基因只佔25%的糖尿病致病原因,自己的好吃懶動是另外的75%,所以不能怨懟祖先遺傳。

醫師或衛教師站在專業的立場,以病人的利益來對病人作建議或說明,被專業人員發現自己血糖升高,請不要沮喪或發脾氣,因為醫療人員以客觀立場說明病情,或限制一些總量,請勿惱羞成怒。

唐太宗都喜歡魏徵了,更何況當病人也非當皇帝,或許每天跟您嘻嘻哈哈,卻不驗血糖,糖化血紅素,血脂等,也不告知結果,與餐廳侍者無異,把病人當餐旅業顧客,顧客永遠都是對的,結果血糖過高不知不覺中進入末期併發症,再後悔也來不及了。願意聽到真話,面對自己的疾病。

   
3. 不要自購藥物治療
 

千萬要注意,不要延長回診時間,許多病自購藥物,很久才回診,其實洪醫師每次都測量血糖/糖化血紅素,並訊問有無低血糖,以及發生的時間與頻率,就怕萬一病家生活習慣改變,劑量也必須跟著調整,自己買藥就超出醫師的安全考量期,所以拿著過期處方的藥物,自購藥物,過低血糖或過高血糖引起的問題,就是自己的責任了。

   
4. 不要讓老人家獨自看診
  因為糖尿病的醫師有責任把病人的情況,治療方法與治療結果,醫師的,病人的角色,讓病人知道,但是沒有行為能力,又知識有限的老人家(或小孩),需要家屬的扶持,光菲傭陪病去,會造成誤解,與責任無法傳導,所以洪醫師都希望能跟家屬好好聊一下,但家屬從未出現的情境越來越多時,洪醫師也囑咐同仁要幫忙病人填寫紀錄,或列印報告帶回,但是沒有醫師解說,不易知道問題在哪裡。醫師會注意許多家屬把長輩交給醫院或醫師,不聞不問,從不出現,造成醫病無法溝通,是治療誤會的原因,但是還是等無人。
   
5. 不要跨國看慢性病有較高危險性
 

有時會遇到只剩明天在國內,其餘時間都住國外的國際華人,慕名看病,因為國際上把糖尿病回復正常血糖的療程,訂在6-12個月。只有極短數天時間,醫師檢驗不到下降速率,用藥的生理反應速度,與偵測不到病人的生活型態,就無法完全預防低血糖,更不能執行疾病管理,所以讓病人開放在無限未知的未來,極具危險,是醫理上與倫理上所不能接受的,但是病人被拒絕看病又會鬧翻天,讓盡責的醫師走投無路。

國際飛人會忽視細微的安全性,以為依開藥就病好了,實務上糖尿病治療,還是有社區性才能安全調藥,例如在台德國人會在洪醫師這裡看病,但無法在德國看病拿藥的道理是一樣的,因此住那裡在哪裡看病,比較安全。

   
6. 不要中斷治療
  一些病人看到血糖有下降,就認為自己病已經好了,可以回復大吃大喝。或是覺得不必再用藥,於是就在自我感覺良好之下,自誤三級預防良機。因為藥物作用會持續一個月左右,即使醫師主動減藥或停藥,醫師也會在2-3個月後,再偵測一次糖化血紅素,因此自我中斷治療,會延誤預防併發症的黃金時機,等到併發症發生已經回不去了。

 


請參閱人文醫師洪建德網站文章-『無垠的人文-人文是什麼?』 『洪醫師如何看待人文』

網站 http://www.humanityman.com

部落格 http://blog.udn.com/humanityman/artic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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