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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上街頭就一定不關心國事嗎?!
2014/04/29 08:23:48瀏覽687|回應0|推薦0
在臉書上和不相識的人的對話,整理如下,分享出來:
A:
上街頭就一定是關心國是嗎?沒有乘機大撈政治資本的?乘機發洩生活上不滿的?
不上街頭就一定不關心國是嗎?
上街頭的就一定是暴民嗎?
那些合法申請被批准的當然就不是!
那些故意不經合法申請上街頭的,衝撞踐踏法治的暴亂的民眾,不管理由有多堂皇,簡稱暴民。
在一個總統、立法委員、各級議員、代表都由人民投票選出來的國家,有這麼多的管道可以表達,卻故意選擇不經合法申請上街頭,基本上這些人否定了民主法治制度。
現在還是戒嚴時期嗎?
B:
有趣的是,您所看到的目前這個「不是戒嚴時期」的現狀,在台灣近代發展史上看來,是您所認知的「暴民」衝撞戒嚴體制而發展出的結果呢。
A:
是啊!這個我認同,因為戒嚴時期是假民主。
B:
其實現在也還是假民主。我們的民主法治基礎太薄弱了(我指的不是只有人民,更是政府,政黨,官僚)
C:
國民黨一黨獨大 體制內無法表達 才逼人民用非常手段抗爭.不上街頭我沒說他們"都"不關心國事.
A:
如果目前對各種的不滿是因為選舉制度衍生的,那是不是該合法申請上街頭示威抗議這個選舉制度,以求一勞永逸?而不是針對個別議題來爭論民意代表性?
說的好像是國民黨自己宣布是一黨獨大,而不是選民選舉投票的結果?如此其他黨也可以自己宣布是一黨獨大?那~~~台灣的九種選舉都是玩假的?
B:
這一點也很有趣,的確是選民選舉投票的結果,要真的細究下去,是選舉制度的結果,同時也是一個惡性循環。
我稍早看到一個說法,提供給您作參考:這兩天的事件,有些其實也反核的人,認為應該循體制走,所以對街頭抗議者十分反感,甚至非常贊成警方的作法。也因此然後在投票時,他們會繼續投給執政者,也就是,在體制內握有多數權力,但是卻一直沒有在體制內回應這些民意(投票給他們的人)的人。
然後,就形成一個,循環。
B:
事實上,照理說,台灣的憲法裡面有人民的創制複決權,還有罷免、公投等等,都應該是要能有效運作的。但很不幸的是,這些人民權利在實務上,都被設下非常、非常高的門檻,顯得一副「害怕人民行使自己應有的民主權利」的樣子,而非「人民共同監督政府」的狀態。
A:
同意,所以我才說合法申請上街頭示威抗議要求修改這些法,以圖一勞永逸啊~~
我比較擔心的是,即使修完了法,都合乎了民意,而選輸的一方又不甘願當少數,又來阻擋民生法案~~這樣的惡性循環、沒完沒了啊。
B:
當然,這些抗議者的作法大家可以討論(事實上也應該討論,越多理性的討論越好),不過,上街頭遊行要求修法,說真的從過去的經驗裡,政府真的是很少理會,或是發言不見誠意(當然,或許是否誠意見仁見智,但我個人時常感覺不到政府的誠意)。以反核遊行來說,已經不是第一次了,然而政府對核廢料等等問題,始終還是沒有一個有效的解決作法。
至於您的第二段,如果您指的是服貿議題,我個人不認為那只是選輸了不甘願當少數。不過這真的說來話長,前陣子網路上有非常非常多的討論與論述,我相信您有興趣了解的話,都可以找得到。
其實我覺得創制複決、罷免和公投,真的應該好好運用。要從體制內去走,不能只倚靠幾年一次的投票,人民也必須真的張開眼去監督自己選出來的民意代表,才不會根本沒被代表到,反而淪為政客私利的圖章。
A:
是啊!民主法治並不是完美的制度,而它最關鍵的精神在於少數服從多數、而且是在任期內。
如果一個民意代表在不同的議題上跟多數選民有不同的立場,例如多數選民支持反核四,代表卻支持核四、而多數選民反服貿,代表也反服貿,那到底要不要罷免這個代表?
B:
我覺得少數服從多數是一個太化約的說法,如果一切有那麼簡單就好了。重點是公民意識要成熟,社會各方真的可以溝通討論。而,目前執政黨最被垢病的就是黨意凌駕民意,(這也是之前為什麼學生們強烈要求立委要回歸民意,而不要被黨紀綁架)在那樣的情況下,代表們就變成不是在執行民意,而是黨中央\黨主席的指令。
您舉的例子我覺得很好,選民和代表之間的意見相符度到底高不高?還是選民通常只因為這個代表長得帥、常上電視、有來菜市場握手、紅白帖都有來而選他?(這些例子都很荒謬,但是很無奈的的確是台灣的常態。)選完之後,這些代表到底都舉了哪些手?其實公民監督聯盟一直都有定期公布立委的表現,每個立委在每個法案舉了什麼手也都查的到,就看選民是否在乎他選的代表有沒有真的代表他。
當然,一個代表也是由很多選民共同投出來的,也不是每個選民都在任何事情上意見相同,但…如果這個立委真的表現很差,或和他的多數選民都不同調,那麼,就看罷免是否成功吧。
B:
當代議的結果遇到極大爭議時,公投是一個解決方法,可以最直接一票一票的呈現個人民意。但是,如果您有注意的話,這幾天的爭議,除了核四,更包括了公投法。因為現行的公投法門檻很高而且極不合理,有人做出圖表整理台灣和歐盟國家的公投比較,幾乎是門檻最高的公投。

