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遊覽車火焰下的不邏輯
2016/07/19 20:42:59瀏覽144|回應0|推薦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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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從圖片來看,車輛衝擊力下所呈現的角度是疑問。當車頭可以因為護欄樁而頂住的時候,車尾也沒有因為衝擊速度而產生旋轉性的漂移,同時它整車完全的停止在路肩範圍內,那麼“司機因為撞擊意外而甩出車外,並在意外時當場死亡”,這個因果“現場”就太過勉強。如果這不是“獨家新聞”,那就是邏輯有疑問。

在同樣的質疑下,雖然目前并沒有任何的證據說明導遊在第一時間時所處的位置,但是衡諸常情,離境的最後一路,導遊通常是處在車門旁的位置。
而導遊,長時間的在車門旁協助司機,當然也至少了解車門控制的這些儀表操作,但卻是導遊在第一時間也沒能夠做任何的掙扎和努力的跡象。

如果說司機是因為個人原因而造成他個人無可躲避的意外,那麼在導遊的位置又是發生了什麼事?

遊覽車,這個玩意兒並不複雜,從油箱、引擎的直到空調散熱系統,全都落在車體後半部的位置,從新聞鏡頭來看,整個意外的過程都並沒有波及車底板以下的底盤部位,而是劇烈的黑煙籠罩到火舌包圍,如果只是單純的車廂內裝潢材料的燃燒,這可以解釋黑色濃煙,但是就火焰而言,似乎超過。但真正可以質疑的卻是第一時間的燃燒,它完全的落在駕駛範圍內的車頭部位。
過大的火苗繼之濃煙包圍,這不是一般遊覽車正面碰撞意外所能見到的反應,而如果只是駕駛座範圍下的線路短路而引燃任何易著火的材料並引燃大火,這個大火就不足以快速蔓延的連導遊都無從躲避。

目前為止,唯一的解釋是:意外的瞬間,司機就已經拋離死亡,同時導遊也死亡,之後隨著濃煙向車體後部蔓延,在伸手不見五指下的濃煙吸入,讓其他24 個人完全的喪失了尋求逃生的可能動作。

只是從圖片來看,看不出來司機有被拋出車外的那種撞擊力量,如果沒有,那麼導遊在第一時間的不能做出反應也就不合理。
同時存在的疑問是,車頭部位有什麼燃燒機制,可以讓它在這種規模下的意外撞擊,能夠產生足以吞噬車頭繼而焚毀全車的大火?並使得車頭位置的二個人同時瞬間罹難?

在道路上的對撞,撞擊速度是二車速度的相加,但是也並沒有發生過如此劇烈的大火,而燃燒意外下的這輛遊覽車,既不是對撞,而撞擊停止的角度也明顯的說明了它的速度範圍,那麼劇烈的大火如何而起?
能夠將司機拋出車外,讓導遊無可躲避,讓車頭瞬間被火舌包圍,讓26 個人同時失去生存的掙扎,這些過程要能同時成立,或許主其事的衙門老爺該拿出“留言終結者”的精神來邏輯一下,探探有什麼可能的條件存在?





至於有所謂的目擊者提出1.3公里前車尾開始冒煙,以數字就知道目擊者不是跟隨在附近的用路人,而如果是行車記錄器,那麼新聞畫面早已經就上傳了。而如果是路外的目擊者,或許可能,但為什麼警政不知道?

其次是車尾早已冒煙,卻是撞擊了之後從車頭起火,這也太扯了!

口水節目還慎重其事的說這1.3公里是90秒時間,所以乘客可能都已昏迷!
如果是90秒,表示時速連60都不到,高速公路吔〜 先生!

所以這個目擊消息以及這個口水節目,聽聽就好,也是不合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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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中的簡短“煙行”記錄影片,從三個角度來說,都值得懷疑是“颱風水淹及胸”的同類。

從法醫說的駕駛氣管碳化,說明駕駛根本沒時間反應災難行為。

名嘴翻箱倒櫃的找出時間,最快時間是7秒。
第一,所有坐在方向盤後面的人,動物本性的反應都是一樣的,發現了車內冒煙甚至帶火,本能的就會踩剎車並往路邊停,然後奪門而逃。
遊覽車駕駛是例外?能頂著濃煙熱火7秒還抱著方向盤的等著自己昏迷?

今天的道路上,行車記錄器的裝機率有多少?不知道!
就算遊覽車的避難時間是7秒,也就是行車100公尺,以行車記錄器的有效鏡頭距離來說,是200米,那麼前後就共有300米的道路距離,卻至今沒有任何一輛車來一段“遊覽車起火”的短片上傳。
從邏輯來說,這是什麼含意?



以遊覽車司機氣管碳化,導遊沒任何災難反應,以及車停止的狀態和角度來說,邏輯就可能是這樣的:

遊覽車行駛在外側車道而不是影片的內側車道,
當司機發現濃煙或許還有熱火的時候,本能反應之下的腳踩剎車並轉動方向盤往路邊。

而從所有已知的狀態來看,
第一,當司機發現濃煙或許還有熱火的時候,這個濃煙或許加上熱火,並不是任何包括了電線短路那樣的“逐漸蔓延”模式的,而是快速而激烈的,因此,遊覽車駕駛過度的急轉方向盤對著路邊企圖向路邊避難,但因為急轉,所以是從外側車道撞擊上了護欄。。同時間,因為司機已經放掉油門並踩在剎車上,因此16噸重的車輛能在撞擊之後就停止而沒有衝下路坎。
同時,因為這個濃煙或許加上熱火,它的來勢兇猛,因此在司機從發現到車體撞擊停止的這個極短暫時間內,就已經休克昏迷,因此根本沒再能繼續打開駕駛側門。
同時,因為這個意外是從車頭位置發生,因此導遊在同時,更可能是在撞擊之前就已經休克昏迷。
也因為是從車頭發生,之後向著車體後段蔓延,因此消防隊在第一時間所面對的是車前半段的大火,救援無力的看著後半段失陷。

所以,要解決的矛盾不是“已知”的,而是“為什麼會在初始時間就產生這麼離譜而過度的濃煙和大火”?
如果這個問題不解決,即使是所有的遊覽車都改回當年“灰狗號國光巴士”的可開啟式安全車窗,懸疑也將依然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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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0的新聞的最新構圖,讓人聯想到槍擊案。一個落水,一個自裁。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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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雜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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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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