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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5/07 11:56:12瀏覽107|回應0|推薦3 | |
113- 性相 相傳佛滅度後,法性、法相兩宗的學者各執所見,直到最後分河飲水,如此爭執到底誰對誰錯呢?個人以為—只要是執著己見的都錯,不執一己之見的便對。什麼是性?乃是相的性。什麼是相,即是性的相。並非絕然的兩個東西。譬如一個身體,身是主體,而耳目口鼻、臟腑百骸都是主體的部分。這個身體,是耳目等等的身體;而耳目等等,是身體的耳目等等。再如一間房室,房室為主體,而棟樑椽柱、垣壁戶牖等都是房室。這一間房室,是棟樑等等的房室;而棟樑等等,是房室的棟樑等等。這豈能判為兩個東西呢?不但不該爭執,且也沒有什麼好爭的呀! 有人舉說:「永嘉大師〈證道歌〉云:『人海算沙徒自困』及『摘葉尋枝我不能』之語,似乎是講性而非相。」我說:「永嘉大師沒有什麼是性與非相的。性為根本而相為枝末,所以〈證道歌〉中說:『但得本,莫愁末。』並沒有說枝末可以廢棄呀!」所以,偏言性不可,而偏言相尤其不可。偏言性的,注重根本而輕忽枝末,這尚且是不可中的可以;而務求枝末卻失去根本的,是不可中的不可以呀! 感悟:凡事皆有對立面。若以對錯相抗,事物無有周全;若以觀照兼融,事物便現圓滿。所以,執己易入偏見,兼和方能遍見。 淨域—2015.05.07
接下文 114- 大鑑大通(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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