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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6/12 20:03:49瀏覽100|回應0|推薦0 | |
119- 天說(二) 又問:「有人說:『《梵網經》上云:一切有生,皆宿生父母,殺而食之,即殺吾父母。』果真這樣,那麼人也不能行婚娶,因為婚娶的是我的父母。人也不能僱用奴婢,因為使喚的是我的父母。人也不能騎乘驢馬,因為跨騎凌駕的是我的父母。對此,讀書人與僧人無法回答,該怎麼看待呢?」 我說:「《梵網經》只在深刻地強調戒斷殺生,所以有這樣的議論。其意是恒沙劫以來生生世世的輪迴,生世必有父母,怎麼知道被殺的不是生世中的父母呢?所以惟恐是自己的父母,並非一定是自己的父母呀!如果因文辭而害了意涵,可舉一例來說明,這在儒家也有實例。儒家禮教禁止同姓結婚,所以買妾不知道她的姓就要占卜;如果占卜所示非同姓,那麼結婚便沒有危害。這也可以說:娶妻不知道是不是過去世的父母就占卜,如果占卜所示非自己的父母,那麼娶為妻子就沒有害處了。 《禮記.曲禮》說:『倍年以長,則父事之。』那麼如今年少為官者該怎麼辦?那些抬轎拉車、撐傘維安的人,一定要是孩童才可以,若有年長者在其中,就是將父母當作是役使的小卒了。如果儒教說法可行而無礙,何以獨獨佛言不可行呢?那男婚女嫁以至於車馬童僕,都是人世間的常法,不能用來和慘毒的殺生相比較,所以《梵網經》只是說:一切有命者不得殺,並未說一切有命者不得嫁娶與差使。若是這樣出難題,便是藉著小小的巧思而迂談闊論,想要破斥佛法的明訓,又怎麼可能呢? 再者,有些書杜撰些沒有根據的話,一時無法詳盡列舉出來;例如:說人死後魂魄常在、沒有輪迴等等。既然魂魄常在,夏禹、商湯、周文王、周武王何不一個個地訓誡後代不肖子孫桀、紂、幽、厲諸王呢?先秦、兩漢、唐、宋諸帝王,何不共同一致懲罰李斯、趙高、王莽、曹操、李林甫、楊國忠、秦檜、蔡京這一類的奸臣呢?既然沒有輪迴,晉朝羊叔子(祜)怎會見到玉環,而知生前為某人家的孩子?而宋朝明道(程顥)先生何以能記得前世私藏母親的髮釵呢?至於戰國時期燕人羊角哀自殺後化作虎去幫助左伯桃(左羊之交);三國時期魏將鄧艾被殺後投生為牛,像這般事跡清楚的記載於儒書中,是無法一一說足的。他們對此毫無所悉,也難怪言論要錯亂了。」 感悟:輪迴乃是生世於六道中,投胎是中陰身的脫離,人生難得所以多生於畜生惡鬼道。投胎之快慢上下,關乎於所造善惡業;中陰身之他救不可靠,無若此生自救自度。 淨域—2015.06.12
接下文 120- 天說(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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