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生命最後的禮物
2008/04/24 16:44:52瀏覽675|回應3|推薦24

文章引用:分享生命‧點燃希望~器官捐贈

 「總有一天,我會躺在醫院的白色被單下。

    總有一個時候,醫生會認定我的腦功能已經停止。

    那表示,我的生命已經結束了。

    那時候,請千萬不要稱呼那是死亡之床,而應該稱為生命之床。

    因為我要將我的身體器官拿出來,幫助別人延續他們的生命.....

    讓我的眼睛,給一位從來沒有見過人世的人;

    將我的心,給一位面臨心臟衰竭,飽受病痛折磨的人;

    把我的腎,交給那老是去洗腎的人;

    用我的筋骨、神經,讓跛腳的孩童行走;

    燒去我的殘骸,變成可綻放美麗花朵的肥料。

    如果必須埋葬什麼,請埋葬我的過錯、軟弱及偏見。

    將我的罪歸還魔鬼;將我的靈交給神。

    如果你要懷念我,請與我一樣:讓我們永生不死.........」

  〈Robert N.Test所寫“To Remember Me”蘇惠智譯〉

  多年前小白兔一位甫從學校畢業的學生為補貼家用,

  白天上班,晚上又兼差,

  凌晨下班返家時與計程車發生衝撞,

  當時神志清楚,只覺得頭昏,

  因無明顯外傷,當日急診室患者多,所以護士一直讓她久候,

  沒想到竟然是顱內出血,一小時後病逝醫院。

  賣麵的母親趕到現場時,面容哀淒,神情鎮定,

 「別人無法救我的女兒,那就讓我的孩子來救別人的孩子吧!」

  當場簽立器官捐贈同意書,讓女兒遺愛人間,

  沒有呼天搶地,沒有怨東怨西,

  令在場的每一位為之動容,

  至今我深深難忘,

  孩子!妳已幻化成蝶,如飛而去!

  媽媽卻讓妳缺憾的生命延續完美。



http://www.youmaker.com/

(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huichenlo&aid=1810910

 回應文章

沙漠之花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延伸生命
2008/04/26 23:24
換個形式延伸生命是許多人所樂見的。

黃彥琳~~ 兩個海灘一日遊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器官捐贈
2008/04/26 01:36

在美國的駕照,

同意器官捐贈的標簽已經印在駕照上了。

萬一駕駛人發生「事故」一命嗚呼,

醫院可以根據駕照上的標識,

馬上進行器官摘除,

不用連絡家屬。

不知台灣是否也如此?


主恩滿溢的小白兔(huichenlo) 於 2008-04-26 08:09 回覆:

謝謝您的推薦及回應,

基於中國人「全屍」觀念,台灣仍未如此施行,

將同意器官捐贈的標籤印在駕照上,

在未來台灣應可預期。


mEOw...喵
等級:7
留言加入好友
器官捐贈...
2008/04/25 12:40

器官捐贈是一種大愛的行為...

當知道自己無法使用還算完好的軀體時,我覺得有必要捐贈給下一個需要用的人...

所以,我的紐西蘭駕照上,在自願器官捐贈那一欄,我的答案是肯定的...


無論如何,每一天都要幸福快樂哦!!!
主恩滿溢的小白兔(huichenlo) 於 2008-04-26 08:40 回覆:

原來美國、紐西蘭在駕照上都有標籤認定是否自願器官捐贈,

台灣這些年器官捐贈風氣日開,

不過仍要持續宣傳推廣,

相信未來會有更有善心人,如您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