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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0/27 14:54:37瀏覽597|回應3|推薦12 | |
台灣怪譚:要電不要核廠,要扔垃圾不要掩埋場,要賺錢不要服貿,要台獨不要當兵,要部隊有戰力不要軍法;台灣的改革都只看到要,無視不要。改革很重要,但改革不能民粹,不能頭痛醫頭,腳痛醫腳,不能慌亂,不能急就章,很遺憾的洪仲秋一案,把國防部軍法審判權送進了墳場,大家爽了,但後遺症出來了! 日前陸軍601旅勞乃成中校,廣邀朋友到基地參觀阿帕契直升機、攜出飛行頭盔,被軍方移送桃園地檢起訴,但因檢察官以基地非堡壘要塞,飛行頭盔無機密可言,不予起訴,引起社會一片嘩然,媒體質疑檢察官不顧軍紀,擔心今後軍隊管理難以為繼,何來戰力? 媒體評論一面倒說勞乃成不起訴,是因「桃檢見解不同,認為無犯罪構成要件,要入罪也難」、「 勞乃成等人因檢察官認為601旅駐地非要塞堡壘,貴婦團即使未申請,也從輕認定只是軍方管理疏失,並無法律責任。但檢察官沒有能體認軍法嚴苛,旨在強化部隊管理,與司法保障人權出發點不同,檢察官以為保障了人權,卻對軍事管理留下極大爭議」。 這些批判說法沒錯,點出問題核心,法是死的,人是活的,死的法律,還是靠活的人引用與判斷,軍事法庭與一般法庭,其差異處,前者從嚴,後者從寬。如果現在怪一般法院起訴引用法條上,流於見解之爭,不如檢討當初一些民粹是從的媒體,為何一面倒,起鬨要終結從嚴的軍法審判權? 民法從寬與軍法從嚴,各因其適用對象不同,前者是一般百姓,後者是手上有武器隨時要上戰場,犧牲生命的軍人,如過分強調人權、平等,戰場是瞬息萬變,每個戰士都可以「緊急避難權」拒上火線,講一大堆理由,戰爭必敗無疑。 今天勞乃成逃過一審起訴,實得力於洪仲秋一案發生在前,終結了軍法審判權所造成的後果,現在要挽回,當今之計,只有重回軍法審判權才是根本解決問體辦法,否則最後終必流於口舌之爭,問題依然回到原點,不斷出現勞乃成,國軍戰力江河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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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