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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劇小說
2012/08/24 23:55:35瀏覽478|回應1|推薦103

(喜劇小說)     

   生活中的事情太平凡了,要寫的事件不是太反常,就是不常見,否則都不值得一寫。就像當年十幾歲時,我看「少年維特的煩惱」看了兩遍,還看不懂他在煩惱什麼? 我總是把書名記成「少年彼德潘的煩惱」。我會煩惱彼德潘會不會失神的把愛神的箭射錯,不然怎會有那麼多的愛情初戀遺憾。

     小說裡還有什麼事情會比一個正值青春期的敏感少年的煩惱還要累人嗎?
噓 ~對於村上的「海邊的卡夫卡」冗長旁白,我都需要配上一碟零食,至於從前學生時努力把夏目的「貓」啃完的傻勁已少了,我只知道絕對不要小看家中養的寵物_貓狗鳥鼠等等,尤其是「貓」。

     我寧願相信自己是「暫時性失憶症」也不要承認「老年癡呆症」的提前到來。至於S所說過的話已零零碎碎地拼湊不起來了,心中還陰險地記起最初認識時他自白的話:「他在等老天爺怎麼給他的下場」。所有過程全忘了個光,或許太多的謊言包裹實話,真假莫辯,乾脆全打了個大「x」,已示結案?!


  太平常的事情寫來真的是太冗長也太囉嗦了.....
那些現實人生的荒謬突兀,有時本身就是像喜劇,但是要讓人發笑必需有一個讓人難以置信的丑角對白或是場景,丑角以強勢出場卻以弱勢退場,相對的主角色卻顯得讓人「正義伸張」! 

  那日讓我想到腐肉二個字___起因於小狗趁我談電話的當口,把便當上的東坡肉給刁走了。你能想像一個老女人與小小狗為了搶一塊肉而滿屋子追跑,氣憤如潑婦罵街的樣子嗎?為了一塊逐漸腐敗的肉!

  末了,牠搶贏了,因為我不可能再吃從牠口中吐出來的肉。即使我搶回了........
後來我忙著我的事,而飽啖一餐後的牠正滿足地在陽台上曬太陽。
(我若搶回再食,是不是也成了喜劇中的丑角呢!)



(二) 

(腐肉)

  對於那塊腐肉,她不屑一顧了! 誰喜歡拿去食用吧....說它是腐肉外表卻如東坡肉般滑嫩花斕___牠倒是會說寫出愛與不愛的字眼,懺與禪的字眼。。。唉! 小說中的人物設定有時真的要依最後回眸的那眼的心情或觀感而定「 罪」 還是定「 讞」 呢?

  在她眼中最後的結論出來了:「 腐肉」 曾經頂著口燦蓮花的表相,自以為是織網中心讓人俯拜的垂眉老者,最終糞土之泥不可塑,網中心那塊,是陷阱的供品,除了自我膨脹如王者之尊,織網如獄之自我外,誰看牠都是大蟲類!

  何不食肉糜? 已朽已腐 .......聞其名已讓人腥嘔不已。

  夢醒了以後才知道_______那些淡得如眼前的飛蠅都不如的人,曾供之如大比,回收攏縮而有殘語斷章,一轉眼如殘桁樑蟻了。

  嘆~~似水之年華,一醒如夢!

 

( 創作詩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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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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飛天 ゚【二三事】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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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8/27 11:43
哈哈,眼前一幕幕的人狗爭奪戰上演,真讓我笑翻。
妳的文字,我真是愛啊~~~

 姣童(hojun) 於 2012-08-28 07:49 回覆:

謝謝飛天...

飛天才真正寫的典美又寫的深廣...我要多學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