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13/05/04 11:31:30瀏覽184|回應0|推薦6 | |
我當過一次傻子。 那是多年前的事了,一位學長介紹的朋友,在幫我算命之後,我們成了朋友。沒想到,這是我生平第一次碰到壞人。 學長是個很好心的人,他認識對方這個以算命為職業的人之後,不嫌棄他,積極的輔導他寫文章。當時,學長常在一些報章上發表小說,那個算命仔就是要求報社的主編給他資料,來主動認識學長的。 後來,藉著學長的關係,他又認識了我。 當時的我,有點會逗他,因為他據說有憂鬱症,於是,我會做一些讓他開心的事。 那天,我去他住的地方,他拿出他寫的文章說他在投稿。 我看了看,他的文章其實平淡無奇。 我有點淘氣地跟他說,不然你也來幫我投稿。 然後,有一天,我在他住的地方寫下了我生平的第一篇短篇小說,取名「二與四」,內容是敘述在台北街頭模特車和四輪轎車的一些爭競,藉著一個短短的故事來述說。 我寫完之後,他又叫我謄到稿紙上,原本用中央日報稿紙寫的那份草稿,我就自己留了底。 他寄出去之後,居然打電話告訴我說,青年日報的主編打算用我的稿,可是要用他的名字刊登。 我火了,天底下哪有這種事? 我於是把當初保留的底稿寄給了青年日報的編輯,我很給對方那個算命仔面子的說,你就用兩人的名義刊登好了。 這是我自有工作以來最笨的一個想法。 用兩人的名義刊登,不異承認這個賊的地位。 我沒用自己的本名登,原想說自己也沒缺那些錢,所以稿費不管多少,我也就算了,沒再跟對方那個賊追究。 沒想到,對方得寸進尺,拿出一篇他的朋友寫的文章給我,要叫我謄,說要投稿。我第一個感覺是這傢伙真不老實,因為如果我幫他謄,第一個他就有機會跟青年日報的主編說,那篇「二與四」是他寫的,不過是我幫他謄稿,再來,他去投朋友的稿,將來詐領稿費,出了事,責任在我。 後來,我就跟他疏遠了。 一直到,他又打電話來跟我說他想自殺。 但是,此刻的我,再也不相信他了,我吼了他,直接掛斷電話。 憂鬱,一直是他的手段啊! |
|
( 創作|散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