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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CFA懶人包--10個Q&A,馬上了解什麼是ECFA
2010/05/02 02:13:38瀏覽47686|回應3|推薦5

一場兩個多小時的「ECFA雙英辯論」聽下來,你是否還是覺得一片霧撒撒?
雖然有了逐字稿,但還是有看沒有懂,想要加入討論,卻不知從何開始?
在網路上看到很多討論,還是很多人也是連一些基本概念都沒有,
仍然在為支持而支持,為反對而反對。

那就從這裡開始吧。超淺顯易懂的ECFA懶人包,十個Q&A。

希望每個關心此議題的人,不管藍綠,
多了解一些,才能真正做出自己的判斷,而不是被牽著鼻子走。

以下是我自己試著了解的筆記。
=============================


Q1:什麼是ECFA?

A:
根據馬總統在辯論中的說法,ECFA(兩岸經濟架構協議)的內容就是:
一、降低關稅。二、保障投資。三、保障智慧財產權。

但事實上,第二、三點並非只能在自由貿易協定中談。也就是說,這兩者算是附帶項目。



Q2:什麼是FTA?
A:
FTA,自由貿易協定(Free Trade Agreement),是兩國或多國間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契約,目的在於促進經濟一體化,消除貿易壁壘(例如關稅、貿易配額和優先順序別),允許貨品與服務在國家間自由流動。



Q3:什麼是早期收穫清單(Early Harvest List)?
A:
早收清單(Early Harvest List),「早期收穫」的意思很簡單,就是在簽訂自由貿易協定時,雙方先列出開放對自己有利的關稅項目,提出「提早降關稅」的項目清單。

因為一般在FTA這類雙邊免關稅的協定中,有一個重要的一般原則就是「十年內逐漸消除雙方關稅」。所謂「逐漸消除」,意思就是有階段性的分段進行(例如分成「馬上、三年、五年、七年」等階段)。

列在「早期收穫清單」裡的項目,就是簽訂後「馬上開放」的項目。
一旦在經貿協議中,有提到「早收清單」,即表示這是一項「自由貿易協定」。



Q4:WTO跟FTA有什麼關係?
A:
只要是WTO的成員,彼此之間簽訂任何FTA、自由貿易協定,都需遵循WTO的規則。而台灣跟中國,都是WTO的會員。

而在WTO的國際規則中,兩個會員國之間如要簽訂任何區域貿易協定(包括FTA),其規則之一就是:

雙方可以提出彼此的早收清單,先期開放部分商品關稅優惠。為確保雙方並非鑽漏洞對其他國家施行「歧視性待遇」之實,一般規定十年內必須完成雙方市場90%全面開放。(也就是說,有90%的市場、服務、商品必須降至零關稅。)



Q5:ECFA等於FTA嗎?
A:
根據前財政部長、駐WTO常任代表顏慶章所論述,近年國際締簽FTA案例,確有在展開FTA談判前先行洽簽「架構協定」(Framework Agreement)者。

而這架構的下一步就是簽訂FTA(也就是真正的合約細節),不然空有架構沒有細節也是白搭。

以此定義看來,ECFA即使不等於FTA,但其實可以說是簽FTA的第一步。

(陸委會主委賴幸媛說ECFA不是FTA,這或許沒錯。但她沒有說的是,ECFA就是FTA的前置作業,兩者是不可分割的。)



Q6:民進黨為什麼反對簽ECFA?
A:
目前政府在ECFA協議中,最受注目的就是「早收清單」。而,一旦在經貿協議中出現「早期收穫清單」,就表示有最終的全面開放期程(有早期,就有後期,當然也就有全面及最後期限),也就表示這是一項「自由貿易協定(FTA)」。

也就是說:簽ECFA=未來將形成FTA關係=雙方十年內開放90%市場零關稅。

這是一個台灣目前無法承擔的風險。



Q7:為什麼?雙方對彼此開放市場、零關稅,有什麼不好?
A:
因為語言相通、部分社會文化互通的關係,有太多商品、農產品、服務業同質性高、容易被取代。而中國土地、人力成本較台灣相對低廉,試想,除了中國競爭對手之外,許多台商到中國設廠後,也會挾著低成本、零關稅,大量回銷台灣,將一舉打掛本地產業,或迫使產業必須也外移到中國,將造成台灣失業人口大增。(此一回銷問題,馬總統在辯論中無視於蔡主席數度追問,仍完全迴避不願回答。)

而蔡主席也在辯論中質疑,政府宣稱簽ECFA將有3000億的關稅利益,但根據經濟部統計台灣對中國關稅只有約一千億,再加上出口退稅因素,則只剩下五、 六百億。這3000億是不是澎風而來的數字?蔡主席數度追問,馬總統也完全迴避。



Q8:當初台灣加入WTO的時候,對國際降低關稅,開放農產品進口,也是挺過來了。可以挺過WTO,為什麼要怕對中國開放市場?
A:
台灣在2002年加入WTO,但早在1990年就開始輔導產業升級、轉型,歷經長達十五年才將衝擊消化到某種程度。且以農產品為例,當時為了加入WTO,對國際開放800多項農產品,皆為在評估後,對台灣危害較小的項目。(台灣較少生產,非主力產品)