 

(圖片來自網路傳圖,不確定原始出處,若有人知道請告知,謝謝。)

 

A:

什麼是民意?

什麼是政黨政治?

一個政黨有自己的理念與政見,而人民贊同這個政黨的理念與政見,就在選舉時投票給該黨推舉出來代表該黨的候選人,這個候選人若當選,以立委而言,就由這個立委當選人去行使監督行政單位、法案立法的通過等等權限。。。。所以黨意必然要貫徹於黨推舉出來代表黨的當選立委以及其他黨員。而「民意」已經在選舉投票時行使了。

(若有立委有不同的主張不同意黨意自然可以退黨成為無黨無派或加入其他政黨。)

政黨政治(或無黨無派)從來就不是在沒有自己的理念與政見之下,就推舉出候選人,而在當選後再開始收集「民意」來形成理念與政見。

所以當一個候選人代表黨的理念與政見出來競選,而人民投票給他就是贊同這個黨的理念與政見。

候選人代表黨意,人民投票決定贊同。

人民不滿意表現,下次選舉投別黨。

A:

有關公投法,僅摘錄陳真醫師的大作分享~

《至於馬英九一上台之後綠色生物就吵個不停的公投法,不就是綠營執政八年的第三年即2003年通過的嗎?國民黨後來決定棄權讓綠營去唱獨角戲,結果連自己人提出的版本都不支持。

如果這法律果真如此禍國殃民反民主,綠營為何當初不趁機照自己的意思通過?幹嘛要聽美國爸爸指揮?接著後面還有五年的執政時間可以廢除或修改不是嗎?為何不修改?林義雄又為何不向當時的執政黨民進黨施壓?》

B:

首先可能要提醒您,立法權之所以和行政權分立,就是因為立法院要監督政府。

而如果如您所說,「黨意必然要貫徹於黨推舉出來代表黨的當選立委以及其他黨員。而「民意」已經在選舉投票時行使了。」那麼,看起來根本不需要那麼多立委,就直接投政黨票,要表決時每個黨加權指數算一算就好了XDD

人民投票給一個候選人就是贊同這個黨的理念與政見,這的確是理想啦。不過大家也都知道,政見常常只能當參考,所以如果事後不滿意,依您說法,如果不考慮罷免與公投,那麼即使這些候選人再怎麼完全背離他當初的政見也沒關係,下次,下次不要投給他就好了。現在也只能由他玩四年這樣是嗎?

