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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4/29 22:46:35瀏覽352|回應0|推薦2 | |
「我喜愛你的話,好像人得了許多擄物。」詩119:162 得到擄物,一定是因為有打仗,且打贏了,於是輸的一方的所有東西,都歸屬於得勝的一方。這究竟是何等喜樂的事,對我而言,似乎無從經驗起。現在我們比較多的體會,是從比賽競爭得了勝,獲得獎品;或逛街買到喜歡的東西,用金錢換得。 女兒在美國讀大一時,成績優異,獲得學校頒發一台APPLE手提電腦。領到獎時,開心得不得了,不知這種快樂,是否跟獲得擄物一樣? 我的母親喜歡去日本旅遊,因為語言可通。每當她旅遊完回家時,就是我們獲得禮物的時刻。她是大小通吃,四個孩子都有,我們每家都會分到吃的、穿的、用的,還包括紀念品等。有時分到最後不夠了,她自己甚至一樣也沒留下。她常說的兩句話是:「錢就是要花的,留著幹嗎?」「買東西送人,比買給自己還快樂。」我母親的「擄物」是用金錢換來的,但她的喜樂顯然比較特別,不是因為擁有,而是因為分享。 原文裡,「你的話」指的是「你的應許」。意思是:「我喜愛你的應許,好像人得了許多擄物。」 「應許」其實指的是「答應了,但要合乎條件才能兌現。」女兒過八歲生日時,我在給她的賀卡上「應許」她,可以想十件事情,是可以跟我一起做的,像:一起逛街啦!一起做蛋糕啦!一起預備一頓豐盛的晚餐啦!那是一件特別的生日禮物,卻必須能夠兌現才有意義。 詩人對上帝「應許」的看重、熱愛,我想是因為他相信且經驗過,知道上帝不開空頭支票,好聽不能用。上帝「應許」什麼,也必然按著祂所說的成就。就如聖經所記載的:「雅比斯比他眾弟兄更尊貴,他母親給他起名叫雅比斯,意思是:我生他甚是痛苦。雅比斯求告以色列的上帝說:『甚願你賜福與我,擴張我的境界,常與我同在,保佑我不遭患難,不受艱苦。』上帝就應允他所求的。」(代上4:9、10) 我們都可像雅比斯一樣向神祈求,如果我們也有詩人般的心意,「我喜愛你的話,好像人得了許多擄物。」我相信神的應允必不耽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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