而ECFA(FTA)必須開放90%,也就是說,目前台灣禁止中國進口的800多項農產品中,還必須再開放600多項,這些勢必觸及台灣主力農業項目,將會造成很大的傷害。

這也回答了馬政府質問民進黨開放農產品一事。加入WTO與ECFA對台灣農產品的衝擊,依前述可知,並不能相提並論。



Q9:但是馬總統說:「未來不一定要在十年內開放90%的市場啊!國際上有很多的例外!」

A:
蔡主席在辯論中提出的四項原則之一,就是:「必須遵循WTO的國際協定」,而馬總統也在事後說:「這些原則我們都有在做。」

但「十年內開放90%的市場」就是WTO的規則之一。雖然馬總統再三說有例外,但,

一:他並無法證明ECFA可以是一個例外,或,為何會是一個例外?
二:蔡主席也特別強調,近二年來WTO針對在經貿協議中鑽漏洞的情形監控得特別嚴格。而另外,通常那些(馬總統所謂的)國際例外都是針對一些弱勢小國,並不適用於台灣這個競爭力強的國家。

那麼,既是WTO成員,台灣跟中國能夠不甩WTO的規定就給它簽下去嗎?

除非,ECFA是在一中架構之下簽的!這樣就算是「國內事務」,WTO管不著!


不然,十年開放90%市場,是必然的結果!


再次強調,一旦有所謂的「早期」收穫清單,就有分期、限期全面開放的最後結果。



Q10:為什麼民進黨主張台灣可以跟其他國家簽FTA,卻不願跟中國簽?只是為了反中國嗎?那難道永遠就不跟中國有經貿往來嗎?
A:
事實上,台灣跟中國的經貿往來已經是事實、也無可迴避。蔡英文亦曾在辯論中明白表示,民進黨並不反對跟中國簽訂經貿協議,甚至在時機成熟時會有更積極作為。但民進黨反對目前政府亟欲簽訂的ECFA,原因如前所述。

蔡英文主席也在辯論中提出替代方案如「TIFA」的作法,是以building block(堆積木)的協議談法,這也是過去台灣跟美國之間長期以來的經貿協議作法。也就是說,同樣是經貿協定,但TIFA不似FTA(ECFA),沒有早收清單,也就沒有限期全面開放市場的問題。雖然看似沒有「馬上收穫」,但可以循序漸進,調整自己的腳步。而非ECFA限期分段,只是「循序漸進」的假象。

而這種作法,並非專以「降低關稅」為目標。關稅不重要嗎?可以降低關稅,當然很好。但是,在中台經貿實務中,有時幾個%的關稅,可能因中國一次幣值起伏就抵消殆盡。因此,用如此龐大的社會代價,來交換一個可能隨時泡沫化的優惠,是得不償失的。



延伸閱讀:
.我跟你一樣不懂,什麼是ECFA?
.第一次ECFA就上手
.從WTO談ECFA(也可點此下載WORD檔

.ECFA 雙英辯論 超濃縮版
.30秒搞懂,ECFA對誰有利?30秒戳破馬英九辯論內容!

.ECFA辯論--ECFA雙英辯論全文逐字稿&心得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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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hbone&aid=3995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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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k
沒有限制
2012/09/10 02:17

WTO有關FTA的規定是GATT第24條,規定內容只有說必須實質消除貿易障礙(substantial all the trade),沒有時間規定,也沒有要消除某個百分比的要求。

目前WTO爭端解決機構還沒對這個問題做過精確的決定(嚴格來說是給了一個模糊的參考值,所謂實質消除必須個案判斷,不能只有部分消除,但也不用全部消除),所以到底怎樣算合法的FTA其實還很模糊。

而不合WTO規定的FTA會怎麼樣?那就回歸原則,對各國不能有差別待遇,你不能對FTA的成員特別好。然而現在世界上無數的FTA,有的有通知WTO(notify),有的沒有;但這不影響他們的合法性,合法與否還是要爭端解決機構說了算,所以如今...
怎麼樣叫合法,還是很模糊的。 

 


小頭
十年內開放90%
2010/12/28 21:49

在ECFA的專網上說明

WTO沒有10年開放的條文,也沒有要開放90%農工產品的規定。

依據WTO區域貿易協定資料庫提供的FTA事實報告,目前全球簽訂的FTA中不乏過渡期超過10年或涵蓋率未達90%的例子。

我也不知道是否有這條文

如果沒有的話呢?


amisgin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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佩服
2010/06/28 21:19

謝謝,每次丟出來的,確實是一點也不含糊。

真是佩服,再次言謝,相對你充分、有備而來的噗文,

讓我臉紅,有機會請指教。http://blog.udn.com/amisgin/4172980

是或一點也不(hbone) 於 2010-06-29 12:42 回覆:

謝謝,其實我也只是因為覺得大部分人應該都跟我一樣想要了解但不得其門而入,
所以盡力想把自己了解的部份表達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