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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0/22 23:14:18瀏覽329|回應1|推薦1 | |
活在台灣,唉!人不如狗 你知道嗎?活在台灣,唉!人不如狗。 報載郵差送信老被狗追,用石頭K牠,結果不但要花一千五百元和解,而且被警方以違背動物保護法起訴,這位郵差我原以為夠衰的,看完全篇報導,才知所有郵差都被狗咬過,只是次數多或少而已。 狗權需要維護,人權也需維護呀!狗無理由可以吠人、追人、咬人,人只能袖手被嚇、被追、被咬,合理嗎?一個人如果被另一個人威脅到生命時,還可以正當防衛,為甚麼人與狗之間,人就不可以呢?一防衛就被狗主人告官,官就移送法辦,狗咬人時,狗主人你在哪兒? 人被狗追咬,不可用石頭棍棒自衛,那用甚麼呢?也用嘴嗎?報載的郵差面對的是三條狗,雖然綁在路邊的電線桿上,但是,是郵差執行公務必經之路,狗有沒有妨礙公務呢?狗不懂,人懂不懂呢?人應該懂吧!明知馬路是公共場所,怎可以把會咬人(起碼有威脅)狗,拴在台電的財產電線桿上?造成路人的恐懼呢?憲法上不是保障人民有免於恐懼的自由嗎?狗主人沒管制好狗,造成路人的驚嚇,是否違反憲法呢?是否也應該賠償郵差精神損失呢?警察是否也應該以狗主人未管制好狗,以妨礙公務起訴狗主人? 現在台灣有些愛狗朋友,愛狗到了令人費解的地步,以溜狗而言,其實說穿了,就是放狗出來大小便(極少部分會帶袋子裝排泄物,即使帶也只限裝大便,小便依然讓其污染環境),因此馬路上、公園狗屎、狗尿處處,人口擁擠的巷弄公寓養狗,又任其狗吠,吵得人們無法安眠,狗咬了人,主人心裡暗爽,終於證明這是一條會看家的好狗。更離譜的是,我見過有些愛狗人士,培養他一輩子的父母過世,不掉一滴淚,愛狗死了,反而是如喪考妣。 唉!只能這麼說,活在台灣,人不如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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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創作|散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