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時候,她才十六歲.
從小的志願就是當一個出色的演員,
所以一進入中學就選了戲劇課也加入了話劇社.
因為英文是第二語言,
她必須比別人更努力的練習發聲.
常常一大早就得到學校製作道具,
放學後則隨著劇團開會排練到很晚.
大部分的時間都是跟劇團的同學在一起,
大家爲了掙角色彼此都暗中較勁著.
又因為她是亞裔移民的關係,
文化思想的不同,
想要融入白人居多的劇團圈子,
並不是那麼的簡單.
還好,在這個種族融合的加拿大社會,
只要有好表現,
大家都會尊重你.
亮眼的表現,
讓她常常是戲劇節的女主角,
也常常得到各個藝術團體的獎項獎金.
除了練戲的時間,
她都在圖書館度過,
父母答應讓她參加劇團的唯一條件就是必須要名列前矛.
所以她逼自己,一定要在榮譽榜上.
每年總是領優良學生獎章.
也因此,在眾多的台灣小移民中,她總是顯得那麼格格不入.
她從來不屬於愛玩的那一群,因為她沒時間玩.
卻也因為常常代表學校參與演出算是風雲人物,
她跟那些一心想上醫學院工學院或法律系的讀書族,
沒那麼的來電.
不知道為什麼,
個性直接的她只會跟男生交朋友,
也因為這樣,
大部分的女生對她是反感的.
所以,她在學校一直是男生眼中的聒噪型好成績女生,
卻沒有什麼真正的朋友,
直到遇見他.
他擅長美術,
也是讀書族中的一個,
常常在圖書館遇上.
一次兩次三次讀書讀累了就聊天,
之後漸漸的熟捻,
然後,她的每一場演出,
都可以在觀眾席找到他的影子.
他是越區就學,要搭公車上下課.
她的家離學校慢慢走路只要二十分鐘.
公車站就在學校旁邊,
他卻每天陪她走路回家然後又走回學校搭公車.
她要他不要這麼麻煩,
他說,你的化妝箱那麼重,
我幫你提.
那時候,
有另外一個女同學喜歡著他,
常常作點心給他吃.
她老是戲謔的用跟哥兒們說話的口氣鼓勵他追求那個女生.
他總是搖搖頭,什麼也不說的注視著她.
她喜歡看他的畫,
卻不知道他有整本關於她的素描.
他喜歡她,
她喜歡的卻不是他.
一次劇團的年度劇展結束後,
她提著化妝箱跟同學們走向後台出口,
他斜斜的倚著柱子站著,
手上拿了一朵玫瑰花.
那樣的年紀是沒有人做那樣的事情的.
所有的劇團同學頓時吹起口哨.
而她羞紅了臉,
跑到他面前,接走玫瑰花,
惡狠狠的告訴他,
不是叫你不要來嘛!這麼晚還要坐公車回家.
他仍然微微的笑著,
告訴她,沒關係,我不怕.
隔天,他打了電話給她.
他告訴她,他喜歡她.
她告訴他,不要在送花了,被同學笑很丟臉的.
他說,沒關係,我還有九百九十九朵玫瑰花要送給妳.
她慌忙著掛了電話,
一顆心因為有人喜歡而高興著,
卻又因為不喜歡人家而焦慮著.
之後,他仍舊陪她回家.
她仍舊當他是一個好朋友.
就這樣一直持續到他們都進了同一所大學.
上了大學戲劇系之後她就解放了.
越來越多志同道合的朋友,
越來越多的表演活動.
她逐漸的忘了他.
他總是等在宿舍的門口,
只為了要跟她說話.
她總是很忙的要他下次再說.
信箱裡有時候會出現他送來的卡片,
要她小心別太累,
要她有什麼心事要跟他說別憋著.
她喜歡被他呵護的感覺,
卻也對不想回應他的感覺而厭煩著,
不主動找他的結果,
兩個人,就這樣不之所以然的失去了連絡.
再次見面是六年後,
她和他一樣的見面聊天,
他聊起他的女朋友,
她說起她從來都不成功的幾段感情.
然後,相視微笑.
她說,還好,我們還是朋友.
他說,很高興我們還是朋友.
然後轉身,
又這麼的離開了彼此.
<於2008年4月23日登上聯合新聞網首頁,生活天氣|貼心下午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