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年7月9日的新聞,看起來很正面的是:"牙齒矯正計畫_扶200名貧童".負面的是:"張嘴傷口就裂_植牙女封嘴2年".
這二個新聞一上一下,一大一小的互相輝映,而新聞所在的版面標題也正是"焦點"二個字.
看來我們的衛生署和他們的齒顎矯正學會是應該多看看這二個新聞"並列"有多諷刺!
200名貧童的齒顎矯正需要2400萬經費;
這裡可以注視的訊息有二個:
第一個是:"量";第二個是:"價".
按照牙醫業界自己宣布的資料,台灣的兒童缺齒比例高達73%,那麼到了11~18歲而必須做齒顎矯正的青少年人數將應該有多少?
即使只是台灣的弱勢家庭,這個數字也不會小.
200人,20週年,或許作秀的意涵遠高於他們對問題的重視!
齒顎矯正的代價是平均每名兒童需要12萬經費,相應之下所代表的台灣齒顎矯正市場的規模會是多大?
但是從文獻中,找不到任何資料來證明:台灣的兒童"先天存在將來可能發生齒顎矯正的因素".換句話說就是:台灣青少年"齒顎矯正的需求是後天性的發展結果".
請問衛生署和齒顎矯正學會:
這麼巨大的齒顎矯正市場發展是"正常現象",是嗎?
或許一大一小的二個新聞,其中的一個就是另一個的答案!
(從7天9拔牙的案例可以明證,在台灣拔牙,從乳牙到恆牙,不論是"拔牙的處置"決定,或者是被拔的"牙齒對象","牙醫都是正確的",牙醫的拔牙行為責任和衍生的醫療糾紛,病人沒有任何舉證的勝訴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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