候選人代表黨意而非民意,這說法,真的很獨特。

B:

至於公投法,我試著去了解了一下,的確當初一片混帳,各黨各有盤算,民進黨當然如同國民黨和其他政黨,大家都有責任。不過,陳真醫師(我不知道他是誰)的說法,我有幾點想法:

1.如同前則回覆,民進黨執政,不表示他們就可以凌駕立法院,針對任何法條自己廢除或修改通過,如果他們這樣做,同樣是違憲!更何況在那八年期間,國親新仍是多數。事實上,當初陳水扁一度宣布停建核四,也在國親新的政治脅迫跟種種因素下,不得不妥協。

2.就算不論林義雄的確曾為此事譴責民進黨,也因核四復工而辭去民進黨主席職位,「林義雄為何不向當時的執政黨施壓」這個問題,也完全沒能就事論事。林義雄有沒有施壓,跟這個公投法是否有問題該修改,是兩回事。再者,就算林義雄向民進黨施壓,難道陳水扁應該以他一人之意、一黨之意,脅迫立法院照他的意思修公投法嗎?

我們很理性的討論,您真的認為應該這樣做嗎?

3.目前的狀態是,這個公投法的確有問題,您可知道如果投票人數未達門檻,這個投票結果並非無效,而是否決。這也就是為什麼,公投題目是「同意續建核四」或「同意停建核四」,同樣的投票正反方,確會因「沒有出來投票的人數」,而有不同的公投結果?

A:

候選人不代表黨意,那加入政黨何謂呢?^_^

都當無黨無派~^_^

B:

呵呵,那就會出現人家常常開玩笑的說:「某某黨推一顆西瓜出來都會贏」這種情形吧~所以候選人也不用有什麼資格,只要具有某黨籍就好啦,反正一樣都是代表黨意(而且是唯一黨意)不是嗎?

A:

1.您說國親是多數,是不是多數說了算?不然多數要來幹什麼?今天是不是國民黨是多數?

2.應該有兩件事:核四與公投。

「核四」當年林義雄並沒有以死相逼陳水扁,為何今天以死相逼馬英九?

照您的意思,即便林義雄以死相逼,陳水扁也不該照林義雄的意思來做,所以馬英九也不應該照林義雄的意思來做,對嗎?

為何林義雄還能威脅說他若死掉是當權者害的?為何譴責林義雄的聲音如此微弱?這個社會的標準何在?

「公投」民進黨現在在野、也還是少數,都能把公投議題炒的火熱要國民黨順著他的意思,而在執政時卻拿國民黨沒轍?這個邏輯?

3.公投法當然可以修,問題就在為何現在?如果現在在野都能逼迫執政順從,那執政時豈不是更有影響力修?

為何執政時不修?

個人淺見是~政治盤算啦!

少數黨執政時,挑對自己有利的來做。

少數黨在野時,就拼命阻擾多數黨做事。

為何少數黨有如此大影響力?

那要感謝一個人~

1)少數黨霸佔主席台、阻擾開會等等,從不動用警察權!

2)密室協商會議硬把多數黨降為少數黨、把少數黨變為多數黨!

世界奇觀~少數黨說了算!

B:

1.所以當初核四被迫復工了。但是我只能說,在投票與投票之間,人民應該有透過合理的公投機制表達意見的權利。

2.林義雄今日也不是以死相逼馬英九,事實上,不在乎的人,不會被逼到的。老實說,被逼的,是在乎他的人。例如,我猜測如果林義雄真的在這次失去了生命,您或許是不會在乎的吧。有什麼好在乎的?

馬英九的確沒有義務照林義雄的意思來做,沒錯。但他有義務傾聽七成民意的反核聲音。

譴責林義雄的聲音很微弱嗎?我也看到很多啊。你身邊沒有人譴責嗎?那你要不要問問你的朋友為什麼他們不譴責?

3.如果還把現在街頭上的人直接化約成是民進黨動員的,您真是太看得起民進黨了。要是他們動員得了這些人,他們2012還會輸嗎?

街頭上那些人都有自己的思辨能力,請不需侮辱他們為政黨的棋子奴才。

我想我的回覆差不多告一段落了。我始終想試著從公民的角色來談,我覺得一談問題就下結論是藍綠惡鬥,通常就會限於這種角度難以自拔,也通常只會成為藍綠惡鬥的幫凶。給您參考。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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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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