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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行業之一:專業送賄
2010/03/31 19:38:58瀏覽1168|回應6|推薦11

前交通部部長郭瑤琪接受商人2萬美元贈予,台灣高等法院二審宣判,認定無法證明收錢與職務有「對價關係」,維持一審無罪判決。

官員「無故」就可以隨意收錢,
看來公務員「財產來源不明罪」這條法律也不必玩了。

法官大人認為,只要沒有「對價關係」,公務員可以收錢,倒是為現在高失率的環境找到了個新行業-就是專業行賄。

這個行業的工作就是替別人到官員的家中送錢,送錢的人與官員一點關係也沒有,簡單的說就是「人頭」。

反正送錢的人既不開公司,也不標案,絕對不會有「對價關係」;
至於官員要把標案或好康給誰,一定是清白的啦。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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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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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送賄是老行業了
2010/05/09 08:22
這一行與妓女差不多悠久,而且永遠都會存在。我就認識一位風度翩翩、談笑風生、學歷顯赫、腦筋過人的專業送賄者。要做這行可不容易的!當然,報酬也相當優厚。
至於法官為何那樣判,說實在,郭如果有罪,法官就危險了,很多法官都有罪。法官不是笨蛋,搬石頭砸自己的腳。

悠遊七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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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人搖頭!
2010/04/01 23:59
令人搖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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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送賄
2010/04/01 11:45
 司法˙台灣永遠的悲哀
司法改革˙我他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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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想高捷案
2010/04/01 07:31

高捷案在民進檔主政期間爆發  同時結束
其中承認收賄的關起來,不承認的沒事
當時霉體報導很多事證直指謝長停,後來ㄝ沒事

聽說高雄的檢查關把高捷案切成很多段落成獨立個案來辦,不像
特偵組辦扁案是統合起來---洗錢的錢---企業給錢--國務費領錢--串證--所以查出來跟本是一連串的可當1ㄍ案子辦的
如果交給高雄那邊的檢方辦,阿扁目前有可能跟謝長停一樣爽


shamejud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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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的法官是上帝們,上帝只有一位,而台灣有一群!
2010/03/31 21:39
台灣的法官是上帝們,上帝只有一位,而台灣有一群!

有一對現年八旬的老夫婦二十年前賣地,遭到建設公司設局,被騙簽下七千七百萬元假借據,老夫婦老實人事後害怕反悔 ,因而委託律師交涉取消買賣合約,建設公司不肯而涉訟。
第一審老夫婦還勝訴,第二審開始卻完全翻盤;簽約時收到一千萬元訂金,爾後一次上訴法院開價兩百七十萬元,兩三次一千萬元就光光了。二十年纏訟下來,上億元的地被判強制過戶給對方,建設公司不但分文不付,法院還判老夫婦倒欠買主建設公司的錢!變成債務人,連原來沒要賣的地也被拿去拍賣償債!買主當然還是同一家建設公司!

老夫婦登報伸冤,有檢察官蔡興華以誣告罪提起公訴,將當時已高齡八十三的老先生抓去坐牢三個月(緩刑、保外就醫或易科罰金均被駁回)!

建設公司實際上還是欠錢,自知理虧,一直說要還卻始終沒還一毛,老夫婦到處陳情完全無效,無奈之下唯有在部落格中公佈案情以求公評,卻再被建設公司告上妨害名譽,去年底又被台北地方法院以98年度自字第19號判決『指摘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共拾柒罪,各處拘役伍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這就是今天的台灣司法怪現狀!
詳情請見周老太太聯合報部落格:

【台灣司法◎人間煉獄】
https://city.udn.com/v1/blog/index.jsp?uid=bilingwu

探望八十三歲老爸坐監記
http://blog.udn.com/chouhwa/204291

七千七百萬元假借據
http://blog.udn.com/bilingwu/186299

法務部長馬英九:這件案子本人非常關心,但是……….
http://blog.udn.com/bilingwu/209322

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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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幾隻專吃松露的豬也比養台灣的法官省錢
2010/03/31 20:23
每個像樣國家的法律都會去抓白手套。像是美國的公司法有所謂的 piercing the corporate veil。就是說公司高級主管用公司去做自己的不法勾當,法律會直接把主管揪出來負責,而不是讓公司負有限賠償責任。

http://en.wikipedia.org/wiki/Piercing_the_corporate_veil

其他的組織犯罪等也有類似法條。要不然幫派老大只要暗示小弟殺人,就可以一輩子逍遙法外。

馬英囧上台兩年了。猴檢的懲處案躺了八年沒有動作,其中兩年也在馬手上。難道馬英囧不認識猴檢?不知道猴檢的案底很多?

所有的事情都是物必先自腐而蟲生。雖然法官有保護,但如果馬英囧敢整頓可以整頓的檢察官,而不是放任王清峰當爛好人,法務部整頓乾淨以後,法官還敢這樣判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