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軍 剩閒 Jacques正呆舔共迷妹大頭症! behappy chaka 清道夫 Hot Rock medov醫生(我愛中華民國 A.L. OldMan - 風景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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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被占領,警察驅離成了施暴的惡人;這個結果使人想到黃世銘。
驅離而不流血,幾乎不可能(不見血被趕出來,占領者就太遜了),而見血就成了施暴;如今有人要告警察有殺人故意;很可能成功。
黃世銘將立法院長關說情事告知總統,成了洩密,被台北地方法院判1年2個月有期徒刑。
闖進行政院的人,關說者都沒事。有職責揭發的檢察總長,被判刑;執行公務的警察,最後可能落個殺人罪。
以現今法官判案之莫名,行政院長、警政署長被判個教唆殺人,也是很有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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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自政大交流版https://www.facebook.com/huskykuoer/posts/10202679259358081原作者不願公開身分,以下轉錄全文,希望轉錄者也請直接複製貼上:「有關警政署長與行政院長對鎮暴實務之錯誤言論,因為多數的朋友都沒有站在拿盾牌的那一邊的經驗,所以我出來解釋一下。我曾經在警總岩灣職訓總隊服役,經歷過與二清專案的兄弟們兩年的生活,帶過鎮暴班,也指揮過幾次鎮暴,最大規模有四五百人的鎮暴部隊隊伍 (警總本部中隊和憲兵的混合臨時編制),我們對付的是真的暴民,是管訓的流氓。我來分享我的經驗。保警和一般的警察杯杯不同,大家別因行政院事件就不爽警察杯杯,還是該尊敬辛苦的警察杯杯。上面的也知道多數的一般分局的警察杯杯是不會去動手的,所以才叫保警進來。我因為工作的身份,沒打算紅,不想給公司帶來麻煩,也不想寫不自殺宣言,所以大家看看就好,要轉就自己複製發佈,當無名氏寫的,無版權限制。第一,保警除非是訓練有誤,不然就是故意殺人。我一進岩灣本中,老鳥就一直提醒,鎮暴時,千萬只能打身體,打頭是會打死人的,在混亂的情況中,人一動,就會瞄不準,打身體都有可能打到頭了,何況故意?這次行政院事件中,有保警對無抵抗的民眾頭部瞄準揮棍,這有涉嫌過失傷害的嫌疑,我個人認為這跟涉嫌殺人未遂無異,即便是執行公務,亦無法免除涉嫌保警的犯罪事實。如果保警是因上級長官要求,而有此行為,亦不得免責。這些是我服役時的訓練,老鳥再三交待,要保護自己,別弄到後來,管人的變成被關的。我很難相信保警會不知道。第二,針對無抵抗的民眾,鎮暴部隊唯一能做的就是把民眾搬離現場,不得動手。要是鎮暴部隊不爽,可以把民眾上手銬再搬離,然後不小心鬆手,民眾摔落地面,這都還合法。即便民眾之前有攻擊鎮暴部隊的行為,只要民眾趴在地上不動,蹲下雙手抱頭,坐下雙手舉高,對鎮暴部隊無立即的危險,就不許再動手攻擊這個民眾,即便之前他曾經攻擊鎮暴部隊,鎮暴部隊不該是暴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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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這次保警要用這種幾近殺人的方式對付手無寸鐵學生呢 ???
這讓我想起了清軍入關後的揚州屠城
以及日軍的南京大屠殺
目的是要震攝對手, 讓對方心生畏懼而投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